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黄玉顺 | 仁爱伦理学——儒家正义论的道德哲学基础效应

0
分享至


摘要:儒家伦理学绝非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的所谓“美德伦理学”或西方的其他什么伦理学,而是“仁爱伦理学”。它表现为一种独特的正义论,而实质上是一种为规范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奠基的“基础伦理学”。既然如此,“仁爱”本身就不是一个伦理道德概念,而是一个前道德的概念;质言之,仁爱首先是一种天然情感。仁爱情感具有两个基本向度:一是“差等之爱”,其出发点是“自爱”;二是“一体之仁”,即儒家所说的“博爱”。差等之爱适用于私域,它在公域中必然引发人际利益冲突,而这正是社会伦理规范建构所要解决的问题。一体之仁适用于公域,它引出了解决利益冲突问题的路径,即超越差等之爱而贯彻博爱精神。这就导出了仁爱伦理学的第一个建构原则,即“正当性原则”,它要求伦理规范体系的建构必须出自博爱的动机。但是,普遍的博爱情感毕竟是抽象的,而它的实现形式则只能是具体而特殊的,即取决于既定的实际条件。这就导出了仁爱伦理学的第二个建构原则,即“适宜性原则”,它要求伦理规范体系的建构必须具有适应特定生活情境的效果。唯有如此,才能理解和解释人类伦理规范体系的历史演变与时代转换。不过,仁爱的上述两个向度(自爱与博爱)之间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仁爱伦理学并不是对自爱和个体权利的否定;恰恰相反,博爱本质上是对自爱加以“推扩”的结果。这就表明,仁爱伦理学的宗旨是维护公共生活的伦理秩序,而其出发点则是每一个人的自爱与个体权利。

关键词:儒学; 仁爱; 伦理学; 道德哲学; 正义论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构建与实践创新研究”(24ZDA074)的阶段性成果。

儒家伦理学并非如今流行的所谓“美德伦理学”(Virtue Ethics,亦译“德性伦理学”或“德行伦理学”);如果要寻求一个精准的标识性概念,它应当命名为“仁爱伦理学”(Benevolent Ethics)。仁爱伦理学不仅不同于西方的美德伦理学,也不同于西方其他派别的伦理学,如理性主义的义务伦理学、功利主义的功利伦理学等;同时,它固然极端重视情感,却也不同于西方的情感伦理学。儒家的仁爱伦理学在理论形态上表现为儒家的正义论 。但是,儒家正义论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正义论,而是一种“基础伦理学”(Foundational Ethics),即一种为规范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奠基的基础理论。

一、仁爱伦理学的“仁爱”观念及其奠基意义

顾名思义,仁爱伦理学的核心范畴就是“仁爱”;不仅伦理学,而且众所周知,整个儒学根本上就是“仁学”。因此,这里的首要课题是对儒家“仁爱”观念的澄清。

(一)“仁爱”的情感本质及其内涵

正如有学者所说,当代西方的美德伦理学“是从亚里士多德的理论而来”。目前一些学者将儒家伦理学归入“美德伦理学”,其实是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G.E.M.安斯库姆(Gertrude Elizabeth Margaret Anscombe)、阿拉斯戴尔·麦金泰尔(Alasdair MacIntyre)、菲利帕·富特(Philippa Foot)、罗莎琳德·赫斯特豪斯(Rosalind Hursthouse)等人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Neo-Aristotelianism)的影响而形成的误判。

1.“仁爱”不是“美德”

事实上,不仅儒家的“仁爱”或“仁”概念不等于其“德”概念,而且儒家所说的“德”、“德性”和“德行”也并非亚里士多德的“美德”(ἀρετή/virtue,亦译“德性”或“德行”)概念。

在儒学的历代文本中,“仁”实际上有三种不同的用法:(1)“仁”的本义其实就是“爱”,这是一种自然本真的情感。回到孔子的观念,如《论语》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因此,孔子批评宰予:“予之不仁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孟子也说:“仁者爱人”;“仁者无不爱也”;“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在这种用法中,“仁”就是“爱”。(2)“仁”后来成为一种形而下的道德原则。如朱熹说:“以知、仁、勇三达德为入道之门”;“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也”。只有这种用法的“仁”,才可以说与“virtue”概念大致对应。(3)“仁”有时指形而上的本体。如在程朱理学中,“仁是性”,而“性即理”,也就是本体。由此可见,“仁”可以涵盖却远不等于“美德”概念,它首先是“爱”的情感。

这样的“仁爱”概念,在西语中找不到一个与之严格对应的单词;“仁爱”的常见英译名为“benevolence”,但需对其加以准确的理解、解释和分辨(如避免“benevolence”所隐含的“自上而下”不平等地位的意味)。当然,西方伦理学也不乏重视“benevolence”及其道德意义的学者,如约瑟夫·巴特勒(Joseph Butler)、叔本华等。不过,他们并不属于情感主义。早期情感主义代表弗兰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及其一脉相承的同情伦理学家,如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也都重视“benevolence”,但它也不同于儒家的“仁爱”概念,而且远不及“sympathy”(同情)在其思想系统中的首要地位。

