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亭湖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多条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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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盐(开)征补安置〔2025〕11号
征收范围:本项目土地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兆顺村二组范围内。
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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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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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开)征补安置〔2025〕12号
征收范围:本项目土地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伍龙居委会四组范围内。
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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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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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盐城亭湖区
盐(亭)征补安置〔2025〕39号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东亭湖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五组范围内。
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拟征收东亭湖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五组集体所有土地0.0034公顷(0.051亩)。其中,农用地0.0034公顷(0.051亩)。
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亭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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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征补安置〔2025〕38号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东亭湖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二组范围内。
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拟征收东亭湖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0422公顷(0.633亩)。其中,农用地0.0422公顷(0.633亩),含耕地0.0422公顷(0.633亩)
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亭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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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征补安置〔2025〕37号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东亭湖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二组、三组、五组范围内。
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东亭湖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二组集体所有土地3.6708公顷(55.062亩)。其中,农用地3.5993公顷(53.9895亩),含耕地1.9014公顷(28.521亩);建设用地0.0439公顷(0.6585亩);未利用地0.0276公顷(0.414亩)。
2、拟征收东亭湖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三组集体所有土地1.4000公顷(21亩)。其中,农用地1.4000公顷(21亩),含耕地1.3372公顷(20.058亩)。
3、拟征收东亭湖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五组集体所有土地0.4017公顷(6.0255亩)。其中,农用地0.4017公顷(6.0255亩),含耕地0.3365公顷(5.0475亩)。
另外,涉及林地的相关事项见《关于通榆河南路东侧、太湖路北侧地块项目使用林地情况的公示》。
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亭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盐(亭)征补安置〔2025〕36号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东亭湖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二组范围内。
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拟征收东亭湖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2483公顷(3.7245亩)。其中,农用地0.2483公顷(3.7245亩),含耕地0.2368公顷(3.552亩)。
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亭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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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征补安置〔2025〕35号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东亭湖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二组范围内。
土地现状:拟征收东亭湖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二组集体所有土地3.7455公顷(56.1825亩)。其中,农用地3.7373公顷(56.0595亩),含耕地3.2518公顷(48.777亩);建设用地0.0082公顷(0.123亩)。
另外,涉及林地的相关事项见《关于天山路西侧、华湖路北侧地块项目使用林地情况的公示》。
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亭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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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征补安置〔2025〕34号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东亭湖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二组范围内。
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拟征收东亭湖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7253公顷(10.8795亩)。其中,农用地0.4218公顷(6.327亩),含耕地0.3650公顷(5.475亩);建设用地0.3035公顷(4.5525亩)。
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亭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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