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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6年10月21日
星期三(丙午年九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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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转发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 的通知 》 (豫人社〔2026〕50号)文件精神,从10月份开始我市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返还补贴业务。
许昌社保
一、申请条件
参保企业足额缴费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30人以下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且企业信用良好的,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予稳岗返还;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年底。
二、返还比例和资金使用用途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三、如何办理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免申即享”和“线上申请”方式申领。其中“免申即享”是参保单位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数据核验精准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含劳务派遣单位),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登录“河南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或到社保大厅完成稳岗返还信息确认即可,预计11月份开始;“线上申请”是参保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网址: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
进入“单位业务”-“稳岗返还申请”进行申报,认真核对申报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返还首页,在“我的待提交业务”中进行业务提交,提交成功后可在“办理进度查询”查看业务审核办理进度。
四、注意事项
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落实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6〕86号)文件精神,我市将部分事后排查工作前置:对于参保人员大于300人的、或营业执照登记地非许昌市且申报补贴金额大于5万元的中小微企业,需要线上申报,同时上传营业执照、2025年度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向统计系统上报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从业人员)表,以便经办机构核验划型是否准确;对于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线上申报时需上传劳务派遣资质及当地备案资料、人员派遣情况说明(体现自有员工明细,派遣员工明细及派遣单位、需派遣单位盖章确认)、劳务派遣单位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承诺书(单位法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等材料,其中有劳务外包员工的提供劳务外包合同和2025年度购买生产资料的明细账及相关资金支付票据。
如对政策或办理流程有疑问,请向许昌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市本级:0374-2620339
禹州市:0374-8288957
长葛市:0374-6169013
鄢陵县:0374-7187169
襄城县:0374-3998605
魏都区:0374-2655516
建安区:0374-5116178
附件:《劳务派遣单位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承诺书》
(扫描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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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
编辑:梁鑫文
审核:王淼
终审:田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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