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坐地铁刷短视频,外放声音可能要被罚款了。9月1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官网公布《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面向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
外放先劝阻,不听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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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内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司乘人员应当劝阻,劝阻无效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五条则写明了后果:经劝阻仍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说服教育、给予警告,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罚款不是第一手段,劝阻和警告在前。
炸街、高音喇叭也在管
这份征求意见稿不只盯着手机外放。它还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针对机动车“炸街”,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道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造成噪声污染。
从手机外放到改装车轰鸣,这份草案把公共交通和城市道路上的几类噪声源都写了进去。目前它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市民可在截止日期前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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