总之,按仁爱伦理学的理路,仁爱不是一种美德,而是更为先在的、为美德及一切道德规范奠基的天然情感。

2.“仁爱”情感不等于“同情”或“关怀”

儒家的“仁爱”虽然是一个情感概念,但却不同于西方情感主义伦理学的情感观念。这里侧重于将其与同情伦理学(Sympathetic Ethics)和关怀伦理学(Care Ethics)略作比较。

(1)“仁爱”与“同情”的区别

西方的同情伦理学发源于休谟、斯密。尽管仁爱伦理学与同情伦理学都是以某种情感为道德的根基,但“仁爱”与“同情”之间存在着若干重大区别。仅就情感特征而论,两者最根本的区别是:“同情”是同情者从被同情者的“处境”(situation)中获得的一种情感体验,它“以处境依赖为前提”,即一种由外而内、基于共同心理机制的情感反应;而“仁爱”情感并不一定需要外在的“处境依赖”,它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情感。

当然,“仁爱”情感也可以表现在具体处境之中,人们常举的典型例子就是孟子所讲的“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但是,“恻隐”情感所依据的其实并不是外在的处境及其激发的心理反应机制,而是内在固有的人性设定。孟子“以人性为仁义”,认为“仁义礼智非由外烁我也,我固有之也”,即“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这无非是说“仁爱”情感乃是一种内在的人性,而非外在处境的心理反应。这就表明,“仁爱”概念可以涵盖却不等于“同情”概念。

(2)“仁爱”与“关怀”的区别

关怀伦理学的代表人物是卡罗尔·吉利根(Carol Gilligan)、内尔·诺丁斯(Nel Noddings)、琼·特朗托(Joan Tronto)等人。尽管仁爱伦理学与关怀伦理学同样都以某种情感为道德的根基,但“仁爱”与“关怀”(care,或译“关爱”)之间同样存在着若干重大区别。迈克尔·斯洛特(Michael Slote)谈到“关爱”与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认为“两者是同一种东西”,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仅就情感特征而论,至少有两点区别是值得注意的。

其一,类似于上述“同情”与“仁爱”的区别,“关怀”也是由外而内的,它是对某种具体情境中的他者需求的回应,即依赖于“情境”(context)甚至是“关系性情境”(relational context);而“仁爱”并不依赖于情境,这一点可以参考上文关于“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的分析。这也表明,“仁爱”概念可以涵盖却不等于“关怀”概念。质言之,“关怀”与“同情”都只是“仁爱”情感的不同表现。

其二,表面看来,“仁爱”与“关怀”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极大的类似性,那就是以“关系”为情感的前提,如儒家强调仁爱情感对于亲疏远近“差等”关系和“五伦”关系的依赖。但事实上这同样是一种严重的误解:第一,“差等”,如“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及“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它们本身已经是伦理规范,而不是在伦理规范之前、为伦理规范奠基的情感;换言之,“差等”和“五伦”等伦理规范并不是仁爱情感的前提条件,仁爱反倒是它们的情感基础。仁爱伦理学的宗旨,就是揭示仁爱情感对于伦理规范——包括“差等”伦理秩序和“五伦”伦理秩序——的奠基意义。第二,下文的分析将表明,仁爱伦理学认为,伦理规范的建构原则恰恰是超越和克服“差等”。

(二)“仁爱”情感对伦理学的奠基意义

对于作为“仁学”的儒学来说,“仁爱”情感无疑具有终极性的奠基意义。因此,关于“仁爱”概念的澄清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1.仁爱情感的两个基本向度

要理解儒家的仁爱伦理学,一个关键问题是要理解“仁爱”情感的两个基本向度,即“差等之爱”(graded love)和“一体之仁”(undifferentiated benevolence)。一些学者将儒家的“仁爱”仅仅理解为差等之爱,甚至以此来对抗所谓“西方的博爱”,那是对儒学的严重误解。

所谓“差等之爱”,是说根据自我与情感对象之间关系的亲疏远近的等级差别,仁爱情感也存在着等级差别。最典型的是孟子的表述:“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爱亲人胜过爱外人,爱人类胜过爱非人类,这都是人之常情,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应当充分肯定。

所谓“一体之仁”,是说自我和他人乃至于万物,同属于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当一视同仁、平等相待。最典型的是王阳明的表述:“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是故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之与孺子而为一体也;孺子犹同类者也,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鸟兽犹有知觉者也,见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悯恤之心焉,是其仁之与草木而为一体也;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是其一体之仁也,虽小人之心亦必有之。”这就是说,一体之仁与差等之爱同样是人类的天然情感。

在儒家的“仁爱”观念中,以上两个向度缺一不可:如果只讲差等之爱,就会走向道家杨朱“为我”“贵己”的思想,因为差等性的“推己及人”的逻辑原点就是“己”;而如果只讲一体之仁,则是墨家“兼爱”的思想。所以,孟子竭力“距杨墨”,反对这两种极端倾向。

儒家“仁爱”观念的上述两个向度表面看起来是互相矛盾的,其实不然。儒家严格区分“仁爱”的两个向度的不同运用场合:在私人领域,即在不涉及他人利益的场合下,差等之爱是正当的;而在公共领域,包括在建构社会伦理规范时,一体之仁才是正当的。如《礼记》说:“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这里“门内”和“门外”就是私域和公域的划分;“恩掩义”是说差等之爱可以掩盖正义原则,而“义断恩”则是说正义原则必须断绝差等之爱。

