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代替SJ/T 16000-2016《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指南》,与SJ/T 16000-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乡村振兴”一章(见第14章);
b)增加了“践行社会责任的举措”(见4.3.4);
c)增加了“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见6.4);
d)增加了“女性权益与发展”(见7.4.5);
e)增加了“碳达峰碳中和”(见9.4.1);
f)增加了“支付管理制度”(见10.2.3);
g)增加了“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见11.4);
h)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更改为“绿色发展”(见第9章);
i)将“生态保护”更改为“生态保护与生物多样性”(见9.5);
j)将“供应链合作”更改为“产业链供应链”(见第11章);
k)将“供应链可持续发展”更改为“产业链供应链可持续发展”(见11.5);
l)将“虚拟社区管理”调整到“消费者关系”(见12.5);
m)增加了资料性附录 表A.1本文件与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对照表,资料性附录 表B.1本文件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对照表。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责任。
本文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智库、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江苏赛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超威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广东省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会企业社会责任专业委员会、上海电子信息产品再利用促进中心、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杂志社、南方周末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院、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元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朗晖慧科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绿投环境社会治理研究院、东方君泰(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责扬天下(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四川顺城纺织品有限公司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贺宏良、郭秀明、王连升、翟洪霞、仲里、吴美惠、刘博、梁晓晖、郭睿、孙嘉阳、李丽、王晓光、殷格非、谭志国、王春丽、杨檬、王致远、贺丹、龙飞、吴西、裘维东、高昂、成珊、朱晓宾、周丽琼、徐海波、冷雪梅、史军、于志宏、王明惠、金冬梅、张丹凤、李岿然、李艺萌、唐爱军、刘思文、韩廷存、李菁、闫静、林波、赵彬、张生柱、黄勃、周文丰、周国银、宋静涛、陈庆帅、毕振旺、孙婷婷、张蕊、方菲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6年7月11日首次发布。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产业,对促进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维护国家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促进电子信息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及全社会转型创新的积极引领作用,提升国际竞争力,引导电子信息企业和其他有关组织科学、持续、系统地履行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助力新型工业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以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签署或加入的国际公约为规范基础,但本文件不增加或改变文件实施者的法律义务或责任。在任何情况下,组织首先遵守适用的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法律、法规和本文件要求竞合的情况下适用其中更为严格的要求。
本文件的制定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全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以提升电子信息企业和有关组织的社会责任管理能力为目标,以电子信息行业已有的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为现实依据,参考ISO 26000《社会责任指南》、GB/T 36000《社会责任指南》等社会责任标准的精神内核和实践经验,以适应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的行业特点和发展需要,推动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走出去”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件从责任治理、技术创新与应用、员工权益、安全与健康、绿色发展、诚信运营、产业链供应链、消费者关系、乡村振兴以及社区参与和发展等方面明确了电子信息行业的企业和有关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领域与核心要求,以促进企业和有关组织在战略、制度和经营运作中全面、合理地关注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和期望,尊重人权,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构建公平、合理的价值链,从而提升行业的责任竞争力,实现企业、行业与社会的共同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为有助于电子信息行业的企业和有关组织有效开展社会责任实践,本文件就社会责任基本目标、基本原则、基本实践和社会责任核心主题和议题(见表1)等提供了指南性意见和建议。图1列出了本文件技术内容的概览。
