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国企工地上辛辛苦苦干完活后,除部分工资已支付外,余下的一直被包工头拖欠着。”近日,四川一农民工反映称,自己和其他被欠薪工友一道奔波维权一年来,至今尚未得到解决。
反映
四川多位农民工称在国企工地干活,工资被拖欠一年多
日前,四川农民工童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他在四川南充市仪陇县一个国企工地干活,工资被拖欠了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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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涉事工地
与此同时,该工地多位农民工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们的工资一被拖欠着,“我们多次讨薪,至今没有结果。”
童先生说,他老家在四川绵阳市三台县农村,2024年9月,老乡童某找到他,称自己是包工头,在南充市仪陇县分包了一个国企项目,主要是给石油天然气管道挖沟、砌堡坎等,做一些附属工程,“我们之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未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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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和其他工友一起干活
“当时他答应每月给我9000元工资,我的工作主要是开车拉砂石、水泥和木板材料等。”童先生说,他一直干到2025年4月30日才结束,其间包工头童某支付了他部分工资,至今尚欠4.5798万元。
该工地农民工刘先生告诉记者,他至今被欠3.5万元工资。另一农民工陈先生对记者介绍称,工地高峰期时在童某手下干活的农民工有几十人,他至今被欠5万元左右,“除我们外,还有好几位农民工工资一直被拖欠着,我们曾多次去找童某和相关部门讨薪,一直没有结果。”
确认
包工头承认欠农民工工资约50万,称作为国企的总包方一直未办结算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包工头童某,他介绍称,该项目的总包方是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建公司),分包方是四川绵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江公司),“我是挂靠在绵江公司名下的。”
他对记者说,至今他大约还欠农民工工资50万元,“油建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办理结算,已被拖一年了。”
他称,以前油建公司曾帮他们代付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其余部分由他们自己支付,“因一直未办结算,油建公司不支付给我们,我们也没钱垫付这笔工资款。”
一份以绵江公司土建T5标段项目部名义写给油建公司二叠系项目部的“情况说明”称,童先生是他们聘请的民工,“聘用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约定薪酬待遇为月薪9000元,上班天数共计184天,工资合计为55200元,税后应该支付54598元,其中2025年3月收到代付民工工资5800元,4月收到代付民工工资3000元,金额共计8800元,还剩余45798元工资至今未予结付。”
记者注意到,该“情况说明”的落款时间是2026年2月12日,上面签有童某的名字,但未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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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童某签字的情况说明
童某告诉记者,该“情况说明”情况属实,上面确系他本人亲自签的字。
回应
总包方称自己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未办理结算是因分包方要价太高
油建公司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回应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他们是南充市仪陇县项目的总包方,绵江公司是他们的分包方,但他们没有拖欠绵江公司的农民工工资,“现在确实还没有办结算,具体原因不清楚。”
仪陇县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有农民工工资专付通道,绵江公司委托他们支付时,他们会按相关程序进行支付,“我们已替绵江公司支付了100多万元农民工工资,至今不欠他们的工资。”
言及童某所说的一年来一直没有办理结算的具体原因时,该负责人称,绵江公司要价太高,“超过市场很高,不符合实际情况。”
然而,童某否认了该负责人的说法,称当初绵江公司出具了相关资料报表,上报给油建公司希望能及时结算,但对方根本不认,一直找理由和借口不给予结算,导致他们无力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记者多次致电绵江公司,拟进一步求证相关情况,未果。
仲裁
男子申请仲裁讨要被欠工资,举示证据因无人签字盖章被驳回
油建公司仪陇县项目部相关负责人给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提供的一份《仲裁裁决书》显示,今年3月份,童先生曾向仪陇县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绵江公司和油建公司支付他被拖欠的那4.5798万元工资。
该仲裁委庭审查明,此前油建公司曾支付了童先生8800元工资,童先生亦认可收到该笔工资,但其他月份的工资未收到。庭审中,他向仲裁庭举证了2024年9月1日到2025年4月30日的工资表(《绵江工资表》)及考勤表(《民工考勤表》)以及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汇总表(《绵江公司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汇总表》)等证据,拟证明拖欠他4.5798万元工资的事实。
该仲裁委认为,童先生举证的那些工资表、考勤表均没有实际招用人童某及其财务人员的签字确认,也没有绵江公司和油建公司加盖公章确认。因此,该委对童先生举证的工资表和考勤表证据不予采信,他主张两公司支付他被拖欠的工资4.5798万元的请求不予支持。
经该委组织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该委裁决驳回童先生的仲裁请求。
童先生解释称,当初仲裁之前他找到包工头童某要求在那些证据上签字,“他说不用签字直接去仲裁就可以了,但仲裁没有认那些证据,后来童某才签字的,但仲裁程序已经结束了。”
他还说,因自己无钱打官司,在规定时间内也没有向仪陇县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采访时,当初与童先生一起干活的农民工刘先生等人均称,他们认识童先生,“他在工地上开车,直到2025年4月底才离开。”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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