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山东分局代理书记向明问题发生后,对三位副书记赖可可、高克亭、任质斌职务撤销。他们在基层1年多后,1956年重新安排职务,高克亭担任副省长、任质斌秘书长。俩人过去职务一样,怎么重新安排后职务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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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很多人好奇,新中国成立多年,各省都是省委、省政府领导工作,山东怎么是分局领导。
或许考虑到山东的战略位置很重要,像山东、新疆在解放后都成立中央分局。中央分局与省委是有区别的。在当时新中国成立有6大中央局,每个大区下辖多个省,每省成立省委后,由大区领导。而中央分局归中央和大区双重领导,也就是说在地位上分局低于大区,高于省委。
山东分局书记原本是康生,对方以身体不适为由没有到任,第一副书记傅秋涛被调部队后,第副书记向明代理书记主持工作。同时,上级让赖可可、高克亭、任质斌担任副书记,协助工作。
工作上,在很多方面考虑到团结、大局,赖可可、高克亭、任质斌等是支持向明的意见和做法。可向明涉及到“高饶事件”被审查,赖可可、高克亭、任质斌也被撤职处理。
1956年,高克亭、任质斌被重新安排工作。此时的山东分局在1954年撤销,改为省委,第一书记是舒同,第二书记谭启龙,第三书记兼省长赵健民。高克亭被任命为山东人民委员会副省长、任质斌任命为山东人民委员会秘书长。
很多人或许都对人民委员会不了解,它的前身是省政府,在1955年各地陆续将省人民政府改称为省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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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克亭、任质斌过去都是分局副书记,相当于省委副书记,为何在重新安排工作后,职务不一样呢。我们知道副省长是省部级副职,省政府秘书长是正厅职务。
从资历来说,高克亭在1929年入党,1938年就调山东工作,在这里已经工作快20年,期间担任过特委书记、地委书记,区党委第一副书记、书记等职务。在战争年代,一般区的级别相当于省级单位,如鲁中南区等。
任质斌在1932年入党,1934年转为党员,虽然在抗战时期新四军5师担任过不低的职务,如政治部主任、代理政委、副政委;解放战争时中央突围后调华东局从事政策研究工作,没参与具体地方领导,理论经验丰富。
相比一个地方经验满满,属于省部职务;一个是从事政策理论知识的干部,俩人在地方治理方面经验不同,在排序上也有所体现,高克亭排在任质斌前面。
1956年,俩人重新被安排工作后,或许考虑到职务人数问题和分工问题,按照先后顺序排序。高克亭虽然是副省长,可排名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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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作由书记处负责,第一书记、第二书记、第三书记是书记处成员,后来又增加两位书记处书记。另外省委设有十多位常委,他并非常委,只是普通的副省长,而且又另外两位副省长共同领导“公交口”工作,管理省工业厅、手工业局、盐务局、建设局、交通厅、邮电局、济南铁路局等。当时的副省长有晁哲甫、王卓如、刘民生、李澄之、苗海南、王哲、余修、张竹生、袁子扬、李宇超、高克亭等人。
一正多副在当时是非常普遍的,在如今也是一样。
任质斌虽然是秘书长,从职务属于正职,身边也有几位副秘书长。他们的职责是在省长余副省长之间加强联系和沟通,也就是说他与高克亭之间还有工作上的联系,这时候不是同级,而是上下级关系了。1963年,他从华东局副秘书长位置上调任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成为省部级职务,而且在领导班子核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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