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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月1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芜(弋)自规罚告〔2026〕5号),芜湖市佳茗园实业有限公司因占非法占用5620平方米土地的行为被处罚款56200元,所占土地全部退还。
通报信息,芜湖市佳茗园实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芜湖市弋江区三山街道莲花新城社区(原山月社区)境内土地建设佳茗园项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版)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 责令芜湖市佳茗园实业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834平方米土地(集体建设用地)退还给芜湖市弋江区三山街道莲花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 责令芜湖市佳茗园实业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4786平方米土地(国有建设用地)退还给弋江区人民政府;
- 对芜湖市佳茗园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5620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罚款,罚款额为每平方米10元,共计罚款5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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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爱企查”信息,芜湖市佳茗园实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1年1月18日,注册地址位于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叶村路与荷形路交叉口,邢敦友为该公司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茶叶分装、铁罐各种礼品盒生产、销售,财务顾问等,是一家精制茶分装生产企业。
“美亚凤鸟”信息显示,该企业涉十余起司法案件及多重经营风险信息,多涉及建工工程合同纠纷及劳务合同纠纷,2026年6月25日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执行金额492.3256万元,。
工商信息显示,芜湖市佳茗园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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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自规局网站、爱企查、美亚风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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