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患者吃饭时噎死,医院赔偿近50万!辽宁阜新,张某因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入住某医院精神科,住院第4天进餐时突发噎食,经抢救无效哽死。司法鉴定认定医院未做噎食风险评估及防范、未及时请会诊,存在医疗过错,与死亡有因果关系。法院酌定医院承担45%责任,一审判令保险公司在医疗责任险限额内赔40万,医院另赔9.7万余元,合计49万余元。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人物为化名)
![]()
事发当年7月17日,辽宁省阜新市,五十多岁的张某因长期大量饮酒导致精神障碍,被家属送入某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接诊医师对张某进行了常规检查,测得血压偏高,心电图提示窦性心动过速,既往有高血压病史及多年酗酒史。
入院诊断为:使用酒精引起的精神性障碍,合并高血压病1级。护士在入院护理评估单上勾选了“跌倒/坠床风险评估”,但对精神科尤为关键的“噎食风险评估”未作专项评估记录,仅笼统填写“进食正常,无吞咽困难”。医嘱开具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方案,包括利培酮联合小剂量氯氮平。
7月17日至7月20日,张某住院期间精神症状并未稳定,护理记录显示其仍有“情绪激动、时有冲动言行、进食速度快、偶有抢食倾向”。
这四天里,张某多次被病友反映“吃东西狼吞虎咽,噎得直拍胸口”,但当班护士未在护理记录中更新噎食风险再评估,也未对张某采取防噎食措施——比如安排单独进餐、专人看护进食、提供半流质食物、控制进食速度等。
同时,张某入院时即查出血压高、心率快、有长期酗酒史,且服用抗精神病药后出现嗜睡、口水增多,主管医师始终未邀请内科会诊排查躯体疾病对吞咽功能的影响。
7月21日上午11时许,午餐时间,张某与二十余名患者集体进餐。据同餐患者回忆,张某吃得很快,“几口就把馒头和大块肉吞下去了”,突然间他放下筷子,双手掐住脖子,面色迅速发绀,随即瘫软倒地。
护士约一两分钟赶到现场,尝试拍背排食并呼叫医生,但现场未见立即实施海姆立克急救法的规范记录,亦未见使用负压吸引器清理口腔异物的明确记载。医生赶到后开始心肺复苏,同时拨打120,经持续抢救约四十分钟,张某始终未能恢复自主呼吸与心跳,当日中午宣布临床死亡。
2024年9月29日,警方出具《死亡调查结论》:张某系进食过程中食物阻塞气道致机械性窒息(哽死),排除他杀及中毒,不属于刑事案件。
家属对医院在张某住院期间的护理与抢救行为产生强烈质疑,认为医院未尽到精神科住院患者应有的安全管护义务,遂委托律师介入,申请封存全部病历资料。
![]()
2025年3月,经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核心意见:
第一,张某因酒精所致精神障碍住院,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尤其含氯氮平)可致吞咽反射迟钝,加之入院后精神症状未稳、有抢食倾向,属于精神科公认的噎食高危人群;
第二,医方未按《精神科护理指南》要求进行专项噎食风险评估,未根据高危标识采取单独进食、专人监护、调整食物质地等防范措施,存在护理过错;
第三,医方注意到张某有高血压、心动过速及长期酗酒史,未邀请相关科室会诊排除影响吞咽功能的器质性因素,违反首诊评估义务;
第四,噎食发生后,病历中缺乏规范的急救时间节点记录和海姆立克手法实施记载,不能证明抢救符合规范;
第五,医方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与张某哽死后果之间具有一定因果关系,建议医方过错参与度为次要至同等作用范围(约30%—50%)。
张某家属向法院起诉,将医院及为该院承保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主张损失合计115万余元。
原告认为:司法鉴定已明确医院存在多项过错且与死亡有因果关系,张某系封闭管理精神科住院患者,医院对其人身安全负有高于普通患者的照管义务,应按同等责任以上比例赔偿。
医院辩称:噎食系患者自身进食行为导致,具不可预见性,医院已履行基本护理职责,即便有瑕疵也仅为轻微过错,同意按次要责任承担。保险公司则主张若认定责任,同意在每人40万元限额内先行赔付。
一审法院认为:
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鉴定意见明确认定医院在噎食风险评估、防范措施、会诊邀约、急救规范性等方面存在过错,且与张某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责任比例,张某系酒精所致精神障碍患者,服用抗精神病药后吞咽反射可受影响,且有抢食表现,医方作为专业精神科诊疗机构,对此类人群的噎食高风险应具有高于常人的认知水平,却未依规范进行评估和防控,是本次损害可预见、可避免的主因之一;但噎食确有一定突发性,患者自身年龄、用药、进食习惯也是死亡发生的背景因素,综合考虑,酌定医院过错参与度为45%。
关于赔偿,法院核算张某家属各项合理损失后,按45%责任比例折算,因医院有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40万元;不足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计97482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