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4月26日,南京雨花台附近,侵华日军第六师团长谷寿夫被押往刑场。街道两旁挤满了市民,押解车辆经过时,人群没有沉默,掌声、斥责声此起彼伏。这个曾经发号施令的日本军官,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强硬。
谷寿夫并不是普通战地军官。1937年12月南京失守后,第六师团进入城内,参与了大规模屠杀、抢掠和暴行。关于受害人数,史料统计口径并不完全一致,但大量幸存者证言、国际人士记录以及战后调查,均证明南京城遭遇了极其严重的灾难。
![]()
谷寿夫在战后审判中承担的,正是第六师团指挥官的责任。军事法庭认定,他的部队在南京作战期间,对俘虏和平民实施了杀害、抢劫、纵火等暴行。需要说明的是,历史研究不能把所有具体罪行简单归于某一个人,但作为师团长,他对部队的行动负有不可推卸的指挥责任。
南京沦陷后,谷寿夫没有因部队失控而受到严厉惩处。相反,他在日本国内仍被视为有战功的军人。侵略战争中的残暴行为,被包装成所谓“战果”,受害者的哭喊则被刻意掩盖。这种反差,也使战后审判显得格外重要。
日本投降后,谷寿夫被列为乙级战犯嫌疑人。1946年2月2日,他在东京被捕,随后被引渡到中国受审。同年8月1日,他被押抵上海,先关押在提篮桥监狱,之后转送南京陆军特种监狱。
审判并没有因为罪行明显而变得简单。军事法庭需要核对证词、文书和部队行动记录,也要听取幸存者、地方人员及有关证人的陈述。南京各界曾通过公告征集罪证,送来的材料中,有遇难者姓名、埋尸地点、医院记录,也有幸存者对街巷惨案的回忆。
那些证词并非抽象的数字。有人记得亲属在城门附近失踪,有人记得难民被赶到一起后遭到射杀,还有人从尸体堆中侥幸逃生。法庭面对的,实际上是一座城市留下的伤痕。谷寿夫方面则试图推卸责任,辩称自己并未直接下令实施全部暴行。
“部队做的事,为什么要由我承担?”据审判记录反映,他曾以类似说法为自己辩解。
法庭没有接受这种说辞。军队实行严格的等级指挥,师团长不可能只享受战果,却对部下的行动一概不知。尤其在南京这样的大规模暴行持续发生的情况下,指挥官是否制止、是否惩办、是否纵容,都是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
![]()
1947年4月25日,谷寿夫的申辩被驳回,死刑判决获得核准。次日上午,检察官陈光虞前往监狱,向他送交来自东京的家信。谷寿夫当时并未立即察觉异常,直到被提出监舍,才明白审判已经走到尽头。
监狱内临时设置了宣判场所。验明身份后,审判人员宣读了最终判决,并询问他是否还有话要说。谷寿夫仍试图以几句辩解维持体面,但法庭没有再给他拖延的机会。
上午11时许,他被押上刑车,送往雨花台刑场。那片土地距离中华门不远,1937年南京战事期间,这一带曾发生过严重杀戮。对南京市民来说,押解车驶过的并不只是一条道路,而是侵略者留下的罪证。
![]()
据当时记载,谷寿夫下车后,受到围观群众斥责。一名市民冲上前打掉了他的帽子,并喊道:“你也有今天!”这句话没有复杂修辞,却代表了许多南京人的心情:曾经高高在上的侵略军官,终于要面对自己的判决。
到了刑场,谷寿夫的身体状态明显恶化,手脚发软,几乎无法独立站立。两名法警将他按跪在地,行刑位置面向中华门。12时45分左右,执行人员奉令开枪,谷寿夫当场死亡。
枪声结束后,围观人群的反应十分强烈。对他们而言,这不是普通刑罚,而是对南京惨案的一次公开裁决。谷寿夫的死亡,不能挽回已经失去的生命,也不能抹去幸存者承受的苦难,但它至少确认了一条原则:以军职、命令和战争为名实施的暴行,不能永远逃避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