2.仁爱伦理学的系统结构与正义原则

仁爱伦理学的理论系统,其核心结构可以简要概括为“仁→义→礼”,即“仁爱情感→正义原则→伦理规范”,更细致完整的表述是:差等之爱→利益冲突→正义感即良知→一体之仁即博爱→理性→正当性原则→理智→适宜性原则→伦理规范。对于这个理论逻辑,下文将会作出较为详尽的分析。

在这个理论结构中,对于“礼”,即伦理规范的建构来说,“义”即正义原则(principles of justice),具有直接的作用。仁爱正义论从儒家思想资源中概括出以下两条正义原则:

(1)正当性原则(righteous principle):伦理规范的建构,必须出自超越私域的差等之爱、贯彻公域的一体之仁的情感动机。这是动机论(motivism)原则。

(2)适宜性原则(appropriate principle):伦理规范的建构,必须具有适应特定生活情境的现实效果。这是后果论(consequentialism)原则。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时期,适宜性原则要求伦理规范的建构必须适应新型的基本生活方式。

关于这样两条正义原则,韩愈《原道》开篇两句给出了经典表述:“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这里的“博爱”(love for all)不是西方概念的“博爱”(fraternity,兄弟情谊),而是儒家仁爱之中的“一体之仁”向度,孔子谓之“泛爱”,意指“普遍之爱”(universal love)。韩愈的意思,所谓“仁”就是“博爱”,即一体之仁(这正是正当性原则的内涵),而“义”则是这种普遍之爱在具体实行中的适宜(这正是适宜性原则的内涵)。

以上两条正义原则表明,仁爱伦理学既是动机论,也是后果论。然而西方当代“美德伦理学复兴,主要反对的就是义务论和后果论”;“美德伦理学的复兴,是要与义务论和后果论两种伦理学之间产生抗衡”。义务论是一种动机论,如康德伦理学。然而仁爱伦理学不同于美德伦理学:就正当性原则而论,它正是一种动机论,但并非康德或W.D.罗斯(William David Ross)那样的动机论;同时,就其适宜性原则而论,它又是一种后果论,但并非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或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那样的后果论。

二、差等之爱与伦理学的问题意识

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当然是“伦理”。何谓“伦理”?伦理就是一套“规范”(norms),称为“伦理规范”或“道德规范”,其本质上是一套“行为规范”,就是孔子所说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孟子所说的“非仁无为也,非礼无行也”。因此,“伦理学”通常是指“规范伦理学”。这套社会规范,儒家称之为“礼”,可以姑且译为“propriety”。

(一)伦理规范与利益冲突

问题在于:一个社会为什么要建立一套伦理规范,为什么要“制礼”?这应当是伦理学中的首要的问题意识。在儒家伦理学中,这就是“礼起于何”的问题。对此,荀子已有极为透彻的阐述: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这就是说,一个社会群体之所以要建立礼制规范,就是为了解决“争”的问题,即解决人际利益冲突问题。所谓“制礼义以分之”,就是通过建立“度量分界”,即关于利益分配的规范,来调解和满足人们的利益欲求,即“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从而避免社会群体陷入由“乱”而“穷”的境地。

不独荀子,孔子同样因为“恶其乱”而重“礼”。“乱”从何来?孔子指出:“无礼则乱”,“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反之,“上好礼则民易使也”。因此,孔子强调“以礼让为国”,即“为国以礼”,“齐之以礼”。孟子亦然,指出:“无礼义则上下乱”,“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上无礼,下无学,贱民兴,丧无日矣”。这就是仁爱伦理学的问题意识。

所谓“乱”,主要是人际利益冲突。由此看来,伦理规范不论看起来多么“道德”,归根结底,它就是关于利益分配的社会规范。唯其如此,笔者特别强调:伦理学问题同时就是正义论问题。

(二)利益冲突与差等之爱

按仁爱伦理学的理路,一切都必须从“仁爱”讲起。那么,上述利益冲突,与“仁爱”有什么关系?关于利益冲突及其解决路径,荀子从“人生而有欲”讲起,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利欲”与“仁爱”之间实际上存在着某种因果关系。

具体来说,利欲源于差等之爱;既然差等之爱是仁爱的两个基本向度之一,那就可以说利欲源于仁爱。这个判断,对于许多儒者来说可能会造成一种颠覆性的震撼;然而,这确实是儒学的内在理路,只是学者们尚未明确意识到。对此作出了深刻揭示的,还是荀子。正因为如此,荀子堪称“孔子之后最彻底的儒家”,因为他坚持最彻底的“仁爱一元论”,即坚持根据仁爱来阐明一切社会问题。

1.“爱”有“差等”

荀子没有使用“仁爱”这一措辞,然而,他所说的“爱”其实就是作为情感的仁爱,他明确指出:“仁,爱也。”人们都知道荀子“隆礼”,殊不知这与他的仁爱观念密切相关,即“术礼义而情爱人”,“致爱其下而制之以礼”。

