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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福元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福元商厦店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事实。
信网·信号新闻11月2日讯 据寿光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10月2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山东全福元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福元商厦店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上岗作业,被处以罚款1.5万元。
“(鲁潍寿)应急罚〔2026〕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全福元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福元商厦店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事实。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强制性规定。根据现有信息,通知未提供该店违法行为的具体发生时间、涉及的特种作业类型及人员数量等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本案处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99号第A档执行。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山东全福元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福元商厦店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圣城街与学院路交汇处。工商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拥有50名参保员工。其总公司山东全福元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9日,是一家中型百货零售企业。(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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