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我上个月写了一篇《》。
2024年5月,广西的陆晓东因交通事故去世,其妻黄某称给抚恤金才让儿子小海参加火化仪式,而且她没有让小海为父亲捧骨灰盒、守灵,这让爷爷奶奶对孙子的血缘产生了疑问,偷偷用儿子抢救时留存的血液样本进行了鉴定,排除了陆晓东是小海的生物学父亲。2025年1月,两位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小海支付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黄某在庭审中称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足以证明小海系其与陆晓东的婚生子并拒绝配合再次对小海进行亲子鉴定。最终,一、二审法院均未支持两位老人的诉求。
法院认为,孩子出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上已经形成合法有效的父子关系,而且DNA鉴定机构受理案件时未成年人监护人并未到场确认鉴定事项,也未履行身份核验等程序,鉴定意见真实性、合法性无法确认,不予采信。更关键的是,法院认为本案存在诉权主体问题。对亲子关系有异议时,父或者母可以提起诉讼,对于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提出的亲子鉴定请求不予支持。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再审程序。
这案子最近也是牵动了很多人的心,详情见《》《》《》。
9月16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儿子去世孙子非亲生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再审听证会。晚上七点,听证会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布结果,要求当事人15日内提交书面代理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陆老先生和臧律师都表示通过这次听证会的召开,对这起案件的未来走向看到了一丝希望,认为此案件有可能会再次开庭审理。 陆女士表示,虽然结果尚未宣布,但家人不会放弃。“我哥哥到死都不知道真相,我爸爸妈妈可能也等不到孩子18岁了。我们只想要一个道歉,想让孩子知道,爷爷奶奶永远爱他。” 记者了解到,孩子母亲黄女士未到庭参与本次听证会。截至发稿前,记者多次致电黄女士,电话始终未接通。 大象新闻,公众号:大象新闻
陆老爷子和律师表示看到了“一丝希望”,但我作为一个局外人却结结实实叹了一口气。希望毕竟是给活人准备的,不是我咒人家或者盼着人家不好,陆家两位老人可能不一定等得起了——
父亲直肠癌术后已转移至肝和肺,母亲有脑梗、高血压、糖尿病,得知儿子去世后昏倒两次,得知孙子非亲生后住院两次。 大象新闻,公众号:大象新闻
儿子兼职送外卖挣的钱还没焐热,就被车撞没了。而养了八年的孙子问出那句“我不是亲生的,你还会爱我吗”,然后被亲妈带走,近两年见不到,亲妈还把鉴定报告撕了并对陆家放狠话。陆家现在不只要真相、要道歉,还要探视权。唉,被绿丧子还不够,连“想继续爱那个孩子”都要去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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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鉴定所被“训诫”,无疑是这案子里最幽默的黑色笑话。当初的两份鉴定祖孙排除、父子排除,不同检材、不同机构,科学结论高度一致。可结果呢?
法院说是妹妹委托的,监护人没到场,交警留存血没经公安机关授权,程序违法,不认。司法局表示鉴定所违规受理,对其进行训诫。也就是说,以后像这样的鉴定要求,很多鉴定所估计是不会再接单了,因为大概率也会面临训诫。
可问题就拧巴在这里,如果鉴定所不接这单,陆家去哪要真相呢?去问“给钱才送葬、报告撕碎、拒鉴定、拉黑老人”的黄女士吗?还是去问尸骨未寒的儿子,他可是到死都被蒙在鼓里,法律却替他“默认真实意思”,没异议=认可。
现在局面就这样僵住了,死人不能提诉、祖父母不能提诉;母亲是唯一适格主体,她拒绝鉴定,法院无法强制,她隐瞒也受“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保护;而老人私采样本就是程序瑕疵、鉴定所肯做属于行政违规。
整个链条没有一个口子能给老实人喘口气。
我上个月那篇就怒斥过什么狗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明明就是“最有利于不配合的大人”。他妈说别验,孩子就不能验;他妈说他是婚生,法律就认婚生;他妈强行切断祖孙联系,似乎是为了孩子“稳定生活”;他妈拿赔偿款还成了孩子的“生活保障”。
八岁孩子自己说的那句“我不是亲生的,你还会爱我吗”,很明显证明孩子自己是知道真相的,只是他被他妈裹挟了,导致面对把他从小带大的爷爷奶奶时,他也只能说出这种话。我倒愿意相信他是爱“爷爷奶奶”的,可惜遇到如此亲妈,甚至能对公公直呼其名,还对婆婆动手——
我就在想,如果真要最大化孩子利益,有关部门应该好好介入一下。比如法院依职权调交警血样,并指定机构,在儿童心理师等专业人士在场的情境下好好做一次性鉴定,结果甚至可以暂时不公开,封存到其成年;
另外母亲无正当理由拒配,就按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9条推定否认亲子关系成立;直接支持隔代探望直接支持,从情理法各角度都看不出这有什么不能支持的?