作为儒家人物,荀子的“爱”观念同样有差等之爱和一体之仁两个向度:(1)一体之仁,荀子谓之“兼爱”(不是墨子的“兼爱”概念),他说:“若夫兼而覆之,兼而爱之,兼而制之……则是圣君贤相之事也”;“无不爱也,无不敬也,无与人争也,恢然如天地之苞万物”。(2)至于差等之爱,荀子既主张“氾利兼爱”,又主张“贵贱有等”,即与孟子一样,反对“爱无差等”。针对墨子的平等“兼爱”主张,荀子批评其为“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杨倞注:“僈,轻也。”王先谦引王念孙说:“僈,读为曼。《广雅》曰:‘曼,无也。’……曼差等,即无差等。”

2. 差等之爱导致利益冲突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因利欲而经常发生冲突。这正是儒家正义论所要解决的问题,亦即仁爱伦理学所要解决的问题。那么,利益冲突何以发生?

在仁爱伦理学看来,利益冲突源于差等之爱。在这个问题上,荀子的观察最为透彻,那就是他的“爱利”思想。他说“礼乐则修,分义则明,举错则时,爱利则形”,王先谦解释“爱利”,引杨倞注:“爱(人)利人之心见(现)于外也”;引郝懿行之说:“爱人利人皆有法”。这就是说,“爱利”的意思就是“爱则利之”:爱一个人,就想为这个人谋求利益。不仅荀子,孟子也有类似的表达,例如:“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这确实是人之常情:爱己则欲利己,爱人则欲利人。所谓“爱利则形”,是说“爱则利之”在“礼乐”的“分义”及其“举措”中得以实现。

但是,这样的差等之爱、爱则利之的自然情感倾向,必然带来利益冲突。何以见得?原因在于利益物的“稀缺性”(scarcity)。需求对象的稀缺性乃是人类社会的永恒现象,这已是政治经济学常识,兹不赘述;埃隆·里夫·马斯克(Elon Reeve Musk)所谓“机器人将免除人类劳动”之类的构想便是“乌托邦”。所以荀子才这样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这就是仁爱伦理学体系的第一个理论环节,即“差等之爱→利益冲突”。

三、博爱与建构伦理规范的正当性原则

应当如何处置利益冲突?怎样从“利益冲突”意识导出伦理规范建构的正义原则?本节将分析仁爱伦理学的这些理论环节:利益冲突→良知即正义感→一体之仁即博爱→正当性原则。

(一)利益冲突与正义感

回到基本的生活经验:面对“乱”而“穷”的结局,人们自然而然地就会产生一种感性的直觉意识:这样下去不行!这样对谁都没好处!也就是说,面对“乱”而“穷”的局面,人们会产生一种厌恶感(恶)(wù),从而就会对“争”的行为产生一种羞耻感(羞)。这正是孟子讲的“羞恶”情感,他说“羞恶之心,义之端也”,意思是说“羞恶”乃是正义原则的最初的情感发端。这种“羞恶”情感也就是“正义感”(sense of justice),它既是一种情感(sentiment),也是一种感性判断(sense)。

对于这个道理,荀子也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他刚说过“人生而有欲……争则乱,乱则穷”,紧接着就说“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这里的“恶”,与孟子所说的“羞恶”一致。“恶”是一个负面情感词,“恶其乱”就是伦理学的问题意识所依据的原初情感反应;这种作为正义感的“羞恶”情感即“义之端”,进而导出“辞让”情感即“礼之端”,即人们感到必须有某种“规矩”(规范)来解决这种“争”而“乱”的问题。这就是形成“制礼义以分之”的问题意识的情感机制。

孟子反复强调这些情感“人皆有之”,是说它们都是天然的、自然而然的情感反应。这就是说,具有这种问题意识的,并不仅仅是“先王”即圣人。荀子实际上同样将它提升到了“人皆有之”的先天智能的高度。荀子的人性论有两个维度:一是意欲性(intentional)的人性,即“性恶”,这是“人皆有之”的;二是认知性(cognitive)的人性,即“天官意物”而“心有征知”,这同样是“人皆有之”的,他指出:“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荀子将这种先天的认知能力运用于情欲造成的“争乱”状况,于是发现,人人“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这就是说,人人皆有从利益冲突中产生出正义感的先天能力。通俗地说,在利益问题上,人人都知道好歹。

这种兼具情感与理性的判断能力,孟子称之为“是非之心”,后来戴震又将其发挥为“情理”思想。戴震认为,“理”并不是“情”之外的东西,而是情欲本身的一种“条理”。他说:“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这与孟子的判断一致:“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始条理者,智之事也”。

(二)博爱与正当性原则

上述正义感,即情感性、直觉性的道德判断能力,孟子称之为“良知”“良能”。他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所谓“不学而能”“不虑而知”,意味着这是一种感性的道德直觉;它是一种先天能力,诚如荀子所说:“材性知能,君子小人一也。”

这种“良知”之“知”,其实也是一种“智”。简言之,孟子所说的“智”或“知”应当有三种用法:一是利益冲突所激发的正义感,即良知;二是这种情感性的正义感的理性化,即正义原则的确立所需要的理性;三是规范建构和制度安排,即“制礼”所需要的理智(工具理性)。由此亦可看出,仁爱伦理学虽然不是理性主义,却也并不否定理性的重要意义。