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包括但不局限于环境、社会及治理(ESG))领域的共同认知和行动框架。
本文件适用于电子信息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及其供应方和分包方等(以下简称“组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6000—2015社会责任指南 (ISO 26000:2010,MOD)。
3 术语和定义
GB/T 36000—201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据处理活动data processing activity
对数据开展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行为。
3.2
社会创新social innovation
社会公共领域为了满足社会需求,解决社会发展挑战而出现的新的思维、方法、策略、途径,包括组织和制度的创新。
3.3
科技伦理science and technology ethics
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伦理道德要求,以实现科技向善为目的,其作用方面包括研究主体、手段、研究对象与研究结果等。
3.4
网络产品network product
接入信息或通讯网络的电子信息产品。
3.5
远程控制与监测remote control and monitoring
从远端对网络产品进行操作和监视,并获取有关信息的活动。
3.6
虚拟社区virtual community
电子社区
由使用者在电子网络空间进行频繁的社会互动形成的具有文化认同和社区感的共同体及其活动场所。
4 总则
4.1 社会责任基本目标
组织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做好组织自身核心业务,提升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提高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增强组织的内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组织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2社会责任基本原则
4.2.1 概述
组织的社会责任实践宜遵守本章4.2.2~4.2.8所述的社会责任七项原则,并充分考虑社会、环境、法律、文化、政治和组织的多样性,以及经济条件的差异性。
4.2.2 承担责任
组织为其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承担责任,并接受适当的监督,承担对监督做出回应的义务。
4.2.3 增强透明度
组织以清晰、准确和完整的方式,公开明示其对经济、环境和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决策和活动以及对环境和社会所产生的实际和潜在影响。
4.2.4 合乎道德的行为
组织的行为合乎道德,即组织的行为建立在诚实、公平和正直的道德基础上。这种道德包括组织对人类和环境的关注,以及有效管理自身决策和活动对利益相关方利益的尊重。
4.2.5 尊重利益相关方利益
组织尊重、考虑和回应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即组织识别其利益相关方,承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和需求,并考虑其与组织的相关联系和参与能力,回应其表达的关切。
4.2.6 尊重法治
组织认同尊重法治具有强制性,即组织了解和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并告知组织内成员有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落实相关措施。
4.2.7 尊重相关国际行为准则
组织在坚持尊重法治原则的同时,尊重国际行为准则。在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下或者组织在国外的行为不违反当地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尊重国际行为准则。
4.2.8 尊重人权
组织宜尊重人权,并认可其重要性和普遍性。组织宜:
a)尊重国内法律法规和我国认可的国际人权文件所规定的人权,依法促进和保护人权。
b)将各项人权作为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协调发展,促进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协调发展。
c)既尊重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又坚持从基本国情和新的实际出发,切实尊重人权,促进人权的实现。
4.3 社会责任基本实践
4.3.1 概述
组织的社会责任基本实践包括:一是认识和理解社会责任,二是利益相关方的识别和参与,三是践行社会责任的举措。三项基本实践贯穿组织的各个阶段,也是组织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
4.3.2认识社会责任
组织认识社会责任是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组织认识社会责任宜全面考虑组织、社会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理解其活动和决策如何影响社会,意识到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存在,并理解受其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与社会期望之间的关系。
电子信息行业的组织需从以下十个核心主题认识社会责任:
a)责任治理;
b)技术创新与应用;
c)员工权益;
d)安全与健康;
e)绿色发展;
f)诚信运营;
g)产业链供应链;
h)消费者关系;
i)社区参与和发展;
j)乡村振兴。
4.3.3 利益相关方识别和参与
4.3.3.1 利益相关方识别
通常组织有多个利益相关方。各利益相关方与组织可以有共同的利益,也可以有互不相同的利益诉求。因此,组织识别利益相关方有助于其认定与某一个或多个利益相关方建立潜在的利益关系。
组织的利益相关方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a)直接或间接依赖于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及相关表现的集体或个人,或者组织赖以运作的集体或个人;
b)组织现在或将来对其负有法律的、经济的、运行的或道德的责任的集体或个人;
c)需要组织就财务、经济、社会或环境议题即刻予以关注的集体或个人;
d)能对组织或其某个利益相关方的战略性或运作性决策产生影响的集体或个人;
