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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加强商务和保险协同,推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扩面增额。文件明确支持北京、江苏、福建、湖南、广东、四川,以及宁波、深圳加大实践探索力度,鼓励更多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推动扩面增额。
内贸险保的东西很具体。企业把货发出去、钱还没收回来的这段时间里,买方破产、拖欠或者拒收,保险公司按约定赔付。做的是国内生意,逻辑和出口信用保险同源。
它保的不是货,是账
企业最怕的往往不是货卖不掉,是卖出去了钱压在别人的账上。应收账款占用的资金不进利润表,但它天天消耗现金流。
不同行业的账期形态差别很大。工程项目按节点结算,制造业按约定账期结算,商贸流通按批次结算。账期越长、买方越集中,企业暴露在单一客户身上的风险就越大。保险在这里做的事,是把这类风险从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挪一部分出去。
九项任务里几处值得看
通知明确了九项重点任务:精准拓展潜在客户,支持新兴和中小主体需求,完善保障能力供给,充分发挥共保体作用,推动信用数据共享,强化业务风险防控,建立行业协同机制,加强内贸险监管,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共保体和信用数据共享这两条指向同一个短板。单家保险公司很难独立承担大额买方的信用风险,几家公司分摊保额,单笔承保额度才能做大。买方信用数据不互通,核保就只能依赖企业自己提供的交易记录和财务报表,费率难以下来,承保意愿也上不去。
支持中小主体这一条说得更直白。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金额小、笔数多,单笔核保成本高,保险公司做起来并不划算。把这一块单列出来,后续大概率会走批量承保,或者通过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一起投保。
保单在银行那里还有一层用处
有保单的应收账款,在保理或者质押融资里更容易被接受。企业拿保单向保险公司投保,再把保单连同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做保理,回款路径提前锁定,授信额度也会不一样。
保单不等于融资,这两件事不能混。但实务里经常一起用,因为在银行看来,有保险覆盖的应收账款,风险权重和没有保险的不是一回事。
推了多年为什么还是小众
难点有两处。一是买方信用信息分散,可公开查询的工商与司法信息有限,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记录又不互通。二是费率与风险的匹配难,买方集中度高的时候,一张保单扛的其实是一个大客户,风险敞口并不小。
还有一层是交易习惯。国内不少行业默认欠账是常态,账期被当成谈判筹码。买方不愿意配合核保,卖方又不想让买方知道自己投了保,双方的顾虑叠在一起,业务就推不快。
下一步可能看到什么
通知提到地方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研究给予政策支持,并及时跟踪总结进展情况。这句话为后续的保费补贴、风险补偿池一类安排留了空间。对做工程和做制造的企业来说,这类政策的价值不只在能不能保,还在保费由谁分摊。
一笔生意从签合同到钱到账,中间隔着账期、票据和融资成本。内贸险补的是其中最说不准的那一段,剩下那几段还得靠企业自己的现金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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