上文已经分析指出,儒家认为,仁爱之中的差等之爱这个向度所导致的利益冲突,会激发人们的良知,即正义感。进一步说,这种“良知”又会激发“仁爱”情感的另外一个向度,即“一体之仁”的情感,亦即韩愈所说的“博爱”。在儒家思想中,博爱也是一种先天的情感能力;然而在涉及现实利益的格局中,它被差等之爱遮蔽,需要唤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荀子关于仁爱情感的“矛盾”看法:一方面,仁爱出自后天的“化性起伪”;另一方面,仁爱又有先天的人性根基(学界对荀子这个思想尚缺乏明确认知),荀子指出:“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情”。博爱正是一种“天情”,即被差等之爱遮蔽的天然情感能力,它将由正义感(良知)唤醒而激发出来。

上述正义感及博爱情感的理性化,即其理性自觉,形成了仁爱伦理学的第一条建构原则,即“正当性原则”。孔子指出:“政者,正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措)手足”。显然,孔子“正名”的核心内容就是“礼乐”之“兴”,即伦理规范的确立。

那么,“礼乐”何以“兴”?伦理规范建构的根据是什么?其直接的根据就是正当性原则(义),而其终极的根据则是博爱精神(仁)。这就是正当性原则的内涵:伦理规范的建构只有出自博爱的动机才是正当的。这就是说,博爱(仁)为正当性原则(义)奠基。所以,孟子指出:“仁义而已”;“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

唯其如此,荀子多次直接将“义”称为“正义”,要求通过“修仁义”来“正法则”;这是因为“礼者,养也”,而这只能通过“仁义之统,以相群居,以相持养”。总之,荀子指出:“本仁义,则礼正其经纬蹊径也。”这就是“仁→义→礼”的奠基关系。

四、生活方式与建构伦理规范的适宜性原则

对于伦理规范的建构来说,仅有上述正当性原则是不够的,还需第二条建构原则,即“适宜性原则”。

(一)伦理规范的适宜性

汉语“义”有两种基本含义:一是上节所说的“正”(正当),二是这里所说的“宜”(适宜)。所以,儒家不仅如上节所讲的以“仁”释“义”,还常常以“宜”释“义”。荀子指出:“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使死生终始莫不称宜而好善,是礼义之法式也”;“宗原应变,曲得其宜”。这里的“宗原应变”,意谓根据伦理学的原理来应对生活情境的变化。《礼记》也说:“义者,宜也”;“义者,宜此者也”;“礼从宜”;“礼者别宜”;“夫礼……变而从宜”;“齐其政,不易其宜”;“所以官序贵贱各得其宜也,所以示后世有尊卑长幼之序也”。总之,“加于身而错(措)于前,凡众之动得其宜”。这种“动得其宜”,不仅属于“行为正义”,而且属于“制度正义”,即伦理规范的正义性(正当性、适宜性)。

仁爱伦理学要为规范伦理学奠基,这种伦理规范谓“礼”;建构伦理规范即“制礼”的原则谓“义”,也就是“宜”,这就是伦理规范的适宜性。这是因为:作为一体之仁的博爱,虽然是一种普遍的情感,但是,唯其如此,它才是一种抽象的情感形式;它的实行或实现,需要适应具体的情感对象所决定的情感内容。前引韩愈所说的“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就是这个意思。

(二)适宜性原则蕴含的时代问题

博爱情感的适宜性,意谓其情感形式所承载的情感内容取决于具体而特殊的生活情境,这就对伦理规范的建构提出了适宜性要求。“生活情境”所涉及的“适宜性”包括“地宜”和“时宜”两个方面。这是因为:情感的内容既有共时性的特殊性即空间上的“地宜”,也有历时性的特殊性即时间上的“时宜”。

儒家特别注重“时宜”问题,所以《周易·彖传》大讲“时义”,亦即“时宜”。荀子也讲:“宜于时通”;“不时宜……非礼也”。《礼记》也说:“礼,时为大。”

确实,古往今来,伦理规范总在演变之中,没有一成不变的规范体系。这种演变,孔子称之为“礼”的“损益”。在谈到夏、商、周三代礼制的演变时,孔子指出:“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这是鉴往知来,预言西周以后哪怕经历百代兴替,伦理规范仍然还会继续演变下去。这种演变的根据就是“义”,也就是“宜”,即适宜性原则。

由此可见,尽管儒家所说的“时”含义很丰富,但毫无疑问,最大的“时”乃是“时代”。即以中国社会而论,宗族生活方式下的王权封建时代(西周),它有一套宗法伦理体系;经过第一次社会大转型(春秋战国时期),进入家族生活方式下的皇权专制时代(自秦朝至清朝),它有一套帝制伦理体系;今天我们正置身于第二次社会大转型时期,走向民权时代,理当建构现代伦理体系。

上述适宜性原则的提出,并不意味着仁爱伦理学是一种伦理相对主义。儒家伦理学既非绝对主义,亦非相对主义,而是“中道伦理学”(The Middle Way Ethics)。这种“中道”,就是《中庸》所说的“时中”:既具有内在原则(中),又能够因时制宜(时)。

