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创立品牌时,会选择委托设计公司或设计师来设计商标。付了设计费,拿到了设计稿,就认为这个商标的著作权归自己所有。沈阳知识产权律师张晓提醒,这个想法在法律上可能并不成立。
一、法律规定:没有约定,版权归设计师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如果你委托别人设计商标,没有在合同里写明“著作权归委托方所有”,那这个商标图案的著作权在法律上默认属于设计师,而不是付钱的企业。很多企业觉得“我出了设计费,东西自然就是我的”,但从法律角度看,设计费对应的是“交付设计稿”这个服务,不等于“转让著作权”,这是两件不同的事。
二、不约定清楚,会有什么后果?
一是商标可能被设计师撤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如果你的商标图案著作权属于设计师,而你没有获得授权就以自己名义注册了商标,设计师可以主张你侵犯了其著作权,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二是设计师可以起诉你侵权。如果你使用了这个商标,而著作权属于设计师,设计师可以起诉你侵犯著作权,要求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三是品牌资产流失。商标是品牌的核心资产,如果著作权归属不清,企业无法自由使用、转让或许可这个商标,品牌价值会大打折扣。
三、怎么签合同才能避免风险?
想避免这些风险,签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委托方所有。如果只约定支付设计费或交付作品,而不写明著作权归属,委托方就默认不享有著作权。还要注意区分著作权转让和许可使用,转让是把权利卖给委托方,许可是让委托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权利仍归设计师,企业需要的是转让而非许可。
委托他人设计商标时,务必签订正式合同并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合同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明确著作权归委托方所有;约定设计方保证设计成果不侵犯他人著作权;约定设计方不得将该设计成果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或授权他人使用;约定设计方协助委托方办理商标注册及著作权登记的义务。付了设计费,不等于拿到了著作权。商标图案的著作权归属,取决于合同条款怎么定,跟设计费付了多少没有关系,合同里写清楚,出了争议才有依据。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问题需结合自身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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