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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衡阳市医疗保障局集中公示一批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政处罚信息,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问题被依法处罚,其中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369万余元的罚款金额成为本次处罚的“重灾区”,彰显了衡阳医保部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群众“看病钱”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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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示显示,被处罚的5家医院均存在不同类型的医保基金使用违规行为,违法时间集中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涉及问题涵盖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非医保项目纳入医保结算、过度检查、分解住院等多个方面。其中,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被查出存在五类27个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690610.93元,被处以等额罚款,系本次处罚中金额最高的一起;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涉及六类21个问题,造成基金损失2442318.23元,被处以同等金额罚款;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存在七类20个问题,涉及基金损失492628.89元;衡阳英博中西医结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也分别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处以234789.50元、2915.3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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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处罚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相关规定作出,执法主体为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6年4月29日。违规行为中,“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成为多家医院的共性问题,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均存在此类问题;部分医院还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结算”“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行为,严重侵害了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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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基金安全是医保部门的核心职责。近年来,衡阳市持续深化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此次集中公示处罚信息,不仅是对违法违规医疗机构的有力震慑,也向社会传递了“医保基金监管无死角、违法必究”的明确信号。下一步,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对各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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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湘通
作者| 罗德耀
编辑| 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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