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一纸公告,让全球贸易市场再次绷紧了神经。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美国以所谓“强迫劳动”为由,对60个国家和地区加征10%至12.5%的关税。
新关税定于美国东部时间24日零时零1分生效,覆盖美国进口总额的99.4%。中国、日本、韩国、印度及欧盟成员国等主要贸易伙伴均在被征之列。中国外交部与商务部第一时间发声,明确反对这种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政治操弄。
一张关税令刚失效,华盛顿翻箱底找出了哪条旧法?
此次加税,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给出的理由是“纠正侵犯人权并扭曲贸易的做法”。但梳理时间线就会发现,这更像一场法律依据的“接力赛”。
今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加征关税的行为逾越了总统权限且违反宪法。裁决一出,白宫迅速转向《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所有国家征收10%的全球关税,为期150天。7月24日,这150天期限到期。于是,美国政府又搬出第301条为关税“续命”。
当一种关税“走不通”,便迅速寻找新的征税理由;当一种法律工具受限,便立即启用另一种工具。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到《1974年贸易法》,从“122条款”到“301条款”,名目在变,保护主义逻辑未变;工具在变,单边主义路径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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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民主党成员理查德·尼尔直言,这种辩解“过于牵强”,是“以可疑的法律理论和个人恩怨为幌子推行关税政策”。
更讽刺的是,美国至今未批准加入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自己拒绝国际规则约束,却挥舞大棒满世界指责别国。
世贸组织专家组早已裁决美对华301关税措施违反世贸规则。如今美方再次滥用301程序,是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规则之上的“错上加错”。
从日本到巴西无一幸免,这份60国名单暴露了什么?
新关税的荒谬之处,在于其“无差别打击”的范围。约10个被认为已采取措施禁止强迫劳动的贸易伙伴适用10%税率,其余数十个贸易伙伴则适用12.5%税率。
加拿大、欧盟、英国等被归入10%的低税率类别,中国、日本等则被列入12.5%的名单。按照美方逻辑,一个长期对巴西保持贸易顺差的国家,竟也对巴西加征了12.5%的关税。
若真为消除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为何要像撒胡椒面一样打击几乎所有主要贸易伙伴?
中国贸促会明确指出,美方以“未建立和有效执行强迫劳动进口禁令”为由发起调查并拟采取关税措施,本质上是将美国国内标准和单边规则外溢适用于其他经济体,缺乏国际法依据,背离多边贸易体制规则。差异化税率安排明显违反非歧视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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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只是开始,企业和消费者面对的是一笔算不清的账!
美联社指出,美国此次新关税体系覆盖商品品类广泛,将推高整体贸易成本。缴纳关税的是进口外国产品的美国公司,进口商通常通过提高商品价格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而美国民众已经对高昂的生活成本感到不满。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2日发布的最新《全球贸易动态》,已将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列为当前国际贸易面临的主要风险。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此前也警告,保护主义升级将抑制投资、降低生产率增长,并推高全球供应链成本。
美国正在走的是一条危险的钢丝绳。一方面需要极限施压逼迫制造业回流,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豁免石油、天然气、食品等国内急需品类。这种自相矛盾的政策,恰恰暴露了内心的虚弱。
过去美国更多是利用国际规则影响贸易,如今越来越倾向于利用国内法律来改变国际贸易规则,把本国法律延伸到全球贸易体系。这不仅削弱世贸组织规则权威,也增加了全球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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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美国对60个贸易伙伴的新关税正式生效。澳大利亚副总理直言新关税“毫无道理”,新西兰总理称其“极其令人失望”,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表示“感到遗憾”。巴西谴责美方决定“武断”且“缺乏正当理由”,并宣布立即启动反制程序并诉诸世贸组织。
美国亚洲协会政策研究所经济安全专家指出,这些关税措施将推高美国企业和消费者的成本。经济学家也明确表示,新关税的主要受害者是美国消费者。
这轮关税覆盖美国进口总额的99.4%,不是针对一两家,是把几乎所有主要贸易伙伴都推到了对立面。
华盛顿该盘算的不是还能加多少税,而是当大部分贸易伙伴开始“降低对美国市场的依赖”时,美国在全球贸易体系中还能剩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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