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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的今天,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王工律师逝世,享年87岁。
王工是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律师、首次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即席发言的全国人大代表、首次提出《律师法》立法议案的代表,是一位真正不忘自己法律人身份的全国人大代表。
王工生于1929年,本名兆晃,1949年参军后改名王工,曾任《人民海军》杂志编辑、记者。1957年,王工转业至安徽蚌埠,后被打成右派,1963年平反。1978年,调入安徽省蚌埠法院。1979年,王工成为“文革”后第一批执业律师。
王工律师执业初期主要在淮河流域办案,之后他被聘为国家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法律顾问、中国水法研究会研究员,活跃在各大江大河流域。不久,王工相继被选为所在区、市人大代表,1988年在安徽省人大差额当选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这是律师进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开始,王工 不辜负历史的重任,在他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充分显示了法律人应有的高度。
1988年,王工与梅养正、晋辉、廖瑶珠一同成为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律师。从1988年3月24日至4月13日,历时20天的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王工的即席发言引起海内外媒体关注,也正是在这次会议上,王工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中国《律师法》。
据媒体报道,当年政府工作报告结束后,主持大会的主席团成员习仲勋询问:“哪位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有意见?”王工律师立即举手示意:“我要发言!各位代表,请允许我遵循选民意愿,分别对有关报告的决议简要陈词,先对政府的三个报告的决议讲几点:第一,一手抓改革和建设,一手抓法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产生的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做带头宣传宪法、遵守宪法、保证宪法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模范。要带头做反对腐败、奢侈,厉行勤俭、廉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典范……”最后几句话,王工高声呼喊:“民大还是官大?法大还是权大?我们的口号是:人民万岁、宪法神圣,一切权力归人民!”
在表决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王工再次即席发言,阐明他的观点:全国人大必须循名责实地成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循名责实地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应该切实有效地履行宪法规定的监督职责“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在最高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后,王工又站起来提到“辽宁台安三律师被抓案”,并表示“为维护宪法的神圣,为了维护公民(包括律师)的人身权利,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希望尽快将悬而未决的台安律师案搞个水落石出,以正视听。”最终,这一起全国注目的错案得到纠正。
对于当时的情形,《红旗》杂志报道称:代表即席发言……博得了广大代表热烈的掌声,无疑是对这种民主行为的赞赏。人大被讥为“橡皮图章”、“表决机器”的现象已成为过去;《半月谈》如此描述:人大代表在万众瞩目之下从代表席上站起来公开发表不同意见,这一非凡的举动再一次预示着一个法治时代的到来。在此之后,人大代表即席发言再也没能重现,王工律师创造的这一高度也成了中国律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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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思念王工律师,不仅仅因为他是我们律师事务所的老律师,还因为他为中国律师发展和《律师法》的制定尽了他所能够尽的努力,还因为他是我们的榜样。他虽然已经离世,但我们仍能感觉到他活着。
我们平时说人的寿命,须知道正常的人应有五个寿命:
第一个寿命是一个人的生理寿命,人的生命寿命是很短暂的,绝大多数人活不到百年,所谓的万岁只是假话。一旦大限来了无论是火化还是水葬土葬,其躯体亦如“人死如灯灭”。
第二个寿命是一个人在所有认识他的人记忆里的寿命。绝大多数人虽然离世,但认识他的人还会在一段时间内保有对他的印象如人们所说的“音宛常存”。中国律师中凡与王工律师接触过的人仍然会记得他,这一个普通话不太标准的却敢说敢当的小老头。
第三个寿命是一个人思想和作品在后世流传的寿命。作为法律人王工律师守住了他的初心,他著作不多,无论是他当年写的法律文书,还是他所写的对日索赔的著作均可留世。最为重要的是他的大义凛然的精神为同行所敬重,正如“精神不灭”。
第四个寿命是一个人的家族甚至是宗族之延恒,谓之“源远流长”。王工律师没有利用自己的职业为后代谋取利益,也没有留下多少遗产但他的子孙们都能够自食其力,自立于社会,平平安安。
第五个寿命是一个人的事迹无论是恶行还是善行,在历史上的流传时间。中国人的法律人当中人才辈出,各有千秋,但是像王工这样的以一介草根无论是居江湖之远,还是到了权力的殿堂,其创造的高度和作出的行为皆令人敬佩而会长久流传。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负责任的说,王工律师,他不止活了87岁,他的精神将永存。我们今天怀念王工,就需要学习他的精神,继承他的遗志,让民主与法治之光在中国不灭,尽我们的能力为那些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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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学者型律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顾问。出版专著三十余本,发表论文百余篇。2010年获《时代周报》时代人物,《中国律师》杂志年度新闻人物。2011年获《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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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行法道 良举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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