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次吸毒前科的文昌男子陈某利用自家养鸡场,先后5次容留他人吸食冰毒。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陈某在自己经营管理的位于文昌市抱罗镇的养鸡场内,先后5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
2026年1月31日,公安机关对其中一人尿液进行毒品检测,结果显示冰毒呈阳性。2026年3月10日,陈某经公安民警口头传唤到案。公安机关提取陈某头发样本送检,检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成分,检测结果为阳性。经查,陈某曾多次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处罚。
法院认为,陈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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