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海北部,一处常年隐藏在海面下的礁石,因为一座海洋观测平台的出现,逐渐成为中韩海洋权益争议中的焦点。它没有居民,没有天然岛屿的轮廓,却牵涉海底地形、海洋资源和国际法等多重问题。从古老的海上仙山传说,到韩国长期经营海洋科研设施,再到中韩多轮海域划界谈判,这处海底礁石的经历远比表面看起来复杂。
![]()
苏岩礁位于东海北部,距离韩国济州岛南部的马罗岛约149公里,最高点仍在海面以下约4.6米。它并不是一座被海水淹没的天然岛屿,而是长期受到海洋地质作用影响形成的水下地貌。
由于地处中韩海洋权益主张存在重叠的区域,这处礁石逐渐从普通的海底地理目标变成了双方关注的焦点。
中国沿海地区很早就流传着蓬莱、方丈、瀛洲三座海上仙山的故事。古代航海条件有限,远海能见度、潮汐和天气都会影响航行者对海域的判断,海上出现的特殊自然景象,也容易成为民间传说的素材。
![]()
苏岩礁后来被部分民间文章与蓬莱仙境联系起来,成为海上仙山文化的一种延伸。不过,传说与现代地理考证属于不同范畴,不能据此认定苏岩礁就是古代神话中的蓬莱。
随着东亚海上贸易和航运活动增加,东海与黄海之间的航线逐渐繁忙,水下暗礁也成为船舶安全必须考虑的问题。尤其是早期木质帆船,缺乏现代导航和探测设备,一旦在远海触礁,船体受损后很难及时获得救援。
因此,海图绘制、海水深度测量以及危险地形标注,逐渐成为近代海洋调查的重要工作。
![]()
进入20世纪,声呐、水深测量仪和现代定位技术得到发展,海底地形能够被更加准确地记录。苏岩礁的地理位置和水下结构也逐渐清晰。它不再只是航海活动中的一处危险地带,还成为研究海底地貌、海洋环境和区域水文变化的对象。
20世纪后半期,国际海洋权益制度发生重要变化。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专属经济区制度逐渐成为国际海洋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与韩国隔海相望,两国海岸之间的距离有限,双方提出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主张存在重叠,苏岩礁恰好位于相关争议海域。
![]()
韩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这片海域加强调查,并着手建设海洋科学研究设施。
1997年,相关建设项目进入实施阶段,经过多年工程准备,韩国海洋研究机构于2000年启动主体结构制造,随后展开海上施工。2003年6月,韩国苏岩礁海洋科学研究基地正式建成。
这座设施并不是天然形成的岛屿,而是固定在海底的钢结构平台。它从海底向上延伸约77米,海面以上部分约36米,配备了直升机起降设施、实验空间和多种海洋观测设备。平台建成以后,韩国可以持续收集附近海域的水温、盐度、风速、气压和海浪等资料,逐渐形成长期海洋观测能力。
![]()
苏岩礁受到关注,并不只是因为韩国在这里建设了一座科研平台,更重要的是韩国对这片海域的命名和相关宣传。
韩国将苏岩礁称为“离於岛”,并将其与济州岛地区流传的海上岛屿传说联系起来。随着海洋科学基地投入使用,这个原本带有民间传说色彩的名称逐渐进入韩国的海洋宣传和公共认知。
韩国将这处水下地貌纳入自身海洋科研和管理活动范围,平台也长期保持运行。对韩国而言,这里既是海洋环境观测点,也是展示海洋活动能力的重要设施。长期存在的固定平台,使韩国在相关海域拥有了稳定的现场作业条件。
![]()
从中国的角度看,问题并不在于韩国能否进行正常的海洋科学研究,而在于不能把科研设施的存在与海洋权益归属混为一谈。
