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刚刚,西安住房公积金发布通知,关于与青海省各城市开展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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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担保公司:
为认真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金发[2026]5号)精神,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
制度保障作用,支持青海省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青海省各城市(包括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和玉树州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享有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权益。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
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5日
除新增的青海省各市之外,目前,西安还与其它17城已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覆盖关中平原城市群及陕西省内城市,具体包括:
关中平原城市群:渭南、商洛、宝鸡、咸阳、铜川、杨凌、山西运城、临汾、甘肃天水、平凉、庆阳、延安、河南三门峡;
陕西省内城市:安康、汉中、榆林、韩城;
上述城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可享受与本地职工同等贷款权益,单人最高可贷7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100万元,多子女家庭额度可上浮。异地贷款可通过 “全国住房公积金” 小程序申领电子码,线上便捷办理。
此次新政落地意义重大!
对个人而言,打破地域壁垒,盘活异地公积金资产,降低跨城购房资金压力,助力人才自由流动。
对区域发展而言,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一体化,促进房地产市场资源高效配置,加速城市群协同发展。对楼市而言,精准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为西安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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