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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反映,一行7人在东莞樟木头天一城的“流浪泡泡自助烤肉店”聚餐,用餐超时约20分钟,200元押金被全部扣除。发帖人承认临近时限仍继续点餐确有侥幸,但质疑从团购核销即开始计时、等待烤盘和上菜的时间也计入两小时,导致实际用餐时间“缩水”,超时后果不应由消费者单方承担。
据发帖人描述,8月12日聚餐时,团购核销小票时间为19时30分,落座点餐后菜品先到,烤盘却迟迟未到。店员随后提醒21时30分后算超时。临近时限时他们追加了牛肉饭和红薯,十多分钟后才被告知饭已售罄;此后又于21时21分和21时28分两次点烤肉,最终因超时约20分钟未能退回押金,尽管所点食物已全部吃完。
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该店采用“点餐+自取”模式,烤肉需下单后由厨房送出,顾客再自行烤制。门店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从扫码下单开始计时,等待上菜的时间也包含在两小时内。团购须知写明,用餐开始时间以入场券打印时间为准,结束后确认光盘且未超时方可全额退押金,超时或浪费超过150克不退。押金按桌收取,3人50元、4人以上100元,涉事7人共交200元。
记者电话咨询涉事门店时,工作人员称“他自己超时了”,并表示正常用餐一般不会扣押金,超时太长或浪费太多才会扣款;被追问为何超时20分钟即全额扣除时,对方表示“不发表意见”后挂断电话。品牌官方客服称规则全国统一,但南京某门店工作人员表示该店目前不对剩菜称重,主要判断是否恶意浪费;对于上菜慢是否应延长用餐时间,官方客服建议与门店沟通,未给出统一处理标准。
事件发酵后,10月30日下午,发帖人更新称流浪泡泡官方已主动联系,致歉并退还押金,同时安排运营经理到店开展管理培训。发帖人表示,不鼓励超时或浪费,但希望门店改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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