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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律师经验谈,就是老律师要把自己执业当中的经验教训公开出来,让更多的人能作为参考,进一步了解法律规定,选择最佳的维权路经,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系社会的公平正义。
2023年6月27日,本来想睡个懒觉的,但是早上被电话吵醒了,一个网友f军说是某某律师介绍他找我的。电话中,连哭带喊的跟我讲,他厂里的房子被强拆了,法院判了政府强拆违法,但是赔偿仍然是政府原来说的那么多,远低于市场价格,就没有办法再建厂恢复生产。我劝他别着急,加了微信,把相关的裁判文书发给我,看看有没有救济方法。原来是2020年5月开始,f军的企业被列入了征收范围,他由于与政府谈不好,他就考虑维权的问题,也经常上网看一看网上拆迁维权的信息。
这期间他找了一个当地的著名律师提供帮助。对政府的征收决定,这位律师没有告诉他应该及时起诉,f军也认为征收决定以及征收补偿方案不是他一个企业的事,不愿意伸头来通过行政复议和诉讼提出异议。由于他对补偿标准感觉太低,而拒绝签约并通过各种关系找领导反映要求。
2022年初,政府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没过几天强拆的公告也贴出来了,当地的律师不方便出面了,他急切之下换了个北京律师。新的律师告诉他,这种强拆没有到期限,公告是违法的,把强拆公告起诉到法院,胜诉没有问题,他安心了。然而,就在诉讼期间,当地政府走的是“拆了再说”的路子组织了强拆,于是f军在诉讼中增加了赔偿请求。法院的一审判决确认了强拆违法,但赔偿按政府拿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不变, 且驳回了他的其他诉讼请求。f军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理论上来说,f军是赢了官司却没有赢钱,企业被非法强拆了,拿到的钱确实没办法恢复正常,所以他实在想不通,情绪激动了起来。看了f军发来的全部资料,我知道了问题出在哪里:
在政府作出征收公告的时候,就公布了征收补偿方案,f军没有对此依法提出异议。尔后,政府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中的标准,作出征收补偿决定,f军也没有依法提出行政复议与诉讼,导致对补偿标准失去了法律救济的渠道。
从材料上看,他请的两任律师看上去广告做的不错,但对我国征收法律制度了解不够,专业水平还有待提高。在行政诉讼当中,原告不仅希望要赢官司,还希望要获得合法合理的补偿,尤其是中小企业,更希望不因为拆迁而倒闭。当事人的这一诉求的得以实现才能真正的化解行政争议,只是获得合法补偿的难度远高于确认政府强拆违法的难度。 不动产征收是一个复杂的法律制度,征收拆迁纠纷代理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律服务领域,不是仅拿着一个国务院的590号令,做一个小视频就可以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权的。这里面的法律技巧都要靠自己的实践去领悟,去运用,我在之前的文章当中多次介绍不再重复。
看着f军那么着急的样子,我不方便也没有必要给他讲太多之前的错误,而是给他提出了一个建议,尽快在期限内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理由就是赔偿明显太低,不能使他的企业能够重新生产,更细的理由是……。虽然对于补偿标准,已经没有了起诉的条件,但人民法院对此还是可以审查的,依据是……。
不过,我也提醒了f军,再审改判的比例很低,要有失败的心理准备,拆迁维权不一定成功,但不维权是肯定权利得不到保护。交流咨询完了,f军情绪平息下来了,之后给我发了个小红包,我是无所谓,但说明了他很懂礼节。30多年的拆迁史上,有多少这样温顺的兔子被逼急了?对于律师同行,我还是那个建议:
要认真学习,要有专业水平。虽然律师的专业建议即使是正确的,也可能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不被法院所采纳,但当事人之所以请律师,当然是希望得到高水平的专业的法律帮助,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心尽力是律师的责任与义务。
有朋友说,我把某一个法律门类的法律法规都倒背如流了,那我是不是很专业了?我说:“你得到的仅仅是书本上的知识,还需要把这些法律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为当事人找出最佳的维权路线与方案并进行有效的操作,这才是真正的专业水平〞。
中国律师65万了,绝大多数律师并没有像影视作品中精英律师那样过上富裕的日子,内中的原因主要是市场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不多,专业无疑是最重要的内因。20年前,中国律师界曾经有过一场规模化还是专业化的争论,绝大多数律师都支持专业化,但有些领导和少数律师主张要规模化,现在看来规模化没有解决大多数律师的脱贫问题,只是创造了一大批“法律民工〞。
客观说,三四线城市的律师走专业化的道路有一点难,弄不好要饿肚子,但有专业侧重还是必要的。北京的律师有着面向全国的法律服务市场,一般不会有饿肚子的问题。但是,北京律师尤其是西城区作为首都核心区的律师一定要专业化,要有专家的水平和尽心尽力为委托人服务的态度,才能够不辜负委托人的期望和我们北京律师自身的荣誉。 最后我想说的是,律师无论在哪里,聊天吹牛的时候说一点外行话那很正常,不会有大碍,但如果是在执业当中讲外行话那是可能坑爹的。委托人是律师的衣食父母,所托付的事情可能是委托人的身家性命,我们务必对他认真负责,必须站在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的立场考虑问题。
王才亮
学者型律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顾问。出版专著三十余本,发表论文百余篇。2010年获《时代周报》时代人物,《中国律师》杂志年度新闻人物。2011年获《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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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行法道 良举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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