韩国长期运营平台,并不能由此获得苏岩礁的领土主权,更不能借助人工建筑改变原本需要依据国际法和双方协商确定的海域边界。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明确规定,天然岛屿必须在高潮时仍然露出水面。苏岩礁始终处于海面以下,不符合天然岛屿的基本条件。公约第60条第八款也明确指出,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物不具有岛屿地位,不能因此获得独立领海。
![]()
这也意味着,韩国海洋平台的存在,并不能直接改变中韩两国在相关海域的法律权益。海洋观测设施可以服务科研,也可以用于气象监测和海上安全,但不能成为单方面扩张海洋管辖范围的依据。
中韩之间真正需要解决的是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问题。韩国更加重视海岸距离等地理因素,中国则重视大陆架自然延伸及其他相关地理条件。双方在划界方法和具体海域范围上存在不同认识,因此必须通过谈判处理。
苏岩礁周边海域还有较高的经济和科研价值。这里受到长江冲淡水、区域海流和季风等因素影响,海水温度、盐度及生态环境变化较为复杂。
![]()
对于渔业资源调查、台风路径研究以及海洋环境监测来说,长期观测资料具有实际意义。韩国平台持续收集相关数据,也使其在区域海洋科研方面积累了经验。
从海洋战略角度观察,固定科研设施还有一层现实价值,那就是能够长期维持现场活动能力。无论是设备维护、人员轮换,还是海洋环境数据收集,都需要稳定的后勤保障。正因如此,这座平台的影响早已超出普通科研设备的范畴,成为中韩海洋权益问题中无法忽略的一个因素。
面对相关情况,中国始终强调通过国际法和双边谈判解决海域划界问题。
![]()
2014年,中韩双方就启动海域划界谈判达成共识,2015年正式建立谈判机制。这意味着双方已经将海洋权益争议纳入制度化协商渠道,而不是任由单方面行动决定海域归属。
2026年5月7日,中韩海域划界谈判工作组第十五轮会谈在中国成都举行。双方代表围绕海域划界有关问题交换意见,并商定适时举行下一轮谈判。这次会议说明,尽管分歧尚未消除,两国仍在通过正式外交渠道推动问题解决。
10月22日,第十六轮谈判又在韩国首尔举行。中国外交部东黄海事务代表郭燕与韩国外交部国际法律局局长李奭周共同主持会议。双方就海域划界问题进行了坦诚深入的交流,并同意适时举行第十七轮谈判。
![]()
从这次会议的结果来看,双方虽然尚未公布具体划界方案,也没有宣布达成最终协议,但谈判机制仍在继续运转。韩国方面同样确认,双方将保持沟通,继续推动相关磋商。这说明苏岩礁周边的海洋权益问题仍然处于协商解决阶段。
接下来需要重点关注三个方面。
首先是韩国海洋科学研究基地的运行情况,包括设施维护、观测设备更新以及人员活动是否发生变化;其次是双方在大陆架自然延伸、海岸距离和海域划界原则方面能否逐步缩小分歧;再次是未来第十七轮谈判能否形成更加具体的协商成果。
![]()
对于中国而言,维护海洋权益不能只依靠外交表态,还需要持续开展海洋地质调查、水文测量和相关法律研究。
掌握准确的海底地形资料,积累可靠的科学证据,才能在后续谈判中更加充分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正常海上执法和外交沟通,避免单方面行动改变现有局面,也是处理争议的重要方式。
苏岩礁的故事并没有随着海洋平台建成而结束。古老传说赋予它神秘色彩,现代海洋技术让它成为科研目标,国际海洋法又使它进入国家权益协商的视野。韩国已经长期经营相关平台,但人工设施不能取代国际法,更不能代替双方尚未完成的海域划界。
![]()
一处水下礁石能够引发长期关注,背后牵涉的远不只是地理位置,还有海洋资源、法律规则和国家权益。韩国平台的长期存在是客观现实,但这并不意味着相关海域的归属可以由单方面行动决定。未来中韩谈判能否取得进展,将直接影响这片海域的权益安排,而依法维护自身海洋权益,仍是中国处理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