e)其不同见解可产生对情势的新的理解或识别出新的行动机遇的集体或个人。
组织可通过以下提示性问题来识别利益相关方:
a)组织对谁有法定义务;
b)谁会受到组织决策或活动的积极或消极影响;
c)谁有可能对组织的决策和活动表示关切;
d)当类似关切需要处理时,以往曾涉及到谁;
e)谁能够帮助组织处理特定影响;
f)谁会影响组织担当责任的能力;
g)谁若不参与就将会处于不利地位;
h)价值链中谁将受到影响。
4.3.3.2 利益相关方参与
利益相关方参与包括组织与一个或多个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对话与活动。组织可以通过利益相关方参与进一步了解其决策和活动的影响和风险,必要时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和期望,提升组织在利益相关方中的透明度,增加可信度;协调自身利益、利益相关方利益和社会整体期望之间的不一致,获得利益相关方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促进组织与利益相关方和社会的共赢。
利益相关方参与可采取多种互动式的、双向交流形式,例如单独会谈、大型会议、小型研讨、公开听证、圆桌讨论、咨询委员会、结构化的信息通报和咨询程序、集体协商和网络论坛等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形式。
4.3.4 践行社会责任的举措
组织宜按照本文件,建立起透明、健全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从责任治理、技术创新与应用、员工权益、安全与健康、绿色发展、诚信运营、产业链供应链、消费者权益、社区参与和发展、乡村振兴等核心主题和议题的要求和期望出发,结合组织发展需要,完善风险管理,制定社会责任管理措施和行动方案。
5 责任治理
5.1 概述
组织通过建立和强化组织战略、管理制度,尤其是利益相关方沟通和参与制度以及基于防范和消除风险的管理尽责措施,确保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融入组织战略和治理,以持续改进社会责任绩效。
5.2 融入管理
5.2.1组织采用适宜的管理方法,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组织发展战略和组织文化,并参照本文件制定和公开组织的社会责任方针和行为准则。
5.2.2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对社会责任承担最终责任,并确定社会责任管理的决策机制,设置日常管理机构或协调部门,指定高级管理者负责社会责任工作。
5.2.3组织需确保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社会责任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力、技术和财力资源。
5.2.4组织宜在识别其社会责任影响,尤其是社会责任风险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的基础上,在各有关部门和层次中融入社会责任职能、目标,实施行动方案,并适时评价其合规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5.2.5组织宜根据实际情况,促进组织已有相关管理体系间的优化整合,以确保社会责任管理的统一、协调和有效。
5.3 能力建设
5.3.1组织的社会责任实践宜以自身业务和运营模式为基础,了解社会期望,识别社会影响,发掘社会需求,促进组织自身与社会的共同可持续发展。
5.3.2组织宜通过各种方式,使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都理解组织的社会责任方针和行为准则要求,并意识到他们工作中实际存在的或潜在的重要的社会责任因素,以及个人能力和工作的改进所能带来的影响。
5.3.3组织宜确保所有为组织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其工作具有重大社会责任影响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力,必要时提供相应的培训以满足这种能力要求。
5.3.4组织宜积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安全高效运营,做好数据的保护与灾害恢复等,以防患和化解组织面临的发展挑战和风险。
5.3.5组织宜积极开展社会责任经验和案例的总结工作,以提升社会责任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5.4 利益相关方合作
5.4.1组织宜充分、动态地识别组织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建立和完善便于利益相关方沟通和参与的各种机制,并积极发现和认识相互关系中关键的社会责任要素和影响,明确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5.4.2组织宜建立机制,及时、充分地回应利益相关方就组织、组织合作方或为其工作的人员的行为所提出的质疑,并在发现违反社会责任方针、行为准则或其他适用要求的情况下,调配相应资源进行补救和纠正,包括改进组织的管理制度。
5.5 信息披露
5.5.1组织需建立、健全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机制,及时向利益相关方披露对利益相关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5.5.2组织需根据自身特点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定信息披露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确保披露的信息的全面性、客观性、及时性、适宜性以及对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和组织社会责任影响的响应性。
6 技术创新与应用
6.1 概述
组织宜围绕解决当前面临的经济社会挑战与需求开展技术创新与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电子信息技术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助力新型工业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6.2 技术创新
6.2.1组织宜树立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指导思想,制定负责任的技术创新战略规划,保证技术创新的方向与重点符合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6.2.2组织在研发活动中宜遵循科技伦理要求,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6.2.3组织宜将低碳环保、资源节约等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求融入到研发设计活动中。
