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发了个通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张光亲,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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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双开了,下一步就是坐牢。
这哥们儿是谁?干了啥?为啥说他是“执法犯法”?
咱今天就来唠唠。
01 18岁进法院,一步步干到省高院
先看看他的履历,挺有代表性的。
张光亲,1967年生,海南文昌人。
1985年参加工作,那年他才18岁,进的第一个单位是广东海南行政区中级人民法院,干的活儿是刑二庭书记员。
注意啊,那时候海南还没建省呢。
后来海南建省了,他就一直在海南法院系统里干。
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然后去琼中县当法院院长,再去琼海市当法院院长,接着是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然后是儋州市法院院长、三亚市法院院长……
整整37年,从一个毛头小伙子的书记员,干到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专职委员。
这履历放出去,妥妥的老法官、老前辈。
但问题是,这位老前辈最后栽了,而且栽得很难看。
02 通报里的词,一个比一个狠
咱们来看看省纪委监委的通报是怎么说的: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违规借用车辆”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
“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
“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注意最后那几条——
“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
这几个词放在一起,分量有多重,稍微懂点的人都明白。
他可不是什么小喽啰,他是法院系统的领导,是坐在审判席上、手里握着法槌的人。别人找他办事,无非两样:一是案子怎么判,二是工程给谁干。
案子怎么判?那是人家的饭碗,是老百姓讨公道的地方。
他把这个当成了自己的生意,帮人“摆平”案子,收钱。
工程给谁干?法院盖楼、装修、采购,哪个不要花钱?他插一手,好处自然少不了。
更讽刺的是,通报还说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你自己都管不好自己,还怎么管别人?
03 最要命的是:他不收手
通报里还有一句话很关键:
“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十八大是哪一年?2012年。
从那以后,反腐力度有多大,大家心里都有数。
多少老虎苍蝇被打下来,多少典型案例被通报。
但他呢?照样收、照样拿、照样插手案子。
这就不是“一时糊涂”能解释的了。这就是明知故犯、顶风作案。
而且你看看他的任职时间线:2013年到2019年在儋州当院长,2019年到2025年在三亚当院长,2025年7月才调到省高院。
也就是说,他真正“捞”得最狠的时候,恰恰是在十八大之后的那十几年。
胆子够大的。
04 一个老法官的堕落,伤害的是整个司法公信力
说实话,法院系统出这种事,最受伤的不是某个人,而是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任。
你想啊,普通人打官司,图的是什么?不就是图个公平公正吗?
结果呢?法官自己都在“靠案吃案”,你让他判案子,他能一碗水端平吗?
张光亲不是一个人。
这些年,法院系统落马的领导干部不少,从最高法到地方各级法院,都有人栽跟头。
这说明什么?一旦用全力来变现,哪怕你是“专业出身”、哪怕你干了三四十年,照样会变质。
司法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都破了,那老百姓还能信谁?
05 结局:法槌终究敲向了自己
张光亲今年59岁,本来再过几年就该退休享清福了。
但现在呢?开除党籍、取消待遇、没收违法所得,还要移送检察院起诉。
一辈子的老本,全赔进去了。
他从一个18岁的书记员起步,用了37年爬到省高院专委的位置。
但毁掉这一切,只需要一念之差。
用一句老话说就是:“敲了半辈子法槌,最后法槌敲向了自己。”
这事儿也提醒所有人:不管你是什么级别、什么资历、什么背景,只要伸手,早晚会被抓。
法律面前,没有“老资格”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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