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一般均分,但对生活困难或尽主要扶养义务者可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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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要点
-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子女含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及有扶养关系继子女
- 父母含生父母、养父母及有扶养关系继父母
- 一般均分,特殊情形可多分或少分
二、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三、证据提示
- 亲属关系证明
- 死亡证明
- 尽扶养义务证据
四、常见疑问
Q:继子女有份吗?A: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
Q:外甥有份吗?A:第一二顺序内无,除非代位或酌情分得。
【结语】本文内容由浙江宁波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律师 张娟(北京中银(宁波)律师事务所股权合伙人、女工委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整理。执业证号 13302201411849908,兼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兼秘书长、宁波市人民监督员、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办案理念专业务实、温润共情。
本文为普法分享,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结果的法律承诺;个案情况不同,建议携带材料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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