6.2.4组织宜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积极参与标准研制,提升产业竞争力。
6.2.5组织宜建立健全创新合作机制,整合内外部资源,开展有效的协同创新和再创新。
6.2.6组织宜注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能力。
6.2.7组织宜完善科技人才吸纳、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培养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6.2.8组织宜推动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技术创新,发现、识别和理解社会需求,通过创新实践解决社会挑战。
6.3 应用创新
6.3.1组织在电子信息技术成果的转化与应用过程中,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商业模式创新与社会创新的有机结合。
6.3.2组织宜积极利用自身的电子信息技术优势,促进其他行业和组织提高其社会责任意识和能力,最大程度地发挥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的社会效用。
6.3.3组织需在新技术和新产品/服务推广应用过程中,与利益相关方就其相关社会与环境影响主动进行沟通宣传,以保障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6.4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6.4.1组织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以及研究开发数据新技术,应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符合社会公德和伦理。
6.4.2 组织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4.3组织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7 员工权益
7.1 概述
组织需规范用工,防止歧视、童工和强迫劳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提高员工生活水平,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心理健康。
7.2 规范用工
7.2.1组织需防止因年龄、性别、种族、民族、籍贯、宗教信仰、残疾与否等原因使员工在招用、培训、薪酬福利、劳动条件、组织和参加工会、退休、解聘等方面受到歧视,并予以适当尊重。
7.2.2组织需采取措施保证不招用或不支持招用未满16周岁或依法不可就业的未成年人,并宜建立和保持旨在救济已被招用的此类未成年人的措施。
7.2.3组织如依法招用未成年工,则需执行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不将未成年工置于可能损害其健康、安全或道德的环境中。
7.2.4组织需确保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减应得工资、减免法定福利等手段强迫或强制员工劳动、服务或者遵从管理制度,并应在工作场所预防和制止体罚、人身、心理或者语言上的骚扰或虐待行为,包括性骚扰。
7.2.5组织需确保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惯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全面履行合同或协议义务,以确保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规范化,促进长期合作关系的建立。
7.2.6组织需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要求,并逐步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加班时间。
7.2.7组织需保证向员工支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不低于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宜建立协商机制,以形成既能保障员工发展又能提升组织竞争力的工资水平。
7.3员工参与
7.3.1组织承认并尊重员工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选举员工代表的权利,并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及时与工会或员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7.3.2组织宜建立多样化、覆盖所有员工的日常沟通渠道,及时收集、处理和反馈员工的意见、建议和申诉,并据此改善管理制度。
7.4员工发展
7.4.1组织宜保障教育经费以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7.4.2组织需为员工,尤其是青年工人开展职业生涯发展培训,并提供科学合理的职业发展通道或晋升通道。
7.4.3组织宜丰富员工业余文化活动和社会生活,关心员工及其家庭,鼓励并协助员工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7.4.4组织需持续关注员工,尤其是青年工人的心理健康,并采取心理援助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措施消除员工的不良心理状况,并致力于营造积极、包容、互助的工作氛围。
7.4.5组织需正确认识女性价值,充分发挥女性作用,激发女性创新活力,为女性提供职业发展路径和职业保障。
8 安全与健康
8.1 概述
组织宜不断改进安全与健康管理,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为其工作或处于受其控制或影响的场所的所有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8.2 危险源辨识与管控
8.2.1组织根据安全与健康管理相关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对自身及其可施加影响的所有活动开展危险源辨识。
8.2.2组织对其存在的各类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需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
8.2.3组织根据安全与健康风险控制措施层级选择顺序的原则:消除、替代、工程控制措施、管理控制措施、工作程序和个体防护装备等分析并控制其活动中所含的安全与健康风险。
8.2.4组织宜基于对相关场所中的危险源辨识结果,制定和实施并保持安全与健康管理方针并应建立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
