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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视综编
近日,演员吴越发微博怒斥视频号“花姐美肤日记&”利用AI(人工智能)克隆其形象与声音带货,并开启“评论精选”收割粉丝。
尽管当日 “花姐美肤日记”视频号被微信团队永久封禁,但媒体记者调查发现,此类事件并非个案。温峥嵘、王劲松、靳东等公众人物先后遭遇 AI 语音、 AI 换脸侵权碰瓷。
由于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AI 仿冒名人屡禁不止、越打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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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名人的 AI 伪造侵权层出不穷,而侵权的边界还在不断下沉:不止明星艺人,普通博主、素人网友的社交照片、日常影像同样会被抓取、换脸,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挪用。
在当下热度高涨的 AI 短剧赛道中,盗用他人肖像“融脸”制作剧集已经成为行业灰色地带,大量短剧制作者低成本套用换脸技术,随意使用他人面部素材完成内容生产。
当深度合成工具持续降低伪造门槛,从直播间带货到微短剧生产,一条盗用数字肖像变现的产业链正在蔓延,肖像权、人格权益的保护正迎来全新挑战。
公众人物接连中招
AI换脸侵权频频浮出水面
AI“吴越”事件让一条灰色产业链再次浮出水面:几秒原声即可克隆音色,少量公开影像就能换脸,几分钟产出一条“名人带货”视频,批量注册账号、换马甲重来。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让“AI李鬼”越打越多。
2025年中国AI数字人/直播核心市场规模已破100亿元,年复合增速超70%,带动关联产业规模达640.8亿元。另平台AI生成直播内容占比快速攀升,部分机构用数字人实现“7×24小时”开播,人力成本降30%至50%。
10月19日,有媒体记者在一家电商平台搜索发现,AI克隆声音仅需9.9元。同日,上海某 AI制作平台工作人员告诉媒体,目前制作一条AI名带货视频成本最低才几十元,克隆音色仅需3至5秒原声。“普通换脸+拟声短视频”1分钟内70元至100元,定制专属数字人形象1500元至2000元/次。
有媒体记者梳理发现,2024年至今,各大直播平台已下架数以千计的AI仿冒名人账号。
2026年国庆假期,著名歌手刘欢离世尚不足两周,网络上便出现冒充“刘欢妻子卢璐”“刘欢儿子”的账号,利用AI合成哭诉声推销黄精五黑粉,单条视频收获数万点赞;
2025年12月,演员温峥嵘刷到“自己”深夜直播,进入直播间质问“你是温峥嵘我是谁”,反被该账号拉黑;王劲松、靳东、于东来、全红婵等公众人物,也先后遭遇AI语音、AI换脸侵权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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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视频已成为AI 换脸“重灾区”。浏览购物网站,模特换成了数字人;点开客服咨询,机器人上线;看电商直播,一个酷似真人的AI形象正详细介绍商品。
市场 选择让 AI 算力自然流向降本增效最快的场景,相关领域也迎来蓬勃发展。但同时,这一比例也实实在在地提示 AI 使用风险集中的领域,即视频生成和电商领域。换句话说,近一两年来,频繁出现的 AI 带货乱象,已非个例,而且上升 为具有一定公共性的新技术应用问题。
10月20日,上海电影家协会发布“关于支持文艺工作者依法维权、抵制AI仿冒营销行为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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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影家协会呼吁,网络直播及短视频营销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不得擅自使用、伪造其肖像、姓名、声音等实施商业宣传;相关网络平台进一步完善商业授权核验、AI生成内容标识、风险识别及投诉处置机制,依法及时处理涉嫌侵权的内容,妥善保障消费者权益;广大消费者增强识别意识,审慎辨别网络营销中所谓“明星推荐”“明星代言”等信息。
侵权边界持续下沉
普通博主沦为AI侵权受害者
春节前夕,旅行穿搭博主雷国悦在社交媒体上意外刷到了“另一个自己”。起初,她只是感叹“跟之前拍的那张好像”,没想到,越看越觉得离谱。
今年1月,她在粉丝量超65万的账号“来酱是我”发布了多张拍摄于迪拜的写真。她背对镜头,在高楼的无边泳池眺望,远处是高楼大厦与海面。而另一位博主所发图片的机位、构图与调色都与之高度相似,唯一不同的是,画面中的女生穿了不同的裙子,多戴了一顶草帽。她确信,这是他人用AI融图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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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雷国悦气愤的是,该账号不仅剽窃创意,还直接用于商业推广。这个有着1万多粉丝量的账号,实则是代理商批量投放的低成本推广号,帖子带有明显的商单属性。
