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齐二次供水管理短板,保障群众用水安全,阜阳市司法局发布公告,就《阜阳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至11月22日,社会各界可通过平台留言、信函邮寄、发送电子邮件3种渠道反馈意见建议。
本次立法针对阜阳市二次供水运维水平参差不齐、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推进慢、监管协同不足等现实问题,立足本市实际,依据国家及安徽省供水相关法规,构建起规划建设、移交改造、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全链条管理制度,共七章二十八条。
在适用范围上,办法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二次供水设施规划建设、移交改造、运行维护及监督管理全部工作,明确二次供水、二次供水设施的定义,厘清城乡建设、卫健、物业管理、发改、财政等多部门监管职责,压实政府统筹领导责任。
规划建设环节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水压超出管网能力的必须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落实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二次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须由具备资质单位实施,设计方案要经过供水单位技术审查,工程纳入建筑主体质量监管,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供水;设施所用管材、设备、涉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禁用落后产品。
移交改造方面,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移交供水单位负责运维,维修养护更新费用由供水单位承担。针对已建成老旧不合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市、县(市)政府组织实施改造,建立以政府、供水单位投入为主,居民合理分摊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符合条件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移交时需完整移交工程图纸、验收报告、设备维保资料以及系统控制权限,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配合移交工作。
运行维护区分两类主体:已移交供水单位的,由供水单位承担运维;未移交的,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物业作为运维单位。办法细化运维单位义务,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设施清洗消毒,公开水质信息,设立服务电话,完善安全应急预案;规范停水管理,计划性停水需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突发抢修同步公告,长时间停水要落实应急供水保障;严禁相关单位因债务纠纷,人为干扰二次供水设施正常运转。
监督管理划定危害二次供水设施安全的禁止行为,明确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行业监管、卫健部门开展水质卫生监测、公安部门指导安防建设,各部门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
公众可登录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或邮寄信函至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151号阜阳市司法局立法科(邮编236010,电话0558‑2267085),也可将意见发送邮箱fylf2020@163.com,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吴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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