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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淼
主编|赵妍
来源|星火Ember
这个国庆假期,朋友圈又被自驾游刷屏:租上车、带上家人、说走就走,比抢高铁票自在得多。可车钥匙一握,并不等于一路坦途。
据央广网近期报道,周女士特意买了某租车平台上的“优享保障”,出事后才发现——它叫“保障”,不是“保险”。而因车辆实际为非营运性质,车行理赔时曾建议她“别说是租车,就说是朋友借车”;周女士未配合,商业险随之拒赔。
一层被捅破的窗户纸是:当下主流租车平台主推的“基础安心”“剐蹭无忧”“尊享保障”,并非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而是租车企业或平台自身的“增值服务承诺”。租车自由的另一面,是合同说一套、保单写一套、行驶证又是一套的错位。
无忧租不无忧
当下主流租车平台的下单页面中,通常并列提供“优享保障”“尊享保障”“舒心租”“无忧租”等增值保障,按天计费,每日几十元不等,档位越贵,车损与履约风险的兜底话术越满。
这些保障的话术如出一辙——“百万三者”“车损免赔”“停运费/折旧费减免”,一应俱全,但其实属于平台/车行提供的服务合同。例如车损险,消费者购买的其实是车辆已上保险的使用权。
更令人担忧的是,平台并不审核车辆是否购险或按足额购险:最高法2023年发布的网络消费案例中,消费者通过租车平台购买“尊享服务”,页面承诺三者险20万元;出险后才发现车辆仅投保5万元,最后通过诉讼才拿到了相应赔付。
而即使车辆上了保险,平台承诺的“全免赔”也未必能兑现。2026年2月19日,樊先生在某租车平台租车并额外支付480元加购“尊享服务”,下单前客服明确告知其为“升级版保险”,他无需承担任何车险费用。
然而,取车首日车辆被追尾,樊先生虽无责,但因肇事方无商业险、平台与车行互相推诿,他先自行垫付了1万元车损维修款。事后樊先生追问保单,却被告知“尊享服务”只是增值服务。
据了解,“尊享服务”写明可免3万元以下车损及1万元以下停运费,但车行最后仍将其起诉,索赔修车费、折旧费等合计增至6万余元。最终,平台方则表示,涉及起诉无法介入,可给予500元“情感补偿”。
类似的案例不在少数。据《上海法治报》报道,今年2月,王先生在某租车App租了一辆问界M8,专门选了“无忧租一口价”,页面写明含全额车损险、车损全免赔。但出了小剐蹭事故后,租车公司却让他支付近1.8万元修车费;
按照王先生的说法,出事时该平台客服告诉他不用现场报险,还车时门店协助补报,并称他不用出钱,但还车时,保险公司却以“非第一现场、无事故责任认定书”拒赔,车行同时威胁他以肇事逃逸为由签署保险拒赔单,否则就按续租计费。
最终,王先生不得不把修车款转给店员个人账户。事后,王先生曾多次向平台反馈要求涉事门店全额退还维修费,但始终未果。直至媒体介入后,平台承认“首接客服表述不清”,督促门店退款,最终才将钱退回。
非营运车成主流
所谓“无忧”,在另一重风险面前更显苍白——在黑猫投诉、消费保等投诉平台上,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其从主流租车平台提车后,并未仔细核对车辆性质,直到出现剐蹭才发现租到的是非营运车辆。
在伊宁法院2026年通报的一起案件中,消费者通过线上平台租车,车行以“非营运”车从事经营租赁;出险后据消费者陈述曾劝其谎称“私人借车”骗保,租客未同意。保险拒赔后,车行反起诉租客,索赔十余万修车费及停运费。
黑猫投诉近期记录显示,某订单承诺“50万三者保障、租客不担责”,出险后因车行未办营运险报备致商业险拒赔,保险公司向租客代位追偿8200元;平台介入后仅以“正对接车行”“车行失联”“等法院判决”等说法推诿。
从各平台服务协议看,聚合租车平台多将事故中保险拒赔或赔付范围外的损失约定由消费者承担,并以“居间/信息撮合方”自居。消费者往往需在平台有限协调下,自行与车行就定损、折旧、停运费等争议对峙。
事实上,监管对此早有红线——2020年,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租赁车辆须检验合格,且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
《保险法》第52条及司法解释明确:非营运车辆用于经营性出租,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未告知保险人,商业险可依法拒赔。平台作为信息撮合方,亦负有配合监管、明示服务与风险的义务。
近年来,地方执法已有落地:2023年,海南严肃查处未依法备案的租赁经营人和不合规租赁车辆等非法违规行为,重点约谈多家租车平台,下架未备案租赁企业超400家、未备案车辆超9000辆。
据澎湃记者引用业内人士的说法,租车平台仅能管控出租车型与订单一致,无法实时核验实际交付车辆的车牌号、使用性质、车龄等信息。另有业内人士透露,未登记“租赁”性质的非营运车已是租车行业主流,合规成本过高为重要因素。
平台低价竞价机制进一步放大了漏洞:非营运车省去租赁性质变更后的高保费、频繁年检和提前报废成本,车行报价更低,在平台价格排序中天然占优。业内人士指出,这令合规经营者陷入价格劣势,行业呈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扭曲竞争。
高额停运损失与折旧费
非营运车出险后商业险拒赔,本属车行使用不合规车辆的经营风险,但现实中,车行却将拒赔后果转嫁为停运损失费、折旧费、保险上浮费、加速折旧费等,直接向消费者索赔:
租车平台在“无忧租”“舒心租”等全包档位中承诺减免停运费与折旧费,但免费或低价保障档位普遍未将上述项目列为免赔。据黑猫投诉数据,多名租客反映其在平台购买了基础保障服务,出险后停运费、折旧费高达数千元。
据相关报道,某平台旗下门店向剐蹭事故租客主张1472元停运费及1600元维修费;涉事车辆为非营运车,商家未能出具进出厂维修费用明细与停运时长凭证。李女士通过某租车平台租到非营运车,出事故后亦被索赔数千元停运费及折旧费。
还有更多租客卡在“线上线下两套合同”里。据相关报道,王某在租车平台下单时订单条款载明“3000元以上按维修费按30%计折旧”,但取车现场另签纸质《汽车租赁合同》,车行将原折旧率改为“加速折旧费及免赔额”。
虽然司法判决中法院多倾向采信对消费者更有利的线上订单条款,但车行在取车环节占主导地位。据近期报道,不少消费者遭遇“线上低价引流、线下强制加价”的套路,其中线下强行推销高额车险的问题尤为突出,大幅推高消费者出行成本。
不少消费者反映,其在租车平台下单后到店被要求加购“额外保险”,并以“不买不能提车”“不给出险”或“车衣、车险不在保险理赔范围”等为由施压,如果拒绝便被门店驱离。
黑猫投诉平台2026年10月披露的投诉显示:消费者通过某平台预订车辆,原单1450元;取车时车行要求按800-1000元/天加购“车衣/漆面/整车保障”,该消费者拒买后车行未交车,其只能被迫重新下单,自述新增成本1606元。
陈女士通过某平台租车,遭遇车行线下强收保险、车牌不符、车辆未满租期被开走、深夜电话恐吓等情况;三亚市交通运输局认定线下收保险违规并责令退款,平台仅补偿200元,改签机票等间接损失未赔,并表示对车行服务缺失行为进行记录。
不只是陈女士,面对此类纠纷,平台常见处理为退还强制加收费用、补偿部分差价或发放代金券;但是否认定门店违规、是否作出下线或清退等实质性处罚,鲜少有向投诉人公开的处罚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