她连夜通过可信时间戳服务对电子证据进行留存,做好了后续可能要提起诉讼的准备。不久后,她联系对方,要求删除内容并公开发表道歉声明。对方起初矢口否认,称图片由品牌方提供。
她清楚账号运营的逻辑,反驳对方,指出AI融图只可能是个人行为。双方又僵持了几天,在她持续施压并强调“自己做好了全面维权的准备”后,对方终于承认了自己未经授权使用了原创图片并进行AI换身的行为。
一对一的维权已很艰难,当侵权者是一个有组织的团伙时,个人创作者的反抗往往更加无力。2024—2025年,画师张小药就陷入了一场漫长的AI侵权纷争。
2024年2月,住在北京的原创画师张小药在社交媒体发布了一则手绘的黑白插画作品《拥抱心里的怪物》,画面中,一位头发里散落着星星的女孩紧紧拥抱着一只黑色的小恶魔。当时的她正经历人生低谷,画画是她自我治愈的出口。该作品已获得1.4万点赞,在粉丝的建议下,她开始联系厂商自印拼图产品。
然而,当她自售的拼图只卖出几十幅时,盗版的拼图、手机壳、喷绘彩画制品已开始在社交媒体的电商平台泛滥。“大多数商家一被举报就主动下架,过两天又上架,只能打持久战。唯独有一家拼图馆,不仅是第一家盗图的,还拒绝与我沟通,甚至把我拉黑。”
2024年7月,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抓获了3名拼图馆的经营者、1名拼图厂的老板,并于11月移送至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5—6月,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小药终于看清了“画作被偷”背后的真相。判决书显示,2024年3—7月,主要负责“Cno拼图馆”电商店铺销售、运营的姚某,指使他人使用Stable Diffusion等开源软件生成侵权图片,拼图厂的老板罗某则使用这些侵权图片制作拼图产品。截至案发,共有3000余件侵权拼图被售出,非法经营额超27万元。这对“搭档”跑通了从找图、AI融图、生产销售到营销的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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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卫薪:“面对新型工具,侵权者抱有钻法律空隙的侥幸心理。“尽管现实中用AI侵权的现象非常泛滥,但真正落实到诉讼的案件比例非常小。”
“AI技术增加了著作权侵权的认定与维权难度,也对律师和法官提出了更高要求。”他进一步解释,传统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例如图片著作权的批量维权,往往“照搬即侵权”,没有太多抗辩空间,双方易达成和解。
但当侵权者使用AI“洗稿”后,就在侵权的流程中增加了一处截断点,举证和判定“实质性相似”的难度增加,最终结果也具有不确定性。”
最终,法院判决,利用AI工具生成“实质相同”作品的行为仍构成侵权。作为主犯的罗某和姚某,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6万元。
现实中,仍有大量想要维权的创作者被层层难题“劝退”。杨卫薪举例道,春节期间,一位原创者手工绘制了以白菜和铜钱为核心元素、寓意“摆财来财”的画作。很快,该作品被他人使用AI重新生成,从最终效果看,对方AI“洗稿”的程度相当彻底。他判断,这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面临更复杂的侵权认定难题。
据国家反诈中心数据,2025年上半年,AI换脸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超68亿元,单起案件最高损失达2000万元。
新京报曾统计过2023年3月至2025年3月间10家主流媒体网站的103篇“AI诈骗”相关报道,结果显示,冒充类诈骗占比高达62%,对方主要冒充公检法、亲朋好友;其他典型套路还有敲诈勒索、网购退货退款、入会荐股、保险借贷、相亲恋爱、实习转正等。
“AI换脸的逼真性、多场景性、易操作性,使其危害的规模和范围都在急剧扩大。”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副教授张文平指出,尤其是其动态性和实时性,能让很多攻击成为现实,让人更加防不胜防。
AI短剧狂奔之下
暗藏深度合成的侵权隐患
当下AI深度介入微短剧行业,在新上线的微短剧当中,采用AI生成人物面孔的作品已超过九成。人脸+语音+动作+情感一体化,作者输入一段语音,自动输出对应口型、表情、肢体动作的人脸视频,不用真人演员、不用实景拍摄,小团队即可批量产出剧集。
如今虚拟主播、AI分身、短剧批量生产成本大幅下降。这类AI角色的五官像是用同一个模版刻出来的,皮肤纹理、发丝细节甚至表情都模拟的十分逼真,精致到接近完美的标准脸,像真人又缺少“活人感”,粗看很美细看却失去了“不完美”的生动,容易让看剧观众产生审美疲劳,反而引发排斥。
同时,AI技术普及下,行业乱象也逐渐增多,未经许可盗用明星、素人照片生成AI角色,AI生成容易出现“撞脸”,制作方以“只是相似”抗辩,被侵权人举证难度大,肖像权纠纷频发。明星与普通人脸都有可能被偷走,公众对AI造假也产生恐慌——如何证明“我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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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首例AI换脸侵权案,原告是国风短视频模特,被告利用AI技术未经授权使用其视频制作付费模版,最终法院认为侵犯了个人信息权益,行为不当。
而对于爆火的微短剧行业来说,AI是一个工具,但不能抢了人的位置,观众看剧看的是角色塑造,人物情感,叙事内容这些核心创作,需要专业的人来完成,而不是单靠技术来完成。
