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星棠心烦时会数银子,把银子堆成小山。她说,感情是假的,权力是别人的,唯有银子不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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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被林锦岐设计和离,归家后,亲爹赵学德第一件事就是抢她嫁妆、私房银:
"银子、嫁妆、你,都是赵家的。"
在父亲眼里,她不是独立的人,是赵家的一份资产,是可以用来联姻换好处的筹码
赵星棠嘶吼:"除非我死,我的银子,我的嫁妆,一分都不能少!"
作为京中高门贵女,赵星棠一生被困在制度的牢笼。那场数银子的戏,不是贪财女人的笑话,是一个被当联姻筹码,没有继承权、没有选择权的女性,唯一能攥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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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问,为什么赵星棠非要放悄悄的放印子钱,正经做生意不行吗?
还真不太行。不仅是因为封建对女子三从四德的限制,还有明代法律的规定,让女性根本难以独立拥有财产。
明代法律《大明令·户令》里有三条对女性财产权的规定:
凡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老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
丈夫死了没儿子,妻子若守节可承夫家产业——但前提是"守志",且须由族长主持从同宗过继嗣子。财产名义上归妻子,实质上,就是限制"守"着,等嗣子继承。
其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
若改嫁,夫家财产和嫁妆统统归前夫家处置。守节可持,改嫁即失。
果无同宗应继者,所生亲女承分。无女者,入官。"
未嫁女只有在"户绝"的情况下,也就是同宗没有男丁可继承,才能承分家产。男丁在,女子无权继承。
也就是说,女子在那个时候,基本上必要依附于父,夫,子,才能有一定财产。即是像赵星棠这样的赵家嫡女,按《大明令》,她在这家里也是没有财产权的,都要归男丁。
《大明令》给女子的财产权看上去留了缝:守志可承夫产、嫁妆不入夫产。但两个前提"守志"和"不改嫁",本身就是锁。“女子”本身只不过是一个个身份标签:女儿、妻子、母亲。
所以她的算盘是:嫁妆作为底线,私房钱是退路,攒够了远走高飞,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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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想的还是简单了。
赵星棠临终说的那句:"什么时候,女子也去学堂,不从夫,不从子,只做自己。”是她一生所有委屈、不甘、愿望的总爆发。她想要的,是剥离这些身份之后,依旧可以堂堂正正存在的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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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很庆幸的是,在新中国的我们女子,终于都拥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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