五、仁爱的“推扩”:从个体利益到群体伦理

上文谈到,按照仁爱伦理学的正当性原则的要求,伦理规范的建构应当超越以自爱为出发点的差等之爱,而贯彻一体之仁的博爱精神。但应注意:这绝不是说一体之仁与差等之爱、博爱与自爱是截然对立的两极;恰恰相反,两者其实“一以贯之”。

(一)“自爱”与儒家个体观念

这里所说的“自爱”,指主体对自我的情感性的关切(concern for oneself);但这里的“爱”并不是西方的关怀伦理学或自我关怀运动(the self-care movement)的“关怀”(care)概念。同时,要避免英文“self-love”常有的贬义,儒家的“自爱”可译为“love for oneself”,正如儒家的“博爱”也可译为“love for all”。

关于儒家的“自爱”思想,荀子曾有深刻的分析。他将儒士划分为由低到高的三个档次,即“士—士君子—明君子”:

子路入,子曰:“由,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路对曰:“知者使人知己,仁者使人爱己。”子曰:“可谓士矣。”

子贡入,子曰:“赐,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贡对曰:“知者知人,仁者爱人。”子曰:“可谓士君子矣。”

颜渊入,子曰:“回,知者若何?仁者若何?”颜渊对曰:“知者自知,仁者自爱。”子曰:“可谓明君子矣。”

显然,荀子对儒士三个档次的划分,依据的是其仁爱情感的三层境界:最高的是“自爱”,其次是“爱人”,最低的是“使人爱己”。

这种“自爱”,孟子称为“爱身”:“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养之者;至于身,而不知所以养之者,岂爱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这里“所养”的“身”并不仅仅指身体,而是身心一体的自我,所以孟子也讲“养心”。这种“自爱”,也表达为“爱己”,它绝非“narcissism”(自恋),而是可以对应于亚里士多德的“philautia”(希腊语φιλαυτία)。荀子指出,圣人也是“爱己”的,并批评道:“‘圣人不爱己’……此惑于用名以乱名者也。”

上文讨论“爱利”(爱则利之)时说过:爱己自然就会利己(self-interest)。这种“利己”意谓“为己”,这里的“为”(wèi)是一个目的性的介词。不过,应当注意:儒家所说的“为己”(for oneself)并不是“自私”(selfish),而是自我关切(self-concern),包括自我利益关切(regard for one's own interest)。

儒家主张“爱己”,当然主张“为己”。所以孔子指出:“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因此,儒学被称为“为己之学”。不过,关于孔子所说的“为己”,历来存在着不同的理解。笔者认为,王安石论杨朱“为己”最为透彻:

圣人之道,兼杨墨而无可无不可者是也。……夫禹之于天下,九年之间三过其门,闻呱呱之泣而不一省其子,此亦可谓“为人”矣;颜回之于身,箪食瓢饮以独乐于陋巷之间,视天下之乱若无见者,此亦可谓“为己”矣。……杨子之所执者,为己;为己,学者之本也。墨子之所学者,为人;为人,学者之末也。是以学者之事,必先为己;其为己有馀,而天下之势可以为人矣,则不可以不为人。故学者之学也,始不在于为人,而卒所以能为人也。今夫始学之时,其道未足以为己,而其志已在于为人也,则亦可谓谬用其心矣。……由是言之,杨子之道,虽不足以为人,固知为己矣。

在王安石看来,杨朱“为己”,虽然仅得一偏,却是“学者之本”:学者“必先为己”然后才能“为人”。这是“本末”的分析框架:“为己”是“本”,“为人”是“末”。换言之,“为己”才是出发点。孔子的“为己之学”,让人想起亚里士多德的类似说法:“哲学思考……正如我们把一个为自己、并不为他人而是人的人称为自由人一样,在各种科学中惟有这种科学才是自由,只有它才仅是为了自身而是科学。”

这就充分凸显了个体自我在价值序列中的首要地位。在儒家话语中,这是“以身为本”。孟子明确指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因此:“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守身,守之本也。”孔子也说:“匹夫不可夺志”;“不降其志,不辱其身”。明儒王艮《明哲保身论》指出:“吾身保,然后能保一家矣”;“吾身保,然后能保一国矣”;“吾身保,然后能保天下矣”;“吾身不能保,又何以保天下国家哉?”他甚至说:“立吾身以为天下国家之本”;“吾身是个矩,天下国家是个方”。

当然,“这样的个体在不同的历史时代有着不同的社会地位,例如,从古代宗法家庭的附庸到现代核心家庭乃至现代社会的主体,从前现代的臣民到现代性的公民”。然而无论如何,这种“以身为本”就是“以我为本”。这当然是“自我本位”(self-focused/self-regarding),然而在道德上并无任何褒贬的含义;恰恰相反,这种“个体中心”(individual-centered)正是伦理规范建构的出发点。这对于现代性的伦理规范建构来说具有根本的奠基意义,因为现代性的核心就是个体性(individuality)。