当前微短剧利用AI脸重构了微短剧生产模式,依靠AI人脸实现降本增效,而AI人脸技术也在持续迭代,从早期五官僵硬、眼神空洞,升级到可还原皮肤肌理、微表情,但仍存在五官漂移、光影穿帮、情感表现力不足等技术短板。
但现阶段最大矛盾是技术跑得快,内容创作、法律合规跟不上。未来是否会取代真人微短剧,还是形成互补则需要更明确的判断。
用司法裁判划定技术红线202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陈某诉上海易某公司AI换脸著作权侵权案赫然在列。
该案明确:使用AI技术对他人原创视频进行局部换脸合成,不构成合理使用,网络服务平台不得以“技术中立”为由逃避侵权责任。
两个月后,最高法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聚焦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典型案例,发布彭某某诉某软件公司AI换脸肖像权侵权案,明确未经许可将他人肖像用于换脸模板构成人格权侵权,有力回应了公众对数字时代“脸面安全”的司法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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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管控与系统政策多管齐下典型案例揭示了AI换脸滥用的法律后果,但要实现源头治理、长效治理,还需多维发力、系统施策。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黄勇、李世亮、丁雪梅三位全国人大代表,围绕AI换脸治理、人脸信息保护相关议题发表建议。
贵州图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勇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快出台配套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将时空信息作为图像、影像及视频的必填标识数据,严格禁止人脸数据的非法采集与滥用,从技术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同时,依托制度规定与技术手段,强制要求AI换脸等深度合成工具嵌入时空信息标识码,并通过区块链技术完成信息存证,实现深度合成内容可核验、可追溯、可追责,全面提升内容治理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李世亮则关注法律规则的细化。他认为,现有法律框架虽已涵盖人格权、著作权、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但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相关案件法律适用不统一、证据认定难、责任链条不清等问题仍然存在。
李世亮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典型案例,细化AI换脸侵权的认定标准、平台责任、精神损害赔偿等规则,让法律适用更具可操作性。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部微短剧领域专项部门规章。这意味着,过去一段时间AI微短剧领域一些低质量内容将会被清理出局,这对于推动AI微短剧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的出台,是微短剧行业发展由粗放的流量繁荣迈向内涵式的价值繁荣的新起点。
当AI创作工具不再稀缺,如何驾驭技术、实现价值突围,成为AI微短剧行业的时代命题。只有始终坚守科技向善的创作底线,把社会效益摆在优先位置,以人文内核驾驭技术算力,才能引导形成守正创新、健康向上、活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生态,更好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构建技术向善的“共治格局”AI换脸治理,从来不是单一环节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司法、技术、社会协同发力的“大合唱”。
黄勇强调,技术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坚守科技向善的底线,主动落实数据安全和内容审核义务。网信、公安等部门则需加强联合监管,对利用AI换脸等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对非法工具和平台进行常态化清理整治。
本文综合自
四川日报:演员吴越凌晨发文怒斥,靳东、于东来、全红婵等先后遭侵权;AI仿冒名人成产业链,律师: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
光明网:又见AI换脸带货,治理跑到侵权前面 | 光明网评论员
北京日报:吴越:“我不会选择沉默”上海影协发声
上海电影家协会:“吴越遭AI换脸直播带货”:对此高度关注,并支持相关文艺工作者依法维权,并参与推动完善行业规范。
中国新闻周刊:滥用“换脸”,政协委员急了
启真阁:[策论]AI微短剧引发行业风波,加强治理新路径
人民法院报:全国人大代表黄勇、李世亮、丁雪梅谈“AI换脸”——法治划清AI红线 共治守好“脸面安全”
光明网:“融脸”又“融声”,边界在哪里?
编辑: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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