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之所以被称为“诗豪”,最早出自白居易对他的评价,当时,白居易主要是赞叹他的诗笔凌厉,骨力雄健,笔锋锐利,气势逼人,因此,后世便固定以“诗豪”称呼刘禹锡。
其实,刘禹锡的豪放不仅体现在诗风上,也体现在其人格魅力上。
刘禹锡参与永贞革新失败,长期贬谪巴山楚水,历经坎坷,却不消沉、不悲怨,不肯向权贵低头,再回长安时,写下玄都观诗,依旧直言不改,傲骨鲜明,这就是其豪放不羁人格的具体体现。
当然,刘禹锡这种豪放不羁的性格,也常常体现在他的很多诗作里,尤其是能在苦难里看见生机,通达昂扬,没有凄苦颓丧之气。
别人逢秋伤怀,刘禹锡却写“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身处贬谪,却写下“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
那年深秋时节,刘禹锡漫步村野郊径,偶然望见枝头几颗未被采摘的红柿子,朝暮之间,在光影里兀自鲜活,从而触景生情,又写下一首充满豪情和哲思的《咏红柿子》。
诗作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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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连星影出,
晚带日光悬。
本因遗采掇,
翻自保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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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的大意是:
清晨天还未亮时,它们伴着天边残存的星影,在枝叶间露出红润的身影。
到了黄昏落日斜照的时候,它们又裹着暖金的日光,稳稳地高悬在枝头。
原本,它们只是被人们采摘时意外遗漏。
它们反倒因此而避开了外力的侵扰,得以在山野间安然走完自然的完整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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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禹锡这首《咏红柿子》是一首歌咏柿子的咏物五言绝句。
整首诗首先不写柿子的甜润色泽,只是抓住清晨与傍晚两个特殊的时间节点,以星影、日光作映衬,把红柿子在朝暮之间莹润透亮的鲜活姿态勾勒得极具画面感,静谧柔和的光影里,藏着山野风物自在生长的蓬勃生命力。
然后,笔锋陡然一转,从写景直接切入哲思,“遗采掇”与“保天年”形成强烈反差,将红柿子拟人化,把它的命运和自身的境遇完全叠合在一起,旁人眼中的“遗漏”本是缺憾,这里却成了避开损耗、保全自身的契机,既隐含着怀才不遇、身处边缘的淡淡怅然,更透出历经磨难后看淡功名羁绊、追求自适从容的豁达心境。
突出特点是语浅意深,跳出了普通咏物诗描摹外形的俗套,全程不直白抒情,而是托物言志,在平淡叙述里自然引出辩证哲思,将常人眼中的缺憾转化为避开外力侵扰、安然自适的契机,同时,把自身屡遭贬谪、远离朝堂的人生境遇完全叠合进红柿子的命运里,物我合一,既可以读出顺应自然的避世态度,也能品出孤高自守的士人风骨,彰显了“诗豪”独有的清朗通透的笔力。
刘禹锡一生仕途起伏,屡遭外放,远离朝堂权力中心,这份特殊的人生境遇,让他对“被遗漏”的红柿子生出了远超普通风物的共情,将自己历经宦海沉浮后的人生哲思,尽数藏进短短二十字里。
读完刘禹锡这首诗,我们可以深深地体会到他那种达观知命的精神境界,一方面,他就像山野之中的红柿子,顺应自然规律,自在成长,悠然自适;另一方面,他也像被人遗忘的红柿子,把坏事变成好事,因为人们的遗忘,反而保全自己,继续顽强地生活下去。
人生大概就是这样,有时风雨有时晴,当风雨来临的时候,就要经得起风吹雨打,栉风沐雨,砥砺前行,不要指望谁会为你挡风遮雨,所有的问题都只能自己扛;而当风和日丽的时候,就要充分享受眼前的大好时光和良辰美景,千万不要漠然置之,不懂得珍惜,否则,当这些寻常的美好渐渐远去,就会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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