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6-10-15
一、事件概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建督罚字〔2026〕186 号),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在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过程中,提交不实境外工程证明材料,属于以欺骗手段申请资质许可,住建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简介
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是中国安能集团下属工程施工企业,具备水利水电、建筑、市政等多领域工程施工能力,参与国内各类水利、应急抢险、房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是国内工程建设领域一支重要施工力量。建筑业企业资质是企业承接对应规模工程项目的法定准入门槛,资质申报材料真实性,是住建部门监管的重点。
三、处罚详情
经查,该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时,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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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先期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156 号),企业签收之后,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住建部作出处罚决定:给予警告,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企业如不服该处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6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文书抄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罚文书作出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29 日。
四、行业警示
建筑业资质是工程市场准入的核心凭证,资质申报必须坚守诚信底线,业绩、工程证明等申报资料务必真实可查。通过编造业绩、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质,是住建领域重点打击的违法情形。 一旦查实,企业不仅本次资质申报失败,还会受到限制申报、信用记录负面留存等惩戒,直接影响企业市场信誉和后续经营。广大建筑业企业应当引以为戒,完善内部资料审核机制,严格把关资质申报材料,坚决杜绝材料造假、业绩注水等投机行为,自觉维护建筑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各级住建主管部门也持续强化资质申报核查,持续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
备注:本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行政处罚文书整理,企业后续信用及资质情况以主管部门官方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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