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文共字,阅读约需分钟
经查,广东明珠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在2026年7月中旬收到安全生产部门部分产线停产整改通知,但上市公司直到2026年8月5日才对外披露相关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
信网·信号新闻10月15日讯 广东证监局10月12日公示一则监管决定,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黄丙娣、董事会秘书张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监管文书落款为9月21日。
经查,广东明珠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在2026年7月中旬收到安全生产部门部分产线停产整改通知,但上市公司直到2026年8月5日才对外披露相关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 广东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
黄丙娣、张媚未能勤勉尽责,对该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要求该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限期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