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营商环境整治、网络扫黑持续推进,一起网红职业打假涉黑案件对外披露,再度引发社会对于牟利性打假、消费者维权边界的讨论。百万粉丝网红因打假名义实施敲诈被警方立案侦查,该案被视作整治行业乱象的标杆性案件。
据新北方等媒体报道,8 月 28 日,长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征集申某松的违法犯罪线索。警方打掉以申某松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抓获涉案人员 20 余人。该账号网络昵称 “松哥打虎”,全网粉丝量超 200 万。经查,该团伙以曝光商品瑕疵、维权打假为幌子,对全国百余家商户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呼吁遭受侵害的商户以及知情群众,积极提交线索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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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分析指出,我国现有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惩罚性赔偿制度针对的是经营者主观恶意制假售假行为,并不包含商家超出自身管控能力的意外失误。例如小商贩采购的外购烤串签子重金属指标异常,原材料问题往往超出摊贩检测和管控能力,这类情形不应简单套用高额惩罚性赔偿。
法律条文本身也设置例外情形,如食品标签瑕疵可排除十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三倍赔偿为最高限度,并非出现问题就必须按上限赔付,需要结合实际情节判定。而部分牟利打假从业者,一律要求按顶格标准甚至超出法定上限索要赔偿。依托自身网红流量放大产品瑕疵舆情,以此向商家施压。
伴随检测技术迭代,仪器检出精度已经达到百万分之一级别,理论上几乎可以在样品中检出微量物质。部分牟利打假已经演化出新的商业模式:向商家收取检测服务费;发生纠纷后,还会委托中间人、熟人从中斡旋调解,商家碍于人情压力,更容易被迫接受高额和解条件。
这类团伙很少瞄准蓄意制假售假的主体,真正的造假窝点遭遇查处往往直接跑路。其主要目标是合规经营的商户,抓住商家偶然的工作失误大做文章,甚至出现故意藏匿商品、制造过期产品等栽赃行为,借网络舆论胁迫商家支付远超法定标准的和解金,将 “打假” 发展成牟利产业链。
观点提到,部分网红打假从业者还会通过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方式,打击公开质疑其行为的声音,存在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况。此次将相关行为定性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释放出明确的监管信号。
业内呼吁,对网络黑恶行为应当除恶务尽,不能因当事人网络名气大就游离于法律之外,做到统一司法标准、一视同仁处理。目前该案正处于线索征集阶段,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案件后续办理结果,期待该案能够成为标杆判例,厘清合法消费者维权和牟利敲诈的法律边界,净化市场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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