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人民政府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月12日至16日连发5份,涉及高楼镇、燕郊镇、洵阳镇3个镇
三河最近一周连发5份土地征收公告,涉及高楼镇高楼村、高楼镇万家庄村、燕郊镇半壁店村、洵阳镇西关村、洵阳镇大阁各庄村。补偿标准是180万元/公顷(12万元/亩),比大厂县的142.5万元/公顷高出一截。
先看要点。
一、涉及5个村,其中2份已公布补偿金额
10月15日发的两份补偿安置公告,金额已经明确:洵阳镇西关村0.4970公顷,补偿款89.4600万元;洵阳镇大阁各庄村0.5130公顷,补偿款92.3400万元。都是按冀政发〔2023〕8号执行的180万元/公顷。
二、10月16日第28批次预公告,高楼村5.4102公顷
拟征收高楼镇高楼村位于李大线东侧的土地,面积约5.4102公顷,用途是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土地现状调查11月3日开始,公告期到11月2日。
三、燕郊镇半壁店村0.3427公顷,已经省里批复
10月16日发的第57批次征收土地公告,10月10日拿到河北省政府批复(冀政转征函〔2026〕530号,9月30日批准),征收土地0.3427公顷,位于燕郊高新区迎宾南路西侧,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这份公告期只到10月23日,已经过了,但后头还有补偿安置公告要发。
四、10万千瓦独立储能项目要征地
高楼镇万家庄村集体土地2.0268公顷,河北省政府2026年9月20日以冀政转征函〔2026〕498号批准,用途供电用地。
五、抢栽抢建不补偿
从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收范围内不得抢栽抢建,违者不予补偿。
六、异议和复议窗口
两份补偿安置公告的异议反馈期是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公告期到11月16日;土地补偿登记也在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洵阳镇政府办理。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合法的,三河市政府将组织听证。
社保按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
对征收土地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公告原文
三河市2026年度第28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
三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高楼镇高楼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三河市2026年度第28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李大线东侧(东临本村地,南临本村地,西临本村地,北临本村地)的土地,面积约5.410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批次用地表述为: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11月3日开始,由高楼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1月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 http://www.san-he.gov.cn/。
特此公告。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6日
原文二:三河市2026年度第57批次征收土地公告(10月16日)
三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燕郊镇半壁店村及有关农户:
三河市2026年度第57批次建设用地于2026年10月1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53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你村集体土地0.342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530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三河市2026年度第57批次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征收你村集体土地0.3427公顷。
(二)范围:征收土地位于燕郊高新区迎宾南路西侧。
(三)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本公告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 http://www.san-h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三河市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有权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6日
原文三:三河市2026年度第13批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10月15日)
三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洵阳镇西关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三河市2026年度第13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关村村农民集体;南至南环路;西至西关村村农民集体;北至西关村村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约0.4970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土地0.4970公顷,其中:农用地0.4940公顷(耕地0.4016公顷、非耕农用地0.0924公顷),建设用地0.003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80万元/公顷(12万元/亩),共计89.46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及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按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洵阳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三河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16日。本公告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http://www.san-he.gov.cn/gtzy。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永全 联系电话:3089309
地址: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5日
原文四:三河市2026年度第15批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10月15日)
三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洵阳镇大阁各庄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三河市2026年度第15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大阁各庄村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学苑东路;西至大阁各庄村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大阁各庄村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5130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土地0.513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067公顷、非耕农用地0.506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80万元/公顷(12万元/亩),共计92.34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及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按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洵阳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三河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16日。本公告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http://www.san-he.gov.cn/gtzy。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永全 联系电话:3089309
地址: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5日
原文五:三河市河北磊聚能量科技有限公司10万千瓦独立储能试点项目征收土地公告(10月12日)
三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高楼镇万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三河市河北磊聚能量科技有限公司10万千瓦独立储能试点项目于2026年9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49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你村集体土地2.026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498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9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三河市河北磊聚能量科技有限公司10万千瓦独立储能试点项目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征收你村集体土地2.0268公顷。
(二)范围:征收土地位于高楼镇万家庄村。
(三)用途:供电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0日。本公告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 http://www.san-h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三河市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有权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2日
来源: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土地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san-he.gov.cn/content/list?cid=476)
本文所列公告均取自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原文,PDF 附件已逐份核对。补偿标准依据冀政发〔2023〕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廊坊掌上通 · 这里最廊坊
添加廊坊便民信息群:
添加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