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华夏幸福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第十二次主席团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授权主席单位平安资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夏幸福进行专项财务尽调的议案》。
议案授权平安聘请专业会计所去华夏幸福查账,查账费用不超过300万元由华夏幸福支付。
表决获得高票通过。表决结果通知显示,债委会共收到成员票合计26票,代表债权本金敞口余额合计5011976.718285万元,投同意的成员票超主席团全体成员票的二分之一,所代表的债权本金敞口余额超主席团全体成员本金敞口的三分之二。
2021年,华夏幸福成立债委会,债委会单位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平安资管、中国农业银行、渤海银行、中信信托等。
债委会有两个主席单位:工行和平安。
不过问题来了
1、公司股东有法定的查账权利,公司董事也有。但是,债委会并没有法定的对公司查账的权力。
2、平安同时是华夏幸福的股东、也委派了董事,还是债委会主席单位,但是却没有以股东身份或董事身份发起查账。
——选择债委会发起查账,是最没有效果的一种查账。
如果是抗议,那也是最顾大局的一种微弱抗议。
3、300万的审计是个大工程,对目前的华夏幸福来说不是一笔小钱,估计是不肯给的。平安估计要先垫付了。
4、2021年债委会成立,现在马上要2026年了,现在要查账,意思是:
过去四(5)年都没有查过账?
还是认为
过去四年都是假账?
5、最后一个个人的小小疑问:债委会不是一个法定机构,拿不到组织机构代码,这公章是怎么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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