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北京出差的刘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一个普通的周五晚上,自己会接到这样一通让他心如刀绞的电话。
妻子带着哭腔告诉他:10岁的儿子骁勇,在小区踢球时和别人发生了一点小争执,结果被对方62岁的爷爷当街殴打,现在正在派出所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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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立刻让妻子去查现场监控。当看到监控画面的那一刻,这个父亲的心彻底凉了。
01
踢球误伤,换来的是62岁老人的“铁拳”
事情发生在2026年9月18日晚8点左右。
晚饭后,10岁的骁勇到姑姑所在小区的篮球场,和几个小伙伴一起踢足球。孩子玩耍哪有那么精准?骁勇一脚球踢过去,小伙伴没接住,球直接滚到了人行道上,砸到了一个3岁的小男孩身上。
小男孩的奶奶当时就在现场,随后,小男孩的爷爷——62岁的杨先生也赶到了。
如果事情到这里就结束,大人们互相沟通一下,最多批评教育一下孩子,本该是个再平常不过的小插曲。
但杨先生接下来的举动,彻底越过了底线。
据刘先生讲述和现场监控显示:杨先生先是冲着10岁的骁勇大声吼叫,紧接着,一巴掌狠狠打在了孩子的背上!
这还没完。
02
推入监控盲区,10岁孩子的噩梦开始了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在打完一巴掌后,杨先生竟然将毫无反抗之力的骁勇,推入了现场的监控盲区,继续殴打!
直到有邻居实在看不下去,上前劝阻,这场针对孩童的单方面暴力才停止。
一个62岁的成年男性,对一个10岁的孩子,用这样的方式“教训”。骁勇当时被吓坏了,杨先生问他要家长的电话,孩子因为紧张和惊吓,只说出了前面几位号码,后面几位全记错了。
当晚8点20分,一位路过的热心人拨打了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到中桥派出所处理。
刘先生连夜从北京飞回重庆,再辗转赶回广安。当他看到儿子的病历时,这个父亲的心在滴血:
“全身多处软组织伤,伴头晕,伴胸闷。”
一个正在念小学的孩童,怎经受得起如此打击?
03
最刺痛人心的,不是挨打,而是“打了白打”
事情到这里,如果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或许还能给受害的孩子和家长一个交代。
但警方的处理结果,却让所有父母感到寒心。
10月12日,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出具了一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上写着:杨先生因刘骁勇误将足球踢到他孙子身上,用手对刘骁勇实施殴打。后来双方在派出所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决定对杨先生不予行政处罚。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打了就打了,道个歉,签个调解协议,这事就算翻篇了,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
刘先生气愤地说,儿子现在晚上常在睡梦中惊醒。而打人者杨先生呢?他对外回应称“孙子哭得撕心裂肺,自己非常后悔”,承认“拍打了肇事小孩臀部”,但对于将孩子推入监控盲区继续殴打一事,却轻描淡写地称为“推了他几米远,拍他背部和臀部”。
04
这不该是“和稀泥”的理由
我们不妨冷静下来想一想:
一个10岁的孩子,踢球误伤了人,这是孩子的无心之失,最多是管教的问题。但一个62岁的成年人,用殴打、推搡、恐吓的方式去“教训”一个孩子,这已经不是简单的“邻里纠纷”了,这是赤裸裸的恃强凌弱!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孩子被推入监控盲区继续殴打,这难道不是情节恶劣的表现吗?如果连这种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都能用一纸“调解协议”轻松化解,那法律的威慑力何在?以后是不是只要打了人,赔个礼道个歉,签个字,就万事大吉?
今天可以是踢球误伤,明天可以是孩子间的一句口角,难道每一次,我们的孩子都要用身体和心灵的创伤,去为成年人的暴力买单吗?
刘先生表示,对该决定不服,下一步拟继续依法维权。我们支持他,也希望法律能给这个10岁的男孩一个真正的公道。
孩子犯错,可以教育,但绝不是挨打的借口。大人的拳头,永远不该落在孩子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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