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马鑫洋9月16日报道:物业费该不该交、服务瑕疵怎么认定、公共收益归谁所有、大修责任由谁承担……这些看似琐碎的“小区小事”,往往牵动居民切身利益,折射出超大城市基层治理的“绣花功夫”。9月16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物业服务纠纷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以来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审判总体情况,发布十件典型案例,并介绍司法治理工作举措。
![]()
白皮书显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上海一中院共审结1166件涉物业服务纠纷二审案件。其中,2024年审结449件,2025年审结397件,2026年1至7月审结320件。从结案方式看,74.1%的案件维持原判,17.2%的案件调解或撤诉,8.4%的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
从纠纷类型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678件,占全部案件的58.1%,是最主要的纠纷类型,主要情形为物业企业追索物业费、违约金,业主以服务瑕疵、房屋空置等理由抗辩。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履行维修、养护、安保义务或主张服务瑕疵所致损害赔偿纠纷240件,占比超20%。此外,因相邻关系衍生物业履职纠纷115件,业主知情权、撤销权及共有权益类纠纷95件。
![]()
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方方介绍,物业服务类案件呈现三大显著特点:一是纠纷深度绑定社区日常生活,同一小区往往集中爆发多起同类纠纷,个案裁判对系列平行案件具备较强示范效应;二是争议内容涉及多个领域,从传统的物业费支付延伸至维修资金管理、公共收益分配及损害赔偿等;三是涉诉主体多元复杂,常涉及建设单位、承租人、施工单位,权责厘清难度加大。
案件频发的背后暴露出四大成因: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重管理、轻服务,服务标准落实、信息公开和退出交接存在不足;部分业主对缴费义务、共有部分维修责任等存在认识误区;业主自治在日常运行、议事决策和履职监督等方面仍有堵点;老旧小区设施老化、维修资金不足等历史遗留问题与充电桩布设、加装电梯等新增治理需求相互叠加。
![]()
发布会通报的十件典型案例,覆盖物业费承担、公共收益返还、紧急情形下维修资金适用、小区大修责任划分、业主撤销权等高频难点。
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签订临时代管协议,约定公共设施设备维修须符合启动条件并按程序报批。代管期间,物业公司与某公司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并支付维修费用11万余元。付款后,物业公司以维修费用实际发生、全体业主享有维修利益为由,起诉要求业委会、业主大会返还该笔费用。
上海一中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依据其与维修公司之间的合同承担付款责任,并不当然意味着业委会、业主大会负有最终偿付义务。本案中,物业公司未按约定履行维修报批程序,也未提供证据证明电梯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情况紧急,仅以维修后全体业主受益为由,不足以要求业委会、业主大会承担最终偿付责任。法院最终对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上海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军介绍,该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四方面推动物业服务纠纷源头治理:推动司法资源下沉,依托在松江区设立的物业纠纷联合巡回审判站,选取典型案件到街道、社区开庭,并将二审裁判尺度转化为调解参考指引;强化类案指导,聚焦物业服务瑕疵认定、业主知情权、公共收益等高频争议,以典型案例明晰各方权责;坚持调判结合,推行“示范判决引领+系列案件集中调解”机制,促进批量纠纷实质化解;延伸审判职能,针对服务标准执行、收费行为等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助力行业治理和制度完善。
孙军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巡回审判、类案指引、多元解纷各项机制,加强与房管部门、街道社区、行业协会协同联动,推动形成司法、行政、行业、社区多方参与的共治格局,以司法护航民生,助力超大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