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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1月2日,据南京发布,南京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提出,积极推动商品住房现房销售。
意见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其他商品住房项目鼓励实行现房销售。
意见同时优化现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商品住房现房销售的,应按现房销售方案进行销售,所销售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应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形,确保土地房屋权属清晰。
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销售前未解除抵押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原抵押权银行与购房人协商一致后,可申请实行带押销售,现房销售资金存入商品住房销售资金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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