(二)“推扩”与伦理规范建构

仁爱伦理学的“仁爱”情感观念与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感”(moral sentiments)概念有所不同。在斯密看来,尽管我们应当“同情”他人,即“我们设身处地地想到自己忍受着所有同样的痛苦”,但是,“正义只是一种消极的美德,它仅仅阻止我们去伤害周围的邻人”;尽管如此,即便“一个仅仅不去侵犯邻居的人身、财产或名誉的人”,“他却履行了特别称为正义的全部法规”。斯密的推导逻辑可以概括为:我们通过“同情”理解他人,通过“公正的旁观者”(the impartial spectator)审视自我,最后将这些反复验证的判断上升为普遍的伦理准则。但在儒家看来,这个“旁观者”所表现出来的“消极的美德”并不足以积极地建构伦理规范。

儒家以“为己”为出发点,从个体走向群体,从私域走向公域,这种伦理建构的思路,叫作“推己及人”。这里的逻辑起点,正是“己”,即个体自我。儒家“推己及人”的思想,出自孔子的“恕道”,其积极表达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而消极表达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朱熹解释道:“以己及人,仁者之心也。”

这种推己及人的伦理逻辑,就是儒家的“推扩”思想。所谓“推扩”(extension),意谓从“自爱”向“博爱”的情感跃迁,从“为己”向“为人”的利益跃迁。贺麟曾指出:“大概先平实地从差等之爱着手,推广扩充,有了老安少怀,己饥己溺,泯除小己恩怨的胸襟,就是普爱或至少距普爱的理想不远了。”

关于“推”,孟子指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

所谓“举斯心加诸彼”,意谓将差等之爱推展为一体之仁。赵岐注:“敬我之老,亦敬人之老;爱我之幼,亦爱人之幼:推此心以惠民,天下可转之掌上”;“善推其心所好恶,以安四海也”。朱熹集注:“必由亲亲推之,然后及于仁民;又推其馀,然后及于爱物:皆由近以及远。”这种“推扩”,孟子还表述为:“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

关于“扩”,孟子在谈到“四端”情感时指出: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所谓“扩”,与上文“推”一致,都是情感的推广、扩展。赵岐注:“四端”乃是“情发于中”;“扩,廓也。凡有四端在于我者,知皆廓而充大之,若火、泉之始微小,广大之则无所不至”。朱熹注:“扩,推广之意。”

这种“推扩”,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伦理规范建构的一种极为独特的思想进路:通过从“自爱”到“博爱”的情感外推、从“为己”到“为人”的利益外推,在尊重个体权利的基础上建构公共生活的伦理秩序。

这与亚当·斯密的逻辑不同:“他们是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促进了他们全不放在心上的目的……他们各自追求各自的利益,往往更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我们所需的食物不是出自屠宰业者、酿酒业者、面包业者的恩惠,而仅仅是出自他们自己的利益顾虑,我们不要求助于他们的爱他心,只要求助于他们的自爱心。我们不要向他们说我们必需,只说他们有利”。这里只有自爱、自利,而并没有从“自爱”向“博爱”的“推扩”。

余 论

最后简要讨论一个问题,即伦理学的形而上的超越性根据问题。安斯库姆开创美德伦理学,首先是批判以休谟、康德、边沁和密尔等为代表的“现代道德哲学”,认为“这种理解若要成立,不仅要有绝对权威的立法者,更需要人们对立法者抱以绝对敬畏。但问题恰恰在于,基督教的立法者(即上帝)在现代社会已无立足之地”。关爱伦理学的代表斯洛特也说:“没有形而上的东西在关爱之内”;中国哲学的“道和基督教的上帝不一样,因为道不是人格神,不具有普遍人格。其实,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中国的重要原因,因为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中没有人格神”。然而,这是对儒家伦理学的误解。事实上,仁爱伦理学恰恰“绝对敬畏”一个“绝对权威的立法者”,那就是《诗》《书》中的“天”或“帝”这个绝对的超凡者(the Transcendent)。在原典儒学中,这个逻辑乃是:仁爱这种先天情感来自人性,而人性乃是孟子所说的“天之所与我者”,即孔子所说的“天生德于予”、《中庸》所说的“天命之谓性”。因此,孔子强调“畏天命”,即敬畏天帝。这是仁爱伦理学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维度,以此规避现代伦理生活“以人僭天”的危险。

原载:《伦理学研究》2026年第3期

作者:黄玉顺,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比红薯通便,比芋头便宜!秋天使劲吃,一补钾、二降火、三健脾胃

比红薯通便,比芋头便宜!秋天使劲吃,一补钾、二降火、三健脾胃

阿龙美食记
2026-09-03 13:47:48
中国重装合成旅有多强?美媒表示:可以横扫任何一个中小型国家

中国重装合成旅有多强?美媒表示:可以横扫任何一个中小型国家

明天后天大后天
2026-09-03 00:37:20
卡里克狂喜!曼联天赐良机!苦等 17 年终迎金球巨星

卡里克狂喜!曼联天赐良机!苦等 17 年终迎金球巨星

澜归序
2026-09-03 10:06:25
2026年,即将全面取消农村户口?每人补偿30万!是真是假?

2026年,即将全面取消农村户口?每人补偿30万!是真是假?

三农雷哥
2026-09-02 17:24:40
美军真的扛不住了!外媒一针见血:中国这招太狠了!

