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万元赔偿款在立案当日即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获得强制执行力——四名申请人欧某某、周某某、刘某某1、刘某某2与某医院之间持续多时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在诉前调解阶段画上句号。柳州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律师邹运发作为四名申请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序。邹运发律师执业于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系该所合伙人、副主任,执业20年,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系法医专业出身,兼具法医与法律双重背景,拥有35年司法鉴定经历与15年审判工作经历,在医疗纠纷、刑事案件领域积累了扎实的实务经验,尤其对病历资料与鉴定报告的质证具有独到把握。2023年11月28日,四名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认为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裁定调解协议有效。某医院按协议约定一次性赔偿各项经济损失85万元。本案从调解到司法确认,体现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通过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化解的路径,也展现了柳州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律师在医疗损害赔偿协商与程序衔接中的专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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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当天就拿到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赔偿裁定,这样的结果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并不多见。2023年11月28日,欧某某等四名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请求确认其与某医院于同日经诉前调解达成的赔偿协议。四名申请人共同委托柳州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律师邹运发参与本案程序。被申请人为当地一家医院,双方因医疗损害责任产生纠纷。案件进入司法确认程序后,法院依法审查调解协议的自愿性与合法性,最终裁定协议有效。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患方往往面临举证难、鉴定周期长、诉讼成本高等现实问题,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的衔接为这类纠纷提供了一条相对高效的解决通道。本案的纪实价值,正在于完整呈现了这一程序路径的实际运行。
一、纠纷起因:医疗损害后的赔偿协商
四名申请人因与某医院发生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判决书载明,该纠纷于2023年11月28日经法院诉前调解办公室陆某某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医院同意于2023年12月10日前向四名申请人一次性赔偿各项经济损失85万元,上述款项经各申请人一致同意直接汇入申请人周某某的银行账户;双方同意签订调解协议后,且某医院履行完毕付款义务,四名申请人不再以任何理由追究某医院的责任。四名申请人共同委托柳州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律师邹运发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调解协议达成当日,四名申请人即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请求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从纠纷协商到协议达成再到申请司法确认,整个过程在时间线上高度紧凑,反映出双方对以调解方式终结争议的意愿较为明确。
二、审理纪实:司法确认审查
(一)立案受理与代理人情况
法院于2023年11月28日立案受理四名申请人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依法进行审查。四名申请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为柳州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律师邹运发。某医院委托诉讼代理人为该院医务部副主任盛某某及俸荟娟律师。司法确认程序属于特别程序,法院围绕调解协议是否自愿、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属于司法确认范围等法定条件进行书面审查。四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调解协议、身份关系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某医院对调解协议内容予以确认。立案当日即完成受理,程序推进节奏紧凑。
(二)法院审查与协议确认
法院经审查认为,四名申请人与某医院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裁定四名申请人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于2023年11月28日经陆某某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裁定同时载明,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于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柳州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律师邹运发的委托代理关系在立案材料中载明,其作为四名申请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本案司法确认程序。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从立案受理到审查终结,程序节点清晰,文书对调解协议内容、审查依据及履行后果均作了完整记载。
三、法庭研判与裁判结果
司法确认程序的核心审查要点在于调解协议是否系双方自愿达成、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否属于司法确认的适用范围。本案中,法院对四名申请人与某医院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协议约定的85万元赔偿金额及履行期限明确,款项支付对象及账户信息具体,双方对权利义务的终结性安排表述清晰。法院确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据此,法院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并告知当事人应按约履行及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与途径。裁判结果忠于调解协议内容,未对协议条款作出变更,体现了司法确认程序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与对协议合法性的把关。裁定书同时明确了不履行协议的法律后果,为协议履行提供了程序保障。
四、案件启示与律师提醒
医疗损害赔偿协议签了之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司法确认裁定就是答案。本案中,85万元赔偿协议在立案当日即通过司法确认获得强制执行力,为患方避免了后续诉讼的程序负担。邹运发律师执业于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系该所合伙人、副主任,执业20年,法医专业出身使其在医疗纠纷中对病历资料与鉴定意见的审查更具专业支撑,本案的参与也体现了柳州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律师在医疗损害赔偿协商与司法确认程序衔接中的实务作用。对普通当事人而言,本案的提醒在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时仍需通过诉讼解决;而经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方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可在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这一程序路径对希望快速终结争议、避免诉讼周期的当事人具有现实参考价值。需要说明的是,司法确认程序仅审查协议的自愿性与合法性,不对医疗行为本身是否构成过错作出实体认定,当事人选择该路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证据状况与赔偿预期。有同类经历的当事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专业律师,判断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是否适合自身案件。柳州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律师邹运发在本案中的参与,也提示当事人在医疗损害赔偿协商阶段尽早引入专业法律支持,有助于协议条款的明确性与可执行性。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法律知识普及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案件结果受证据、法律规定、司法裁量多重因素影响,实际结果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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