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之后,省、市、县三级媒体推出过不少视频报道。我这几年陆陆续续看了一些,发现它们讲永嘉包产到户时,几乎都绕不开一个说法:1956年11月《浙南大众报》那篇批评一出,永嘉包产到户就算完了,从此由盛转衰。这个说法流传很广,但跟史料对不上,有必要纠正。
真实过程要黏糊得多。不是某个月份一刀切,而是此后近一年里,上头压力一点点加码,支持与反对两种力量来回拉扯,最后才把它压下去。这些媒体有心宣传永嘉包产到户,却未必认真查证过时间线。
《中国共产党永嘉历史》第二卷第199页写得很清楚:“1957年2月下旬,《浙南大众报》于1956年11月发表的《不能采取倒退的做法》等批判文章,通过媒体传达中央领导后,永嘉的包产到户面临更严峻的形势。”
既然到了1957年2月才“面临更严峻的形势”,说明截至彼时,永嘉包产到户仍在坚持,并未“由盛转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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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线不是一刀切
1956年5月,中共永嘉县委书记李桂茂召开常委会,议题是要不要搞包产到户试验。会上赞成和反对各4票,僵住了。李桂茂拍板,在燎原社试点。月底,以戴洁天为组长的县委工作组进驻燎原社,开始新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试点探索。
经过2个多月的试点工作,包产到户在燎原社全面推行。10月1日,县委召开农村干部会议,部署全县包产到户试点和推广工作。此后,永嘉包产到户快速发展。
1956年11月19日,温州地委机关报《浙南大众报》发表《不能采取倒退的做法》,批评永嘉包产到户。但批评归批评,试验并没有马上停。
相反,11月26日,中共浙江省委分管农业的书记林乎加在全省报刊工作会议上说:“现在合作社要研究体制问题。”这话跟地委机关报的调门明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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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批评之后,反而达到峰值
1957年1月4日,中共浙江省委召开调查研究座谈会,点名让县委派人参加,专题谈包产到户。李云河、戴洁天到会,戴洁天汇报了燎原社情况。
林乎加听完明确表态:“永嘉提的四句话基本上是对的。”还当面驳了“倒退论”:“有人讲永嘉的办法是‘倒退’,是‘小农经济’,这是不对的,是站不住脚的理论。社队都保存下来,怎么会成单干呢?”
1月27日,省委机关报《浙江日报》全文刊登李云河写的《“专管制”和“包产到户”是解决社内主要矛盾的好办法》。省委机关报公开为包产到户说话,影响不小。党史专家廖盖隆后来称它是“全面阐明包产到户责任制的第一篇论文”。
这一连串动作下来,包产到户不但没被压住,反而继续往上走。到1957年2月,永嘉全县637个合作社中,有255个搞了包产到户,入社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42%;整个温州地区有1000多个高级社、17.8万多农户跟着搞。
这个峰值,出现在《浙南大众报》批评之后近三个月,也出现在省委肯定和党报发文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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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压力一步步加码
但省委的肯定没压住地委的反对。
林乎加表态后不到两个月,形势变了。1957年3月8日,永嘉县委被迫作出“彻底纠正包产到户”的决定,包产到户被明令禁止,县委跟着改组。
有材料说,省委曾责令永嘉纠正,李桂茂、李云河、戴洁天等人都表示反对并抵制,但没用,最后职务被撤、调离。这个“纠正”决定不是县委自己想做的,是上头压力压下来的。李桂茂虽违心纠正,仍想给燎原社留点余地。
1957年7月3日,永嘉县委又开会研究纠正包产到户。此时离3月8日已过去近四个月,包产到户在基层并未完全停住,县委内部争论仍在继续。
会上,李云河引用邓子恢讲话和中央批转广东报告中关于某些地区“也可以包产到组(或到户)”的内容进行抵制,但发言被多数人批评。这说明,即使明令纠正,县委内部也没完全放弃为包产到户说话。
7月31日,《浙南大众报》发表评论《打倒“包产到户”,保卫合作化》,列了“十大祸害”,说“发展下去是资本主义道路”。随后浙江省党代会上,批判大字报铺天盖地,有一张把包产到户说成“资本主义”产品,把林乎加列为“检验员”、浙江省委列为“产品鉴定机关”,矛头也指向了之前支持过包产到户的省委领导。
8月8日至13日,中共温州地委扩大会议点名批李云河,认定包产到户是“原则性、路线性的错误,是右倾机会主义性质的错误”。8月23日,李云河被责令在《浙南大众报》上检讨。10月13日,《人民日报》公开点名批评李云河,把温州地区包产到户定性为“离开社会主义道路的原则性路线性的错误”。
对当事人的组织处理,集中在1958年2月至6月。省委和地委结合整风和反右运动,对永嘉县主张包产到户的人作出处理:县委书记李桂茂被定为中右分子,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工资由13级降至16级;县委副书记李云河被定为“右派分子”,开除党籍,撤销一切职务,下放工厂劳动;戴洁天被戴上“右派”的帽子(10月还被扣上“反革命”的帽子),送回原籍管制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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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真正的问题在哪
把这些时间点连起来看,永嘉包产到户挨整的过程不是1956年11月某一天突然完成的。它是一条链子:
地委机关报批评(1956年11月)→省委领导肯定与党报发文辩护(1957年1月)→达到峰值(1957年2月)→组织压力下被迫叫停与县委改组(1957年3月)→地委和省级党报升级批判(1957年7—8月)→《人民日报》点名定性(1957年10月)→组织处理集中落地(1958年2—6月)。
一环扣一环,逐步升级。
这中间,上头一直有两种力量较劲。省委分管书记林乎加1957年1月还公开肯定包产到户,省委机关报《浙江日报》1月27日还公开发表为包产到户辩护的文章;但温州地委机关报《浙南大众报》从1956年11月就开始批,1957年7月后升级为全面声讨,最后通过向更高层反映和反右运动叠加,把支持一方压了下去。
永嘉就夹在两种力量中间,它的“纠正”决定是在压力一步步加码中被迫做的,不是哪个日期之后就“一边倒”地转了向。
所以,把1956年11月的批评当成一道“分水岭”,问题在哪儿?它解释不了1957年1月省委的肯定,解释不了1957年春包产到户在全县达到42%农户覆盖率的峰值,也解释不了3月8日之后李云河还在县委会议上公开抵制。
真正该记住的,不是某一个“分水岭”日期,而是这场试验在支持与反对的夹缝里硬撑了近一年,还在压力中一度覆盖全县近半数农户。
我以上的“纠正”,依据的是权威党史结论,纠正的是与结论不符的时间线表述。
说得不对的地方,请方家指正。
主要参考资料:
- 温州市瓯海区档案局编:《中国燎原社》
- 《浙南大众报》1956年11月19日、1957年7月31日
- 《浙江日报》1957年1月27日
- 《人民日报》1957年10月13日
- 李云河:《关于“包产到户”的来龙去脉》
- 中共永嘉县委相关档案材料
- 《中国共产党永嘉历史(第二卷)》相关章节
- 《中国共产党浙江历史(第二卷)》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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