可现在情况却是——亲妈越横,法律越软;老人越惨,程序越硬。
陆先生的妹妹陆女士说,嫂子从她工作第一年就开始借钱,买车、调理身体、带公婆出游……各种亲情话术,累计十几万。而且嫂子还是失信人,钱都打在哥哥账户。现在陆女士整理流水,按诈骗报案。
黄女士真是全方位的无耻,非亲生已经是婚内欺诈,还借小姑子钱、用死人账户收、事后切割、再分死人赔偿……把陆家全家都当提款机。
就这么一个人渣,在亲子关系案里,拒鉴就受保护;借款案里,她一直失联还得等公安立案;继承、赔偿案里,她仅凭出生证和户口本就能去分160万车祸赔偿。也就是说,一个人把丈夫家榨干,法律却分别给了她各方面的照拂。
而这近两年这个人渣就一直美美隐身,即便是在再审听证会上也是由代理人出席,且代理人两次都明确拒绝征询其本人意见。这明显就是铁了心没打算继续沟通,到了这个地步,哪怕眼睛再瞎的人也应该看出问题来了。
听证会多少还是有点用的,一方面固定了“黄某拒到、拒鉴、撕报告”的事实;另一方面把“父亡+母拒+祖辈抚育八年”这种立法没设想到的困局,递到了高院眼里;此外给后续隔代探望权、不当得利返还、借款诈骗报案等等铺下了证据底稿。律师说得很明确,改判很难,先努力争探视权,希望等到孩子18岁自己主动去验明正身。
再审听证会举行的前夕,陆先生称,他希望这一切能有个结局,“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能知道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毕竟我的时间不多了。” 梁奇慧 陈甜甜,公众号:大河报
两位老人都风烛残年、体弱多病,且经受如此精神打击,现在基本上就是掰着手指头过日子,有生之年能否得到一个道歉,很不乐观。
还有那个鉴定所被训诫,我也还是觉得莫名其妙。也许它确实存在违规,但如此设定规则不让普通人能够做有法律效力的亲子鉴定,屁股站在哪边已经很清楚了。谁都知道绝大多数亲子鉴定在提出去的那一刻,就已经有答案了,无非就是需要一份在生物学和法学上站得住脚的证据罢了。官方强行ban掉这个功能,那之后会发生一些什么极端的事情,我可不敢保证。
女方是明知孩子非亲生,所以在男方因为意外去世后,连让孩子给那个名义上的爸爸送葬都不愿意。态度强硬冷漠,甚至还掌掴男方的妈妈也是法律上的婆婆来索要男方的财产。就是要依法用这个非亲生的孩子吃掉男方家的财产。 在这个案件当中,绝大多数有正常道德观念的人,都不可能去支持那个所谓的孩子母亲,而是去支持另一个被侮辱欺诈还老年丧子的女人。你去和大众讲,说目前这套亲子鉴定以及亲生认定的规则是精英设计的,按照这套规则去执行才是最好的,大众只会质疑搞这套规则的人是在胡搞。甚至认为设计这套规则的人,违背了最起码的社会公平原则。
没有办法被大众认可的规则,强行推广,只会带来副作用。道理很简单,如果这些案例中,男方没领结婚证呢?非婚生育,就是强制要亲子鉴定才能上户口登记父亲。如果社会大众形成不领证孩子必然亲生的观念,那未来会怎么发展呢? 现在的婚育率已经够低了,大众需要的,是一套能够让他们安安心心结婚生育的规则。而不是一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圣母道德感,设计出的那套根本无法解释的规则。 微博@sven_shi
本案中的孩子小毅当然是无辜的,但他不该是母亲拒鉴的盾、分赔偿的矛和堵老人嘴的经。我也不看好他18岁后能自己提出去亲子鉴定,毕竟一个能被亲妈如此裹挟的孩子,指不定被洗脑多少遍了,是非善恶都不一定能分得清了。
我在前两天写的《》《》也都专门表示了担忧。
就如今这些能让人眉头皱成川字的案例,伤害的远远不止当事人一家人;还有很多潜在观望的适龄男生,也在关注最终结果。官方再怎么宣传这个那个婚育观,但展现在大家面前的都是这样一些惨案,婚育率能恢复上去才怪呢。言尽于此,多说无益,反正历史共业就是大家一起承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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