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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有奖
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云安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即予奖励!
一、举报范围与奖励标准
1.提供和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500-1000元人民币奖励。
2.提供和举报非法持有、私藏猎枪、射击运动枪、气枪、自制火药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奖励200元人民币,最高奖励1000元人民币。
3.提供和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奖励500元人民币,最高奖励2000元人民币。
4.提供和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雷管、烟火药、黑火药等爆炸物品或私藏、私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100-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二、举报方式
广大市民朋友向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提供和举报涉枪涉爆线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直接举报:
1.通过信函邮寄至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邮编:527500,地址: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行政服务中心3楼治安管理大队)或直接到属地派出所当面举报。
2.或拨打属地派出所电话:
都杨派出所:0766-8261101
六都派出所:0766-8616110
高村派出所:0766-8661207
白石派出所:0766-8651202
镇安派出所:0766-8368173
富林派出所:0766-6328799
石城派出所:0766-8388100
三、保护措施与奖励原则
1.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公开任何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多人举报同一线索,奖励首位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3.实行一案一评一奖,不重复奖励,符合多项条件按最高标准执行。
4.公安机关已经提前掌握、正在核查办理的线索不予奖励。
5.违法犯罪行为人自身交代本人涉案物品及线索不予奖励。
6.负有查控职责的工作人员履职中发现的线索不予奖励。
四、温馨提示
1.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不得捏造、诬告、陷害他人。
2.奖励标准中所指枪支、爆炸物品等,以专业机构鉴定结果为准。
3.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提供线索,共同维护云安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本奖励办法长期有效,由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负责解释。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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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云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一审丨黎嘉慧
二审丨严志昌
三审丨叶志锋
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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