美军真的扛不住了!外媒一针见血:中国这招太狠了!

故事终将光明磊落
2026-09-02 09:16:45
许家印当年有多风光?两辆劳斯莱斯不算啥,那辆奥迪A8才是王炸

许家印当年有多风光?两辆劳斯莱斯不算啥,那辆奥迪A8才是王炸

周哥一影视
2026-09-03 07:30:31
后续来了!那个叫嚣“我就是违法,你去告啊”的HR,被00后一夜治服了

后续来了!那个叫嚣“我就是违法,你去告啊”的HR,被00后一夜治服了

小徐讲八卦
2026-09-01 08:18:51
广东以西!越南有个大胆想法:越中央下死命令,再砸30 亿美金

广东以西!越南有个大胆想法:越中央下死命令,再砸30 亿美金

铜臭的历史味
2026-09-03 12:34:58
一针没打的280万人,2026年身体真相曝光

一针没打的280万人,2026年身体真相曝光

华庭讲美食
2026-08-26 01:21:08
英国公开赛16强全产生!庞俊旭惨遭零封!常冰玉与囧哥爆冷翻车!

英国公开赛16强全产生!庞俊旭惨遭零封!常冰玉与囧哥爆冷翻车!

铭记人类辉煌
2026-09-03 09:41:58
户外运动风穿搭|亮黄健身套装,勾勒熟女独有的丰腴曲线

户外运动风穿搭|亮黄健身套装,勾勒熟女独有的丰腴曲线

只要高兴就好
2026-09-03 14:37:32
柬埔寨反贪局掀桌!曝光惊天内幕:电诈园区内鬼,最高有总局长!

柬埔寨反贪局掀桌!曝光惊天内幕:电诈园区内鬼,最高有总局长!

无力的滋味
2026-09-02 16:32:55
约会聚餐,王艺迪恋情曝光?晒亲密合影,男子身份曝光,王楚钦好友

约会聚餐,王艺迪恋情曝光?晒亲密合影,男子身份曝光,王楚钦好友

毛球幼稚园
2026-09-01 14:42:12
4名狱警殴打犯人致死,六万补偿了结命案,真相何以被掩盖10年?

4名狱警殴打犯人致死,六万补偿了结命案,真相何以被掩盖10年?

易玄
2026-09-03 01:54:58
华侨城退出,招商蛇口超5亿接下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全盘运营权

华侨城退出,招商蛇口超5亿接下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全盘运营权

南方都市报
2026-09-03 14:17:19
吃相难看!王新军去世仅1天,荒谬一幕出现,秦海璐也被牵连

吃相难看!王新军去世仅1天,荒谬一幕出现,秦海璐也被牵连

林轻吟
2026-09-02 19:33:26
美国后院起火!20枚“战斧”导弹刚到伊朗,美军高层接连反水

美国后院起火!20枚“战斧”导弹刚到伊朗,美军高层接连反水

铁锤简科
2026-09-03 22:05:03
“5亿吨冰层突然崩塌,很可能是永久冻土发生变化所致”,山体滑坡专家:尼泊尔境内发生冰岩崩之前,没有明显的地表异常信号

“5亿吨冰层突然崩塌,很可能是永久冻土发生变化所致”,山体滑坡专家:尼泊尔境内发生冰岩崩之前,没有明显的地表异常信号

都市快报橙柿互动
2026-09-02 00:34:44
G20没能拉住中国,德国财长急了:既然没人跟,那就自己先干

G20没能拉住中国,德国财长急了:既然没人跟,那就自己先干

小聪明说科普
2026-09-03 11:05:11
看看朝鲜的下场,就能明白我们为什么不支援俄罗斯了!虽然朝鲜几乎倾尽所有地支援了俄罗斯,但是俄罗斯大概率并不会优先考虑朝鲜的感受

看看朝鲜的下场,就能明白我们为什么不支援俄罗斯了!虽然朝鲜几乎倾尽所有地支援了俄罗斯,但是俄罗斯大概率并不会优先考虑朝鲜的感受

扶苏聊历史
2026-08-25 16:22:06
2026-09-03 22:48:49
孟子研究院 incentive-icons
孟子研究院
扎根孟子故里,打造首善之区
4634文章数 1840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艺术要闻

投资8亿,全球最大!北京文化新地标2028年建成

头条要闻

尼旅游部长呼吁外国游客来旅游:洪水只影响部分地区

头条要闻

尼旅游部长呼吁外国游客来旅游:洪水只影响部分地区

体育要闻

梅西:巴萨10号与阿根廷10号

娱乐要闻

王宝强携女友回工作室!相恋8年仍未婚

财经要闻

章子怡套现3亿 上美拿什么补韩束的缺?

科技要闻

英伟达129亿美元拿下Hugging Face

汽车要闻

限时权益价28.99万起 FREELANDER神行者8正式上市

态度原创

房产
健康
家居
艺术
军事航空

房产要闻

投资50亿!三亚又一重大配套,方案曝光!

脑梗能否取栓,关键看这几点!

家居要闻

2026建博会(广州) 公装联探展交流活动

艺术要闻

投资8亿,全球最大!北京文化新地标2028年建成

军事要闻

乌特工内战街头对射 互认对方为"俄特工"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