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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整理
近日,阜南县人民法院的员额法官先后走进辖区两个村委会,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以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赡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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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赵集法庭考虑到原告姜某年过九旬,行动不便,决定将庭审现场设在王店孜乡二郎村村委会,并邀请附近村民参与旁听。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并当庭开展法治教育,明确“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又联合村干部采取“背对背调解+面对面释法”的方式,逐一听取各子女意见,厘清争议症结,并从法律规定、伦理道德、家庭和睦三个维度耐心劝导,结合典型案例阐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希望五被告能主动履行赡养义务,莫让老人寒了心。
10月22日,田集法庭将庭审现场设在原告田某所在村委会,国徽高悬、横幅简朴,村委会的会议室临时布置成庄严法庭。随着承办法官敲响法槌,该案正式开庭。庭审中,承办法官围绕赡养义务的法定性、子女经济状况、老人实际需求等焦点,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并叮嘱田某放平心态,照顾好身体。
“巡回审判进乡村”活动是阜南法院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通过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末梢,切实解决高龄老人诉讼难题,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方”的良好效果。今后,阜南法院将持续推进巡回审判常态化,聚焦特殊群体司法需求,以更便捷、更温暖的司法服务守护民生福祉,让公平正义在乡村落地生根。
法律链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第一款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初审:李 莉
复审:马万强
终审:饶云超
文字:王玉琳
图片:邢 昱
编辑:邢 昱
运营总监:鲍安常LJ008
#阜南鲍安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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