8.2.5组织定期对其建立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并进行必要的变更或改进。
8.2.6组织需记录和调查所有安全与健康事件和问题,以便使其风险降低到最低或完全消除。
8.3 工作环境和条件管理
8.3.1组织需评价与其建设项目所有设备和设施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职业安全与健康方面的要求,采取措施向为其或代表其工作的人员提供符合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保证其全寿命周期的安全运行。
8.3.2 组织需保障采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安全设施持续有效,并为员工提供适宜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
8.3.3组织需对可能发生事故和伤害的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必要的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与器材,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现场急救用品与器材进行经常性的检修、维修和维护,定期核查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8.3.4组织需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并按照规定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8.3.5当组织提供员工宿舍时,需保持员工宿舍洁净安全,符合卫生防疫条件,并提供适当的紧急出口、洗浴热水、充足的供暖和通风,以及合理的出入方便的私人空间。
8.4 安全与健康保障
8.4.1组织宜将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防范措施如实告知所有为其或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使其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必要时还宜建立信息发布渠道,适时向外界发布有关信息。
8.4.2组织需提供与在其控制下完成对安全与健康有影响的任务的人员有关的能力要求,识别与这些要求相关的培训需求,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要求,在培训中向员工传达所有规范做法并要求其始终遵守,确保员工遵循适用的程序。
8.4.3组织对于女性,尤其是孕妇、产妇或哺乳期妇女,以及诸如残疾、无经验或年轻的员工等处于特殊状况下的员工,需根据安全与健康风险对其各自不同的影响采取特定措施。
8.4.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特殊工种的员工,组织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员工。组织需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副本,组织应如实、无偿提供。
8.4.5组织需为临时工、兼职员工、劳务派遣工及分包工在内的为组织工作的人员提供平等的安全与健康保护。
8.4.6当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危害发生时,组织需保障职业病病人和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员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待遇。
8.4.7组织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建立在员工参与的基础上,并承认和尊重员工的下述权利:
a)当员工有理由认为对自身或他人生命或健康即将造成危害或构成严重威胁,有权拒绝工作;
b)就与其工作有关的安全与健康所有方面进行自由询问和获得协商;
c)向工会和具备专业知识的其他方面寻求外部建议并对本组织安全与健康工作提出建议;
d)向内部或外部的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与健康问题,如事故、隐患等;
e)参与自身有关的安全与健康决策和活动,包括事件和事故调查;
f)免受因上述行为而遭到报复或威胁。
9 绿色发展
9.1 概述
组织需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宜持续改进环境管理,并在自身活动及产品/服务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采取措施减小以至消除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包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设计评价,以及在必要时向利益相关方披露其环境影响及环境绩效信息,以切实推行绿色制造,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9.2 污染防治
9.2.1组织需识别出与自身活动有关的废渣、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和危险化学物质的来源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测量、记录并报告重要的污染来源和处置结果。
9.2.2组织需预防自身活动所产生的污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控制和减少产品/服务中有害物质的使用,加强化学物质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开展清洁生产,选用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努力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产生。
9.2.3对因现有技术条件所限无法避免的污染物和废弃物,组织需进行妥善管理,达标排放。
9.2.4组织需识别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对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作出响应,并预防或减少随之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
9.3 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9.3.1组织宜识别能源、水及所使用的其他资源的来源,测量、记录和报告使用的能源、水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9.3.2组织宜在其活动和运营场所中,采取资源效率措施,减少能源、水和其他资源的使用,同时合理使用可再生资源,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
