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城,一名医生俯身检查病人的伤口,旁边却站着一位念诵咒语的祭司。两个人都在“治病”,方法却完全不同。这种场景,正是古代两河流域医学最真实的缩影。
巴比伦医学并不是凭空出现的。早在苏美尔城市兴起之时,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之间便形成了较稳定的农业社会。城市、文字和分工逐渐成熟,疾病也不再只是家庭内部自行处理的问题,专门诊治病人的人开始出现。
![]()
不过,早期医学离不开宗教观念。洪水、旱灾、雷电和疫病常常被认为是神灵意志的表现。人们相信星辰运行会影响季节,季节又会影响人体,于是观察天象、判断吉凶,成了认识疾病的一种方式。
这套观念并非毫无现实基础。巴比伦人确实注意到了季节变化与发热、肠胃不适之间的联系,也知道饮食、环境和生活习惯会影响健康。只是他们还无法解释病菌、感染与器官变化,只能把许多现象归于神意。
有意思的是,巴比伦社会后来形成了两类不同的医者。一类被称为“阿苏”,主要依靠草药、敷料、清洗和实际经验治病;另一类更接近祭司和驱魔者,负责祈祷、占卜与驱除所谓的邪灵。两者并非截然分开,现实中常常共同参与诊疗。
病人进门后,医者会观察症状、询问病情,再决定是敷药、包扎,还是举行宗教仪式。某些药方使用植物、矿物和动物性材料,说明他们已经在长期试验中积累了经验。至于疗效,则要具体分析,不能因为药方被记载,就认定它们都真正有效。
巴比伦医学的一大变化,是疾病开始被当作可以观察和判断的对象。医者会记录病人的体温变化、疼痛部位、皮肤颜色以及病情走向,并据此推测预后。这样的做法,已经不同于单纯祈求神灵。
在汉谟拉比统治时期,医生更成为一种受到法律约束的职业。汉谟拉比约在公元前1792年至公元前1750年间统治巴比伦,现存《汉谟拉比法典》中,有多条内容涉及医生的收费与责任。
法典规定,医生为不同身份的人治病,收取的报酬并不相同。给自由民治疗,费用较高;给社会地位较低的人或奴隶治疗,报酬则有所区别。这种规定体现了当时鲜明的等级制度,并不能简单说成“人人平等的医疗”。
![]()
更值得注意的是,医生若使用青铜刀进行手术,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受到严厉惩罚。法典中甚至规定,若医生使自由民死亡或失明,可能被剥夺相应身体部位。这样的条文当然残酷,却也说明医学已经进入了责任明确、收费公开的阶段。
“赤脚医生”这个说法,只能作为今天便于理解的比喻,不能当作巴比伦人的正式称呼。古代巴比伦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赤脚医生制度,但在城市之外,确实存在依靠家传经验、草药知识和简单器械为乡民诊治的人。
他们未必受过完整训练,也未必拥有固定诊所,却熟悉当地植物,知道如何处理割伤、骨折和常见炎症。遇到难以处理的病症,才会把病人送往城市,寻找更有名望的医者。这样的民间医疗,是专业医学尚未普及时不可缺少的补充。
![]()
巴比伦人还留下了重要的医学文献。后世所称的《诊断手册》,并非公元前3000年便已经完成,而是大约在公元前11世纪的新亚述时期整理成书,传统上与祭司兼学者伊萨吉尔金阿普利有关。它按照症状推断病情和预后,内容涉及发热、皮肤病、妇科疾病以及神经方面的异常。
这部文献中既有祈祷和占卜,也有细致的症状观察。它最有价值的地方,不在于完全摆脱巫术,而在于把疾病表现、判断过程和可能结局记录下来。经验一旦被文字固定,就能被后人比较、修正和传授。
因此,巴比伦医学的进步不是突然完成的。它从神灵解释出发,经过祭司仪式与民间经验的交织,逐渐形成了医生、药方、诊断和责任等要素。那位在村落里替人清洗伤口、调配草药的普通医者,或许没有显赫身份,却已经站在医学职业化的门槛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