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乌拉街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托综治中心多元解纷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涉文旅企业、村民委员会与村民个人的民间借贷纠纷。
2015年5月,当地某文化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旅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由公司负责人胡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共同向村民李某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24%,借款期限1年。借款到期后,文旅公司经营受挫、资金回笼缓慢,本息迟迟未能清偿。多次催要无果,李某一纸诉状将文旅公司、村民委员会及胡某诉至龙潭区法院,请求判令三方连带偿还本息合计45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很快发现,这并不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李某是焦急维权的村民,被告文旅公司则是当地依托满族民俗文化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经营主体,常年吸纳周边村民就业,与村集体联系紧密。
承办法官分析,如果就案办案、简单下判,两种结果都可能出现。一种是李某赢了官司,却因企业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而迟迟拿不到钱;另一种是企业账户被冻结、经营停摆,彻底失去偿债能力,最终受影响的还是村民的就业和村集体的收益。承办法官由此判断,本案的关键不在于“判得对不对”,而在于“解得开不开”——只有让企业活下来、让债权落到位,才算真正办结。
法庭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将司法服务关口前移,联动综治中心多元解纷平台,先后开展6轮调解。对原告,法官逐项算清三笔账:诉讼周期有多长、执行风险有多大、被告实际履行能力有多少。“一次性拿到手”和“分期拿得稳”,哪笔账更实在,李某心里渐渐有了数。
对被告,法官当面释明连带责任的法律后果,讲清失信惩戒对企业经营、融资、招投标的影响,也讲清诚信经营是文旅企业的生命线。
多轮沟通之后,一份结合企业经营周期和现金流状况的方案摆上了桌面:“首期支付+分期履行+法庭监督+经营收益优先清偿”。各方当事人消除分歧、互谅互让,当场签署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在“保民生”与“护企业”之间寻找最优解,既依法维护了村民的合法债权,也为暂时陷入资金困境的乡村文旅企业留出了生存空间,以司法之力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责编 张添奥
二审 丁美佳
终审 李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