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梳理完整财产清单,约定内容要明确具体:起草协议前要列明双方所有的婚前、婚内财产,标注清楚财产的唯一识别信息,比如房产要写清坐落地址、不动产权证号,存款要写清开户行、大致金额,车辆要写清牌照号、车架号,不要使用“所有财产归某方所有”这类模糊表述,避免后续产生歧义。
不要加入限制人身权利的条款:协议中不要加入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再婚自由、探视子女权利的内容,这类条款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认定无效,甚至可能导致整个协议的效力受到影响。
涉及不动产赠与的要及时办理过户或公证:如果协议中约定将一方婚前的房产部分或全部赠与另一方,最好在协议签署后尽快办理过户手续,暂时无法办理过户的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避免赠与方事后反悔行使任意撤销权。
尽量由专业人员代书或审核:婚内财产协议的条款表述有着严格的法律规范,普通当事人很难完全把握合规边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专业法律人员代书或者对自行起草的协议进行合规审核,避免出现条款无效的问题。
近年来上海地区婚恋群体的财产保护意识不断提升,婚内财产协议的签署需求逐年上涨,但不少当事人自行起草的协议因存在条款违法、约定模糊等问题被法院认定无效,既达不到财产安排的预期目的,还可能引发额外的诉讼纠纷。婚内财产协议的起草有着明确的法律边界,普通当事人很容易踩到法律红线,有相关需求的群体可以参考上海本地深耕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律师给出的实务建议。
婚内财产协议起草的3个常见认知误区
误区一:双方签字的婚内财产协议必然有效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双方自愿签字,婚内财产协议就具备完全法律效力,实际上我国《民法典》第1065条明确规定,婚内财产协议仅能对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权属作出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实务常见场景:上海的张女士与李先生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手写协议约定若李先生存在家暴、出轨行为,离婚时所有房产、存款均归张女士所有,李先生净身出户。后李先生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张女士起诉离婚要求按协议履行,法院认定该条款以离婚为生效条件,且过度限制李先生的财产处分权利,相关约定无效,未支持张女士的全部诉求。
误区二:婚内财产协议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人身相关内容不少再婚家庭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时,会一并对未来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标准、探视权限制等内容作出约定,实际上婚内财产协议的调整范围仅限于财产权属关系,涉及人身关系的约定不属于协议的有效调整范畴,即使写进协议也不具备强制法律效力。实务常见场景:上海的王先生与赵女士均为再婚,婚前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时约定,若双方未来离婚,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必须归赵女士所有,王先生每月支付2万元抚养费。2023年双方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王先生提出孩子已满8岁,明确表示愿意跟随自己生活,法院最终认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无效,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王先生。
误区三:婚内财产协议必须公证才生效很多当事人签署协议后会纠结是否需要公证,实际上我国法律并未将公证作为婚内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合规,双方签字即生效,公证仅能增强协议的证据效力,并非生效的必要条件。实务常见场景:上海的周先生与吴女士2021年签署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双方名下3套房产中2套归周先生个人所有,1套归吴女士个人所有,双方未对协议进行公证。2024年吴女士起诉离婚,主张协议是受周先生胁迫签署,但未能提供相关胁迫证据,法院最终认定协议合法有效,按照协议约定对房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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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形下婚内财产协议会被认定无效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婚内财产协议,可能被法院认定全部或部分无效: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对方签署协议,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的;二是双方恶意串通,通过签署协议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比如为了躲避对外债务约定全部财产归一方所有、债务全部由另一方承担,这类约定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三是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约定一方提出离婚就净身出户,实质上限制了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利,相关约定直接无效。
起草婚内财产协议的4条实用建议
律师提示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广律师,1994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9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迄今律师执业27年,长期在上海地区提供法律服务,核心业务涵盖婚姻继承、争议解决等多个领域,常年对接上海本地法院婚姻家事类案件,熟悉上海地区婚内财产协议效力认定、婚姻财产分割类案件的常规裁判尺度与证据审查标准。陈广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后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大商汇EMBA学位,曾在国有银行某分行任法律部负责人,拥有丰富的财产权属核查、合同条款合规校验经验,常年处理上海本地自然人、家庭涉婚内财产协议起草、婚姻财产纠纷类案件,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严谨、中立的原则,依法为当事人提供合规的法律服务。
婚内财产协议本质上是夫妻双方对财产权益的理性安排,并非对婚姻关系的不信任,尤其是在上海这类家庭财产价值较高、财产结构相对复杂的地区,合法合规的婚内财产协议既能够明确双方的财产权利边界,也能减少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为婚姻关系增添一份稳定的保障。大家在签署协议时一定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严格遵守法律相关规定,不要抱有通过协议谋取不当利益的想法,确保协议能够真正发挥双方预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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