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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提醒
一、缴费时间: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缴费金额:每人400元
三、困难群众:
我市特困人员、孤儿,财政部门进行全额资助,每人资助400元;低保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每人资助90元。资助对象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系统缴费时,可直接享受资助;因特殊原因,未能享受直接资助或因身份变更未能以最优身份资助的对象,可先自行缴费,再予以资助退费。
四、缴费途径
(一)对往年已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或已办理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本人核对信息无误后,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缴费。温馨提示:“参保地”一定要选择“辉县市医疗保险中心(城乡居民医疗)”。
1.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首次实名登录—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提示,进行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正常缴费”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正常缴费”完成缴费。
4.通过“河南税务APP”缴费。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河南税务”APP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5.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缴费。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找到“社保费申报”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6.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辉县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办税服务大厅)缴费。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按以下方式操作。
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实名认证或登录后,点击“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代缴。
(三)缴费过程中,出现无参保信息的、当前参保地信息不符的、基础信息有误等特殊情况的,应先到就近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辉县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北厅(医保大厅)进行信息维护。信息维护后按照以上方式进行缴费。
五、缴费情况查询
城乡居民通过以上方式缴费成功后,请等待5—7天,税务系统缴费信息回传到医保信息系统后,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登录后,点击“缴费信息”模块,选择对应年月,查询本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情况。
2.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登录后,点击“缴费记录查询”,查询本人或为他人代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情况。
六、重要提醒
1.缴费过程中,请务必核实参保地是否正确,若出现无参保信息的、当前参保地信息不符的、基础信息有误、新参保人员等特殊情况的,应先到就近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辉县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北厅(医保大厅)进行信息维护。信息维护后按照以上方式进行缴费。
2.缴费人要密切关注缴费扣款缴费结果,避免因未扣款、扣款后又退款、系统异常等原因造成缴费不成功造成当年未缴费,从而影响待遇享受。
3.如错过医保集中缴费期(2026年10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再补缴的有至少3个月医保待遇等待期,避免因漏缴影响医保待遇,请大家一定按时缴费。
4.因死亡、重复缴费原因需要退费的请于2027年5月31日之前到税务大厅申请办理。
七、联系电话
医保部门咨询服务热线:6231565 6221515
税务部门纳税服务热线:12366
来源:辉县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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