骗子的比特币涨了200倍,可那13万人可能一分增值都摸不着。
钱志敏被抓了,判了,可那6.1万枚比特币的归属,才是真正的大戏。2026年10月12日,英国高等法院一纸裁决,把中国受害者对这批比特币的物权主张,几乎堵死了。
英国法院说,这个案子适用中国法。乍一听,好像挺尊重中国。可仔细一琢磨,这四个字恰恰是最锋利的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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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中国法律框架下,非法集资的受害者是债权人,你投出去的钱对方该还,但你对那笔赃款买来的资产没有所有权。说白了,你只能要本金和利息。比特币从每枚2815元涨到55万元,约200倍的涨幅,跟你没关系。
可如果按英国法来审,结果可能完全不同。英国法里有推定信托、财产追踪这类规则,受害者可以主张对比特币本身享有财产权益。比特币涨多少,你就按比例分多少。一个是还欠条,一个是分蛋糕,天壤之别。
那英国检方为什么偏偏坚持适用中国法?因为它清楚,一旦受害者被降格为普通债主,这批比特币在英国《2002年犯罪所得法》的民事追缴程序里,就更接近可供充公的犯罪所得。而按照英国的规定,资产一旦被正式没收,收益一半归警方,一半归内政部。嘴上说着尊重你的法律,手里算盘打得噼啪响。
我觉得这才是整件事最扎心的地方。中国从2013年就明确表态,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能作为法定货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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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立场本意是防范金融风险,护住老百姓的钱袋子。可到了伦敦的法庭上,这套立场被翻了个面,成了一把刀。同一个法律立场,在中国是为了保护老百姓,在英国却成了剥夺老百姓的工具。
更让人心里发沉的是那13万受害者的处境。全案12.8万人,最终只有约1.6万人完成了英国民事追索程序的登记,不到13%。剩下那十余万人呢?可能因为信息不对称,不懂外语,请不起律师,不信任境外诉讼,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被挡在程序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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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站到英国高院门口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而即便是这1.6万人,按照裁决,能指望的也只是本金加利息。比特币那200倍的暴涨,大概率与他们无缘。
这不是抽象的法理辩论,而是数百亿元现金的归属。谁先冲进程序,谁请得起大律师,谁有诉讼融资撑腰,谁就更可能分到多一点。那些沉默的、弱势的、连门都找不到的人,只能排在最后。所谓公平,在跨境司法的长队里,往往输给资源。
中国警方的态度是明确的,仍在与英国执法机关继续开展跨境追逃追赃合作,尽全力挽回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但现实的困难也必须说清楚。中英之间没有引渡条约,跨境追赃要跨越两套完全不同的法律体系。虚拟货币的定性、跨境确权、价值认定,每一项都是世界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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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匿名、跨境、易转移,一枚冷钱包就能装下几十亿元,一笔交易几秒钟就能跨过半个地球。等到执法机关反应过来,钱早就不知道转了多少手。
英国今天在钱志敏案上划下的这条线,很可能会成为今后同类案件的参照。随着加密货币跨境流动越来越普遍,各国查扣的虚拟资产规模越来越大,赃款所买资产涨了,增值部分到底归谁,正在成为一道世界性难题。谁掌握了解释权,谁就掌握了分配权。
对普通人来说,这起案件最该记住的是一句话,钱一旦洗出去,再想拿回来,难如登天。当一个骗局许诺你100%甚至300%的收益时,你要先想清楚,当它崩盘、当骗子跑路、当钱被换成比特币流到别人国家的账户里,你手里还能剩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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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引渡,没有抵押,没有保障,你唯一的指望,是别人的法庭大发慈悲。而现实一次次证明,指望别人的法庭,往往是最不靠谱的指望。
比特币涨了200倍,受害者却可能连本金都拿不回来。这不是比特币的错,也不是法律本身的错,而是有人太会钻法律的空子,太擅长把别人当垫脚石。英国拿走了这笔钱,也顺手把自己的法治招牌,擦得露出了底色。至于我们普通人,与其把身家性命押在稳赚不赔的神话上,不如记住这组数字,430亿,13万人,200倍,和一笔至今没能要回来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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