9.3.3组织宜通过基于全生命周期的产品/服务设计和管理,减少资源消耗,提高用能产品能效,延长产品寿命。
9.3.4组织需遵循生产者责任延伸原则,多渠道参与废弃电子信息产品的回收,并将其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理。
9.4 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9.4.1组织宜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路径和具体举措,必要时向利益相关方披露相关信息。
9.4.2组织宜识别与自身活动或产品/服务有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的直接和间接来源,使用适宜方法量化、报告和核查其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
9.4.3组织宜采取措施,在其控制范围内逐步减少直接和间接的温室气体排放,可行时采取措施抵消绝对温室气体排放。
9.4.4组织宜识别、采取适当措施并管理气候变化可能给自身及利益相关方带来的影响,采取必要措施适应气候变化,并在其影响范围内提高利益相关方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9.5 生态保护与生物多样性
9.5.1组织需识别并谨慎考虑自身活动及产品/服务可能存在的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能力的潜在消极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不利影响,对造成破坏的予以恢复和补偿。
9.5.2组织需建立并实施管理土地、水资源和生态系统的整体战略,促进土地、水资源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9.5.3组织宜积极支持和参与全球性和区域性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计划。
10 诚信运营
10.1 概述
组织宜强化诚信运营理念,积极参与诚信体系建设,尊重产权,反对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对腐败和欺诈行为,实现合规和负责任的运营。
10.2诚信理念
10.2.1组织需将平等、诚信、透明等作为组织治理、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并建立机制确保诚信理念融入日常运营之中。
10.2.2组织宜积极参与行业和区域层面的诚信(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改善组织运营和活动的外部环境,促进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10.2.3组织宜规范和优化支付管理,及时足额支付账款。
10.3 公平竞争
10.3.1组织需反对市场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10.3.2组织不以降低产品/服务的安全和质量标准来降低价格,以此获得竞争优势;也不以损害竞争对手声誉的方式来获取竞争优势。
10.4反腐败和反欺诈
10.4.1组织需建立管理机制和责任制度,严格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加强合规体系建设和培训,防范腐败风险的发生。
10.4.2组织需预防和惩治在商业经营和利益相关方关系中的商业贿赂和其他腐败行为,并采取必要措施对商业贿赂和腐败行为的举报人给予保护。
10.4.3组织需承诺并采取措施反对欺诈行为,尤其是网络欺诈,并承诺保护检举人和配合反欺诈调查。
10.5 尊重产权
10.5.1组织需尊重和保护他人的产权,包括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并引导他人尊重组织自身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
10.5.2组织在行使并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和财产权时,宜考虑社会期望、人权及个人的基本需求。
11 产业链供应链
11.1 概述
组织宜在选择和管理供应商时考察其社会责任政策与实践及其所带来的影响,并通过促进和供应链各方的协作,建立透明的、负责任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实现绿色采购,构建可持续的、责任共担、价值共享的供应链。
11.2 供应商选择与评价
11.2.1组织宜按本文件建立供应商社会责任行为守则或相关要求,致力于促进供应商做出符合性承诺和建立社会责任行为守则或相关要求。
11.2.2组织宜建立和实施供应商选择、评价的社会责任标准与程序,确保其符合组织的社会责任相关期望并持续改善。
11.2.3组织宜评估其产品所需原材料是否来源于高风险地区或冲突地区,宜开展基于风险的尽责管理,避免因此带来风险。
11.3 供应商沟通与协作
11.3.1组织需与供应链各方建立有关社会责任议题的沟通机制,包括供应商交流、供应商培训、供应商大会等方式促进对话,并落实持续改进的规划。
11.3.2组织宜利用各种协作方式,包括对供应商提供培训、现场指导和咨询等,提高供应商的社会责任管理能力,同时提升供应链各方的社会责任合作行动。
11.4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
11.4.1组织宜持续提升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综合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做强长板优势,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打造现代化产业链供应链。
11.4.2组织宜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的技术支撑,积极推进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商业模式创新与社会创新的有机结合,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解决重大经济社会问题。
11.5产业链供应链可持续发展
11.5.1组织在其决策和行动中,宜考虑产业链供应链各方的利益和现实条件,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各方的沟通与相互理解。
11.5.2组织宜建立与产业链供应链各方共同承担责任与风险的管理机制,通过负责任的、公平的产业链供应链管理,实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12 消费者关系
