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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民间舞教材与教法的配套音像教材中出现的安徽花鼓灯“闪身步”、山东鼓子秧歌“狗熊哆嗦毛”等动作片段进入网络视野,引发大量模仿与再创作。原本服务于中国民间舞专业教学的动作训练,因为一次“意外”传播,成为广大网友乐于观看、尝试和分享的身体趣味。课程录制人赵铁春教授对此有一个颇为贴切的判断:“此番走红虽是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这场网络趣味现象本身就是新大众文艺群体的创造。”
“意料之外”,是教学影像未曾预设今日的传播场景;“情理之中”,则提示我们,民间舞能够走出专业课堂进入大众生活,并非偶然的媒介奇观。一个动作为什么会吸引如此多的人观看,并进一步转化为模仿?如果只用平台推送和流量机制来解释,恐怕还不足以回答这一问题。荀子《乐论》有言:“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由情而动,由动而乐,人的情感本就具有诉诸身体的需要。民间舞步此次出圈,恰好让古老的乐舞观念与今天的网络生活发生了一次颇有意味的相遇。
“形于动静”:从观看走向身体参与。舞蹈的感染力首先发生于身体。人们看到一个形象的动作,未必先追问它产生于哪个地域、属于哪个舞种,却可能在节奏、姿态与动势中产生直接的身体反应:觉得有趣,继而想要跟着做一做。与单纯观看相比,这种由视觉感受转化而来的身体参与,正是舞蹈区别于许多艺术形式的特殊之处。
荀子所说的“形于动静”,并非讨论今日意义上的舞蹈传播,却揭示了情感与身体表现之间的重要联系。“乐”不是悬置于生活之外的抽象形式,它与人的感受、动作和群体交往相互关联。今天,网友模仿“闪身步”或“狗熊哆嗦毛”,固然带有网络时代鲜明的娱乐性,但这种“想跟着动起来”的冲动,仍然根植于人对节奏、形态和情绪表达的自然感受。
也正因此,不能把此次热潮简单理解为网络猎奇。大众通过模仿、改编和重新组合,使专业教学资料进入新的生活情境。原来的影像有明确的课堂功能,在今天却产生了超出教学预设的公共文化意义。观看者由此成为参与者,也成为新的意义生产者。赵铁春所说的“新大众文艺群体的创造”值得关注之处正在于此。
舞步有“根”:身体语言中的地域文化。民间舞的动作从来不是凭空生成的。它从一方水土的生活经验中生长出来,又在长期传习中凝结为具有辨识度的身体方式。离开这一文化根系,只剩下一个孤立动作,便很难真正理解民间舞为何如此来舞。
安徽花鼓灯广泛流传于淮河中游地区,是歌、舞、戏、乐等多种艺术因素相互融汇的民间艺术形态。其舞蹈讲究动作收放、动静转换和节奏变化,角色表演、身体动律与情感表达之间联系紧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资料对花鼓灯“鼓架子”角色的记述,也反复涉及动作讲究紧收蓄力、瞬间爆发,“溜起意先行,刹住不断线”,流动轻快、骤停留韵等具有风格辨识度的身体特征。
因此,“闪”并不仅仅是一个可以抽离出来模仿的外部姿态,它背后连接着花鼓灯长期形成的动律方式、节奏意识和人物表达。一个看似短促的动作之所以能够迅速抓住人的视线,恰恰是因为其中积淀着成熟的身体经验。民间艺人将生活观察、人物情态与身体创造不断融入舞蹈,使动作既有鲜明形态,也有情感意味。
山东鼓子秧歌同样如此。以商河鼓子秧歌为例,伞、鼓、棒等角色各有相对鲜明的动作性格,表演中又具有颠颤、划圆、蹲扑、跳跃等共同动态特征;丰富的场阵、角色关系和群体调度,使个体动作始终置于整体秧歌结构之中。粗犷的动势、强烈的节奏和群体性的场面,并非单纯追求视觉冲击,而是与鲁北地区的民俗生活、节庆活动和集体审美经验相连。
网络传播中令人会心一笑的“狗熊哆嗦毛”,正应放在这样的背景中来理解。动作的趣味性并不是文化意义的反面,它本身就来自民间舞善于观察生活、塑造人物和调动身体的传统。
“乐者,乐也”:不必轻看大众的身体趣味。民间舞片段受到追捧之后,一种常见担忧是:传统舞蹈一旦被“玩梗”,是否就失去了原有意味?这种警惕有其理由,却不宜因此否定大众参与本身。
“乐者,乐也”,首先承认了人的乐感与情感需要。传统民间歌舞原本也并非远离世俗生活的静态标本,它往往与节庆、交往、娱乐以及乡土社会的情感生活紧密相连。花鼓灯本身即具有丰富的歌舞表演与人物互动内容,鼓子秧歌也长期存在于群体性的民俗活动之中。大众因为动作有趣而靠近民间舞,并不必然损害传统,反而说明这些身体语言仍具有与当代人的感受发生联系的能力。
值得思考的是,趣味性的传播与文化传承并不在同一个层次。前者可以成为后者的入口,却不能自动完成后者。会跳一个“闪身步”,不等于已经理解花鼓灯;复刻一个人物化动作,也不意味着已经把握鼓子秧歌的整体风格。此次广泛传播的是经专业教学整理、提炼后的训练片段,而非花鼓灯、鼓子秧歌完整的民俗乐舞形态。教学本身已对民间动作进行了提炼,网络传播又从教学材料中再次截取具有鲜明视觉特征的片段。
因而,面对网络热潮,与其责备大众“只会模仿”,不如思考如何珍惜这份已经形成的身体兴趣。人们愿意起身学一个动作,至少意味着传统身体艺术已经跨过了一道与公众建立联系的门槛。
从“形似”走向“知意”。民间舞的文化意味,既藏在动作的“形”里,也存在于动作何以形成的“意”中。形与意并非截然分离。动作的轻重缓急、收放转折,人物形象的俏丽、诙谐、豪放与稳健,都与地方社会长期形成的审美经验相联系。真正理解一个舞蹈动作,不仅要看到“怎样做”,还要进一步追问“为什么这样做”。
这也为当下的传播提供了新的可能。一个已经走红的舞步,可以成为认识一个舞种的起点:从“闪身步”进入花鼓灯的动律、角色与淮河文化,从一个鼓子秧歌的趣味动作进入其角色构成、场阵变化和齐鲁民间舞蹈的身体气质。短视频不可能承担完整的文化阐释,却可以在激发兴趣之后,为更丰富的内容打开入口。
荀子言:“乐合同,礼别异。”乐之所以具有超越个体的力量,在于它能够使人的情感相通。网络中的共同模仿虽然与传统乡土社会的乐舞场域有很大的不同,但千百个普通人因为同一个动作而观看、模仿、交流,仍构成了一种新的身体共鸣,更为重要的是让它拥有继续生长的文化空间。
民间舞步“出圈”的价值,或许并不只在于获得多少点击量。更值得关注的是,一段往日的教学影像让人重新发现:那些从乡土生活中生长出来的身体语言,依然能够令人快乐,依然具有让人起身而舞的力量。从“觉得有趣”到“愿意了解”,从动作的形似进入文化的知意,这才是一次偶然走红可能留下的更为长久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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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舞蹈学院讲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舞蹈学院副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原题:民间舞步 何以出圈
封面图由AI生成
责任编辑:杨阳
新媒体编辑: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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