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正式工作的职工,有单位分摊社保,而灵活就业人员,都是自己负担。
本来收入就不保障,还每个月交那么多,你让他们怎么积极起来。
人社部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要通过“数据找人”等措施,把尚未参保的人找到,动员参保,重点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这个方向是对的,但有个问题需要先回答:找到了人,然后呢?
找到人,不等于解决了问题。对收入不稳定的灵活就业者来说,真正的障碍可能很简单:今天的钱已经不够花,哪里还有余力为几十年后的生活持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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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单位的和没单位的,缴费负担差了一倍多
先把这个账算清楚。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一般是单位缴工资基数的16%,个人缴8%。合计24%,但个人只承担三分之一,单位承担三分之二。
灵活就业人员呢?全部自己承担,缴费比例20%。
其中8个百分点进入个人账户,12个百分点进入统筹基金。
同样是交养老保险,有单位的人有单位分摊,没单位的人全部自己扛。这就是最直接的差别。
假设缴费基数是5000元,灵活就业者每月要缴1000元。
对收入宽裕的人,这或许能承受。
但对靠摆摊、送外卖、接零活谋生的人,这1000元可能挤占房租、伙食和孩子的开销。
本来收入就不保障,还每个月交那么多,你让他们怎么积极起来?这不是觉悟问题,是现金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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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基数不等于实际收入,低收入者负担更重
还有一个更扎心的问题:缴费基数不等于实际收入。
制度设有最低缴费基数,收入低于这个基数的人,实际负担可能超过收入的20%。
假设一个灵活就业者月收入只有3000元,但适用的最低缴费基数却是5000元,每月养老缴费就是1000元,占实际收入的三分之一。
收入越低,负担越重,这是制度设计里一个被忽略的倒挂。
对一个月入3000的人来说,1000块的养老缴费和1000块的房租,只能选一个。
选了养老,今天就没地方住;选了房租,养老就断了。这不是他们不会算账,是账本身就不给人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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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降低费率,让缴费贴近真实收入
要提高参保意愿,第一步是降低缴费负担。
建议把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缴费比例,从目前的20%降到10%左右。
按前面的假设,如果费率降到10%,每月缴纳500元并全部进入个人账户,那么眼前支出减少了500元,个人账户积累反而比原来增加100元。
同时,要降低低收入者的缴费门槛,让缴费更贴近真实收入。
不能用一个统一的基数,去套所有收入水平的人。
一个月入3000的人和一个收入8000的人,缴同样的基数,前者承受的压力是后者的两倍多。
养老安排应该帮助人们平衡今天与明天。
一个人先要维持今天的生活,才有能力持续为明天作准备。这是常识,也是制度设计应该遵循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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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先活好今天,才有能力为明天做准备
灵活就业人员不积极交养老保险,不是他们短视,是制度没有给他们留出“既活好今天、又能准备明天”的空间。
不少灵活就业人员缺少的,是稳定收入和可以信赖的长期安排。
你不能一边让他们承担比企业职工更重的缴费负担,一边怪他们不积极。
先有今天的生计,才有明天的养老。
这句话不是为不缴社保找借口,是在提醒制度设计者:一个好的养老制度,应该让人在今天和明天之间找到平衡,而不是逼人在今天和明天之间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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