12.1 概述
组织宜在其提供的产品/服务的各个环节中恪守信用,尊重并保护消费者自愿交易、健康和安全、个人信息等权益,并通过产品/服务促进可持续消费。
12.2 产品/服务与质量
12.2.1组织宜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或体系,并全面有效实施,提高产品/服务质量水平。
12.2.2组织需提供合格的产品/服务,在适当情况下设计适用于弱势和处境不利群体的产品/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的需要。
12.2.3组织宜确保相关投入,对现有产品/服务进行持续改进和创新,不断提高产品/服务质量,改进消费者体验。
12.2.4组织宜通过设计、生产和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能够获得可持续的产品/服务,并确保产品/服务有利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改善。
12.2.5组织生产的产品/服务若存在潜在的环境污染和健康危害等风险,尤其是电磁辐射、噪音、光污染等,需在设计和生产制造过程中尽可能将风险降低到合理水平,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本体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2.2.6组织宜完善消费者信用管理制度,以防范信用风险,构建诚信消费环境。
12.3消费者权益
12.3.1组织需在产品/服务生命周期全过程中实施严格的安全规范、采用安全和健康的材料和工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产品/服务,并利用通行的安全标识对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安全警示。
12.3.2组织需在向消费者提供完整、正确、便于理解和可比较的信息的条件下通过自愿、平等缔结的合同公平交易,尊重消费者的情感和自由选择,不进行虚假或不健康的广告、商业宣传和营销活动,避免歧视任何消费者群体。
12.3.3组织需收集和听取消费者对产品/服务的反馈意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惯例承担售后责任,向消费者做出对产品/服务性能、升级、维修以及终止使用等承诺和告知,并对因产品/服务的质量原因造成消费者的损失进行赔偿。
12.3.4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保密,防止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应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12.3.5组织需采取措施保护网络信息安全,未经消费者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在网络产品中安装有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远程控制与监测程序。
12.4支持可持续消费
12.4.1组织宜通过提供有关产品/服务的可持续性信息,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服务的可持续性特性,支持消费者可持续消费。
12.4.2组织宜为消费者提供产品/服务相关的可持续消费实践教育的机会和途径,提高消费者可持续消费意识,增强消费者可持续消费能力。
12.4.3组织宜利用产品/服务的信息平台对产品/服务的可持续性进行宣传,为消费者提供了解产品/服务的最优使用方法以及与之相关的可持续消费实践的渠道。
12.5 虚拟社区管理
12.5.1拥有虚拟社区的组织宜切实履行作为平台提供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虚拟社区健康运行。
12.5.2组织需建立内部管控制度,主动监控有害信息和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
12.5.3组织需建立对不实信息及有损于其他人的合法权利行为的举报和核查机制,确保在合理时限内进行处置。
12.5.4组织宜建立注册用户的后台实名机制。
13 社区参与和发展
13.1 概述
组织宜与当地社会环境相融合,基于其自身特点及影响范围参与社区发展活动,增进社区公共利益。
13.2 社区参与
13.2.1组织宜系统评价组织的建立、运营和退出对社区的影响,构建组织与社区之间规范的沟通机制,充分了解社区的需求、期望和意见反馈,并予以积极回应。
13.2.2组织宜与社区内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强化当地社区的社会支持系统。
13.2.3组织宜建立员工志愿者制度,开展志愿者活动,鼓励员工融入当地社区。
13.3 社区发展
13.3.1组织宜为当地社区创造就业机会,提供技能培训,优先在当地进行采购和投资,优先为当地组织提供外包机会。
13.3.2组织宜评估社区发展需求,并根据需求优先级制定促进社区的发展规划和对社区进行投资。
13.4 社会公益
13.4.1组织宜利用自身优势和影响力,安排相应的资源积极参与教育发展、科技普及、健康促进、消除贫困、防灾救灾、环境保护、文化传承、养老助老等促进社会福祉的公益活动。
13.4.2组织宜结合经济能力、业务特点和技术优势支持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社会公益项目和活动。
14 乡村振兴
14.1农业信息化
组织宜结合自身业务,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相结合,助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农产品安全,提升农业竞争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14.2 乡村数字化
组织宜结合自身业务,通过发展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参与乡村产业、文化、治理、公共服务、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城乡融合发展。
14.3 信育农人
组织宜依据自身业务和资源,牵头开展针对农人的培训,帮助他们学习使用信息技术和工具,以改善其生产生活水平。
注:现代“新农人”是指在乡村发展、建设、治理领域,从事科技创新推广、生产经营、电商促富、农旅发展等多元工作,具备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创意、新风貌等现代化特质的新型乡村人才。
14.4 乡村益行
组织宜依据自身业务、资源和社会影响力,牵头或参与旨在促进乡村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发展,帮助乡村发展、扶助乡村弱势群体,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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