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物流,最怕的当然不是保费成本,而是真出了保险事故,赔偿责任落到头上时,才发现自己买的货运险保单压根不保自己。
司法实务中,法院普遍认为,货运险和承运人责任险,压根不是同一个东西。
货主保的是货,货运险对应的是货主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风险;承运人保的是责任,承运人责任险对应的才是承运人因货损、货差、施救费用等依法或依约要对外承担的赔偿责任。
很多物流公司真正的问题,不是没有风险意识,而是把“我想转移责任风险”简单等同于“我去买一份货运险”。
结果就是:保单在手,心里很踏实,等客户索赔、上手追偿、法院判赔一起来的时候,保险公司一句“拒赔”,物流公司当场失血。
承运人和货主的保险利益不同、保障功能不同,物流公司应当投保与其责任风险相对应的责任险,而不是把货运险当替代品。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法院普遍已经不吃“投保目的”这一套说辞,也就是说你基本别指望等出险后再试图把合同给“圆回来”。直白点说,不是你事后说一句“我本来就是想保物流运输责任”,法院就会把货运险直接改认成责任险。基本上,合同上写啥,法院就认定是啥。
但也别理解成,保险公司就一定全身而退。如果保险公司在投保阶段没有把“这份保险到底保谁、赔什么、承运人能不能这样买”跟你讲清楚,导致物流公司基于重大误解错投货运险,后续仍然可能追究保险公司违反先合同义务所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也就是说,你的保险金不一定拿得到,但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却未必完全断掉。
还有一个就是,实务中很容易死人不见血的:诉讼时效。实务中,很多物流公司是等先跟货主打完运输纠纷、先把赔偿责任坐实后,再回来慢慢找保险公司;但是法院可不管这些,法院是按财产保险规则来看2年的诉讼时效,保险公司拒赔后,物流公司长期不继续找保险公司维权,想拖到等跟货主的官司结案后再起诉早晚了。
所以,对物流公司来说,买保险之前不要只问“多少钱”,要先问三句:保谁?保什么?赔什么?
保单不是护身符,险种买错,出事后你失去的往往不只是一笔理赔。
(作者:姚成功,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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