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案件当事人专程来到禹城法院,将一面印有“明察案情持正道 公平裁决慰民心”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对法院公正审理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达诚挚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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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年近九旬的林某某在禹城某养老机构接受托养服务。一日凌晨,老人起夜时两次摔倒,护工现场观察后未做进一步医学检查,也未将摔倒情况告知家属。
后续老人出现发热症状,机构以感冒为由予以输液治疗,但未留存相应诊断材料。数日后老人病情急剧恶化,被送往医院抢救,确诊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高血压、肺部感染等多种基础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老人四名子女诉至法院,要求相关方承担赔偿责任。
案涉养老机构已投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事故发生于保险期间内。诉讼过程中,原告放弃对死亡结果与过错行为之间因果关系及参与度的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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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审理裁判
法院审理认为,养老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机构,老人摔倒后未及时检查、未告知家属,后续处置不规范,延误救治时机,存在过错;但老人死亡主要系自身多种基础疾病所致,机构过错属于间接诱因,酌定机构承担40%赔偿责任。
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拿到判决结果后,当事人对法官查清事实、公正裁判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专程送来锦旗致谢。“感谢法官客观查清全部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让我们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当事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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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信
法官提醒
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负有安全保障、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及时告知家属的义务,如果发生摔倒等意外,应及时开展医学排查并通知家属,切勿仅凭主观判断忽视潜在风险。
老年人常患有多种基础疾病,损害后果往往是多因素叠加而成。养老机构应完善应急处置流程,积极投保责任保险;家属选择养老机构时,也应充分了解机构服务能力,共同守护老年人生命健康。
承办法官:市中法庭 刘振花
一面锦旗,是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最质朴的肯定,也代表着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更高期待。下一步,禹城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严把每一起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用心化解民生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禹城市人民法院
供图 | 市中法庭
编辑 | 韩 敏
审核 | 李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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